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n electrochromic device, which comprises a first substantially transparent substrate, which is associated with conductive materials; second substantially transparent substrate, which is associated with conductive material; electrochromic composition disposed between the first substrate and the second substrate chamber contains, including at least one anode active material, at least a cathode active material and at least one solvent, at least one of the anode and cathode electroactive electroactive materials in an electrochromic, and wherein the electrochromic device has at least 20000:1 contrast ratio, less than about 30 seconds in the dark time and less than about 150 seconds of time transparenc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案要求2014年8月4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2/033,059号和2014年8月5日申请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2/033,363号的权利,其全部公开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以用于任何和所有目的。
本专利技术技术大体上涉及电致变色装置和其用途的领域。
技术介绍
提供以下说明以帮助阅读者理解。所提供的信息或所引用的参考文献都不是对本专利技术的现有技术的承认。可变透射率电致变色窗口最近变得可商购。举例来说,电致变色窗口最近变得与飞行器窗口系统相关。尽管这类可变透射率电致变色窗口变得越来越流行,但其与低透射率状态以及延迟暗化和透明化有关的局限性仍然成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在一个方面中,提供电致变色装置,其包括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其具有与其相关联的导电材料;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其具有与其相关联的导电材料;位于第一衬底与第二衬底之间的腔室内所含的电致变色组合物,其包括至少一种阳极电活性材料、至少一种阴极电活性材料以及至少一种溶剂,其中所述阳极电活性和阴极电活性材料中的至少一个可电致变色,并且其中所述电致变色装置呈现至少20,000:1的对比率、小于约30秒的暗化时间以及小于约150秒的透明化时间。在一个实施例中,电致变色装置可具有约40,000:1到约500,000:1的对比率。在另一实施例中,电致变色装置可具有至少60,000:1的对比率。在另一实施例中,电致变色装置可具有至少80,000:1的对比率。在一个实施例中,电致变色装置可具有约20秒到约150秒的透明化时间。在另一实施例中,电致变色装置可具有约20秒到约60秒的透明化时间。在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致变色装置,其包含: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其大体上平行于所述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并且与其隔开;和电致变色介质,其安置在所述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与所述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之间;其中:所述电致变色装置经配置以呈现至少2,000:1的对比率、小于约30秒的暗化时间和小于约150秒的透明化时间;并且所述电致变色介质包含阳极电活性材料和阴极电活性材料。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8.04 US 62/033,059;2014.08.05 US 62/033,3631.一种电致变色装置,其包含: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其大体上平行于所述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并且与其隔开;和电致变色介质,其安置在所述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与所述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之间;其中:所述电致变色装置经配置以呈现至少2,000:1的对比率、小于约30秒的暗化时间和小于约150秒的透明化时间;并且所述电致变色介质包含阳极电活性材料和阴极电活性材料。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对比率是约2,000:1到约500,000: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对比率是至少40,000: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对比率是至少60,000:1。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透明化时间是约20秒到约60秒。6.根据权利要求1到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暗化时间是约5秒到约30秒。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电活性材料以至少5mM的浓度存在于所述介质中。8.根据权利要求1到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电活性材料以约5mM到约7mM的浓度存在于所述介质中。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电活性材料以至少50mM的浓度存在于所述介质中。10.根据权利要求1到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阴极电活性材料以约60mM到约100mM的浓度存在于所述介质中。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与所述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间隔小于500μm的距离。12.根据权利要求1到11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与所述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间隔约150μm到约500μm的距离。13.根据权利要求1到11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大体上透明衬底与所述第二大体上透明衬底间隔约200μm到约300μm的距离。14.根据权利要求1到1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电活性材料包含吩嗪。1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致变色装置,其中所述阳极电活性材料包含2,7-...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K·L·阿什,K·L·鲍曼,S·F·弗兰兹,
申请(专利权)人:金泰克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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