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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9098263 阅读:249 留言:0更新日期:2013-08-29 06:36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主要解决了现有钢矩管实施时,易与钢管发生相对位移;钢矩管两端未封头,致使木质主体构件极易受损等问题。该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包括木质主体构件(1),包覆在木质主体构件(1)表面的钢质覆层(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质主体构件(1)上表面的钢质覆层(2)上至少开设有一个供圆钉钉入的第一通孔(3),在木质主体构件(1)的下表面上至少开设有一个第二通孔(4)。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结构简单、造价低廉、实现方便、节约资源。因此,适合推广应用。(*该技术在202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
本技术涉及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
技术介绍
目前,建筑行业中浇注钢筋混凝土构件需要通过钢管脚手架来支撑,为提高木模 板的支撑强度,一般会在横梁上方设置有木枋和钢矩管。现有技术中,钢矩管的结构为在木 质主体构件的外表壁包覆一层钢质材料,以此提高木质主体构件的受力强度。现有钢矩管 主要存在以下缺陷:钢矩管的下表面与钢管接触,钢管与钢矩管下表面的钢质覆层之间的 摩擦力较小,二者之间极易发生相对滑动,导致木模板受力不均,影响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 的平整、美观及施工的安全性;此外,现有钢矩管的左右两端为开口端,即其左右两端并没 有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人员在使用钢矩管时,致使钢矩管左右两端直接与地面接触,极易 损坏其内部的木质主体构件。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实现方便的 建筑工程用钢木枋。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包括木质主体构件,包覆在木质主体构件表面的钢质覆层,在 所述木质主体构件上表面的钢质覆层上至少开设有一个供圆钉钉入的第一通孔,在木质主 体构件的下表面上至少开设有一个防止滑移的第二通孔。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通孔为两个以上,且两个相邻第一通孔之间的距离为第一通 孔横向长度的一半以上。同时,所述第二通孔为两个以上,且两个相邻第二通孔之间的距离为第二通孔横 向长度的四倍以上。再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通孔的两侧边沿设有形变棱。或者,所述第二通孔的两侧边沿分别位于钢木枋前、后两面。为了更好的实现本技术,在所述木质主体构件两端的端部均设有用于覆盖木 质主体构件两端端部的金属保护件。同时,所述金属保护件通过圆钉固定于木质主体构件的端部上。更进一步的,所述金属保护件形状与木质主体构件两端端部的形状相匹配。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I)本技术设计巧妙、结构简单、成本低廉、节约资源。(2)本技术在木质主体构件下表面的钢质覆层上开设有第二通孔,实施时,钢 管与本技术通过第二通孔与木质主体构件直接接触,钢管与木质主体构件之间的摩擦 力远大于钢管与钢质覆层之间的摩擦力,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实施时,钢管与钢矩管之间产 生相对滑移,确保了正常施工,保证了现浇钢筋混凝土的平整、美观及施工的安全性。(3)本技术在木质主体构件两端上均设有通过圆钉固定于其两端的金属保护 件,进一步的,金属保护件的形状与木质主体构件两端的形状匹配,其四周与木质主体构件 上、下、前、后四个面上的钢质覆层的边沿紧密接触,金属保护件增强了木质主体构件两端 的强度,克服了施工人员将钢矩管的两端直接与地面接触,致使其内部木质主体构件损坏 的问题。(4)本技术部件所采用材料均为市面上常见材料,不仅价格低廉,而且制作简 单,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其在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具备非常高的实用性和市场经 济价值,为其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附图说明图1为本技术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的仰视图。图3为本技术的局部示意图。图4为本技术的爆炸示意图。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附图中对应的附图标记说明:1_木质主体构件,2-钢质覆层,3-第一通孔,4-第二 通孔,5-形变棱,6-金属保护件。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结合附图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说明。本技术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实施例。实施例1现有技术中钢矩管很难满足实际的工程实施,为了克服现有钢矩管的缺陷,本实 施例提供了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如图1至3所示,该钢矩管主要包括木质主体构件I和 钢质覆层2两部分。在一种实施方案中,木质主体构件I呈长方体结构,在此基础上,钢质 覆层2设置在木质主体构件I的上、下、前、后四个表面,且各表面上的钢质覆层和与之对应 的木质主体构件的表面形状匹配、表面积相等。钢矩管的上表面在具体实施时,需要与木模板固定,而钢质覆层的硬度较大,不便 于圆钉钉入,因此,本实施例在木质主体构件I上表面的钢质覆层2上至少开设有一个供圆 钉钉入的第一通孔3,通过该第一通孔将钢矩管内部的木质主体构件裸露出,圆钉通过第一 通孔直接钉入第一通孔下的木质主体构件内。进一步的,第一通孔为两个以上时,两个相邻 第一通孔之间的距离为第一通孔横向长度的一半以上。钢矩管的下表面在具体实施时,会与钢管直接接触,现有钢矩管与钢管的基础为 金属与金属的接触,即钢管与钢矩管上的钢质覆层相互接触,二者之间的摩擦力较小,极易 发生相对移动。本实施例在木质主体构件I的下表面上至少开设有一个第二通孔4,钢管 与木质主体构件之间的摩擦力远大于钢管与钢质覆层之间的摩擦力,进一步的,第二通孔4 的两侧边沿设有形变棱5,实施时,钢管紧压形变棱5,迫使其变形,钢木枋向下挤压钢管直 至钢管与木质主体构件紧密接触为止。再进一步的,第二通孔4为两个以上,且两个相邻第 二通孔4之间的距离为第二通孔4横向长度的四倍以上。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在木质主体构件I两端的端部均设有 用于覆盖木质主体构件I两端端部的金属保护件6,该金属保护件6形状与木质主体构件I 两端端部的形状相匹配,并通过圆钉固定于木质主体构件I的端部上。其作用在于增强木 质主体构件两端的强度,克服了施工人员将钢矩管的两端直接与地面接触,致使其内部木 质主体构件损坏的问题。实施例2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第二通孔的两侧边沿分别位于本 技术,即钢木枋的前后两面,通过该种设置方式,第二通孔的形状相当于“按照上述实施例,便可很好地实现本技术。值得说明的是,基于上述设计原理 的前提下,为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即使在本技术所公开的结构基础上做出的一些无 实质性的改动或润色,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实质仍然与本技术一样,故其也应当在本 技术的保护范围内。权利要求1.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包括木质主体构件(1),包覆在木质主体构件(I)表面的钢质覆层(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质主体构件(I)上表面的钢质覆层(2)上至少开设有一个供圆钉钉入的第一通孔(3),在木质主体构件(I)的下表面上至少开设有一个防止滑移的第二通孔(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3)为两个以上,且两个相邻第一通孔(3)之间的距离为第一通孔(3)横向长度的一半以上。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4)为两个以上,且两个相邻第二通孔(4)之间的距离为第二通孔(4)横向长度的四倍以上。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4)的两侧边沿设有形变棱(5)。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4)的两侧边沿分别位于所述钢木枋的前、后两面。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质主体构件(I)两端的端部均设有用于覆盖木质主体构件(I)两端端部的金属保护件(6)。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保护件(6)通过圆钉固定于木质主体构件(I)的端部上。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建筑工程用钢木枋,包括木质主体构件(1),包覆在木质主体构件(1)表面的钢质覆层(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质主体构件(1)上表面的钢质覆层(2)上至少开设有一个供圆钉钉入的第一通孔(3),在木质主体构件(1)的下表面上至少开设有一个防止滑移的第二通孔(4)。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晓军尹忠钟军卫
申请(专利权)人:尹忠李晓军钟军卫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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