【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具有安全功能的门把手单元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操作机动车的可运动部件、特别是门、翻盖等的锁的门把手单元。在此,该门把手单元具有门把手,该门把手为了通过用户机械地打开可运动部件而能运动地支承在支承元件上,其中,门把手可以至少具有一个静止位置和一个工作位置。此外,该门把手单元设有机械的联接元件,该联接元件能运动地支承在支承元件上并且通过该联接元件能够将门把手从静止位置向工作位置的运动传递到锁上;其中,门把手和联接元件机械地配合作用并且形成可运动的操作机构。此外,该门把手单元具有至少一个闭锁单元,该闭锁单元在正常情况中使所述操作机构的用于操作锁的运动成为可能并且只有在闭锁情况中锁止所述操作机构的用于操作锁的运动。此外,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用于使门把手单元安全的方法。
技术介绍
由现有技术已知这种类型的门把手单元,该门把手单元设有碰撞闭锁件(Crashsperre)或者碰撞杆。与此相关地例如要提及公开文献DE19929022A1,它公开了用于这种类型的门把手单元的碰撞闭锁件。这种碰撞闭锁件的特殊性在于,它设有较小的质量,使其由于较小的惯性与门把手单元的较重的可运动部件相比可更快地运动。如果现在由于碰撞而有加速作用于门把手单元,这样所述加速引起,首先迅速移动的碰撞闭锁件形锁合地锁止门把手单元的其余的较重的可运动部件。由此可以避免出现门把手单元在事故时的错误松开和由此导致的加速度。但是在很多的事故调查中已经证实,这种碰撞闭锁件也可能颤动,使得门把手单元仍然可能出现所不期望的松开,但是这无论如何都是必须避免的。在前面提及的用于门把手单元的碰撞闭锁件中也不取决于,可运动 ...
【技术保护点】
用于操作机动车(105)的可运动部件(100)、特别是门、翻盖等的锁(101)的门把手单元(10),该门把手单元包括门把手(11),机械的联接元件(13)以及至少一个闭锁单元(16),所述门把手为了通过用户机械地打开可运动部件(100)而能运动地支承在支承元件(12)上,其中,门把手(11)至少具有一个静止位置和一个工作位置;所述联接元件能运动地支承在支承元件(12)上并且通过该联接元件能够将门把手(11)从静止位置向工作位置的运动传递到锁(101)上;其中,门把手(11)和联接元件(13)机械地配合作用并且形成可运动的操作机构(15);所述闭锁单元在正常情况(Ia)中使所述操作机构(15)的用于操作锁(101)的运动成为可能并且只有在闭锁情况(Ib)中锁止所述操作机构(15)的用于操作锁(101)的运动;其特征在于:对于闭锁情况(Ib),闭锁单元(16)通过操作机构(15)的不寻常的运动能够被激活。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2.08.16 DE 102012016184.01.用于操作机动车(105)的可运动部件(100)的锁(101)的门把手单元(10),该门把手单元包括门把手(11),机械的联接元件(13)以及至少一个闭锁单元(16),所述门把手为了通过用户机械地打开可运动部件(100)而能运动地支承在支承元件(12)上,其中,门把手(11)至少具有一个静止位置和一个工作位置;所述联接元件能运动地支承在支承元件(12)上并且通过该联接元件能够将门把手(11)从静止位置向工作位置的运动传递到锁(101)上;其中,门把手(11)和联接元件(13)机械地配合作用并且形成可运动的操作机构(15);所述闭锁单元在正常情况(Ia)中使所述操作机构(15)的用于操作锁(101)的运动成为可能并且只有在闭锁情况(Ib)中锁止所述操作机构(15)的用于操作锁(101)的运动;其特征在于:对于闭锁情况(Ib),闭锁单元(16)通过操作机构(15)的不寻常的运动能够被激活,并且闭锁单元(16)在闭锁情况(Ib)中通过卡锁连接装置(17)这样卡锁,使得操作机构(15)持久地通过形锁合(18)被锁止。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具有至少一个可运动的闭锁爪(16.1),该闭锁爪在闭锁情况(Ib)中形锁合(18)地锁止操作机构(15)。3.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在闭锁爪(16.1)与支承元件(12)或者说可运动部件(100)之间存在有该形锁合(18)。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在闭锁爪(16.1)与支承元件(12)或者说可运动部件(100)的凸台(12.1)或突出部之间存在有该形锁合(18)。5.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的每个闭锁爪(16.1)都具有闭锁爪(16.1)处于正常情况(Ia)中的释放状态(IIa)和闭锁爪(16.1)处于闭锁情况(Ib)中的闭锁状态(IIb),其中,每个闭锁爪(16.1)通过在触发方向上的触发力(110)能够从释放状态(IIa)被转移到闭锁状态(IIb)中。6.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闭锁爪(16.1)的相应的触发力(110)的触发方向部分地彼此变化。7.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的至少一个闭锁爪(16.1)受弹簧加载(16.2)地在释放状态中被支承。8.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的至少一个闭锁爪(16.1)具有固定的转动点(16.3)并且该闭锁爪(16.1)在释放状态与闭锁状态之间能转动。9.按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在闭锁情况中通过操作机构(15)的不寻常的运动实现闭锁爪(16.1)从释放状态(IIa)到闭锁状态(IIb)的转动。10.按权利要求9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机械地随同操作机构(15)被运动。11.按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的至少一个闭锁爪(16.1)在从释放状态(IIa)转换到闭锁状态(IIb)中时通过卡锁连接装置(17)卡锁在闭锁状态(IIb)中。12.按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操作机构(15)的不寻常的运动是基于急速的和/或快速的运动。13.按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在闭锁情况(Ib)中通过至少一个形锁合(18)锁止操作机构(15)。14.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闭锁爪(16.1)在闭锁情况(Ib)中形锁合地锁止操作机构(15)。15.按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门把手单元(10),其特征在于,闭锁单元(16)直接地固定在操作机构(15)上。16.按权利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德克·穆勒,马库斯·巴特尔斯,莱茵霍尔德·马特霍夫,拉尔夫·伦霍夫,迪莫·霍普,马里奥·克里斯滕森,安德烈亚斯·贝克,
申请(专利权)人: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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