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
技术介绍
近年来,作为在发电时不排出温室效应气体的清洁能源,风力发电装置引起注目。风力发电装置借助风力而使风车翼绕轴旋转,将其旋转力转换成电力而得到发电输出。风力发电装置的发电输出由轴端输出(翼产生的输出)与转换效率(轴承或发电机等的效率)之积来表示。而且,轴端输出由下式表示,若是翼效率高、翼直径大的翼,则发电量提闻。轴端输出=1/2 X空气密度X风速3X翼效率X X (翼直径/2) 2翼效率存在理论上的上限值(贝茨极限=0.593),实际上由于风车后流的影响和翼的空气阻力的存在而上限值成为0.5左右。因此,难以实现翼效率的更进一步的大幅的改盡口 ο另一方面,翼直径以其平方对输出具有影响,因此为了提高发电量而扩大翼直径是有效的。然而,翼直径的扩大会导致空气动力载荷(作用于流入方向的推力及传递到翼根的力矩)的增大,因此存在导致旋翼头、机舱、塔架等设备的大型化或重量增大、甚至成本增加的担心.倾向。因此,必需一种抑制翼的空气动力载荷的增大并实现长翼化的技术。为了避免载荷增大的问题,作为空气动力学上(翼形状上)考虑的方法,可以考虑进一步缩短弦长(翼弦长)(即,进一步增大展弦比或进一步减小弦节比)而减小翼投影面积来降低空气动力载荷的方法。在此,展弦比及弦节比由下式表示。展弦比=翼长2/翼投影面积(I)弦节比=全翼投影面积/翼扫过面积=(翼张数X平均弦长)/( X (翼直径/2) 2) (2)通常,风车翼相对于规定的周速比而具有规定的最佳弦长,存在下式的关系(WindEnergy Handbook、John Wiley&Sons、p378)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0.10.22 JP 2010-238039;2010.10.22 JP 2010-238041.一种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具备从翼前端侧到翼根侧弦长增大的翼主体部, 该翼主体部具有: 翼前端区域,在该翼主体部的前端侧,在设为大致一定的第一设计升力系数的状态下朝向翼根侧弦长逐渐增大; 最大弦长位置,在翼根侧的成为最大弦长的位置,具有比所述第一设计升力系数大的第二设计升力系数; 过渡区域,位于所述翼前端区域与所述最大弦长位置之间, 该过渡区域的设计升力系数从翼前端侧朝向翼根侧由所述第一设计升力系数向所述第二设计升力系数逐渐增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前端区域设于半径位置除以翼半径(翼直径的1/2)所得到的无量纲半径位置为·0.5以上且0.95以下的范围, 所述第一设计升力系数在将其中央值设为X的情况下,为X±0.10的范围,优选为X±0.05的范围, 向所述最大弦长位置赋予的所述第二设计升力系数为X+0.3±0.2,优选为X+0.3±0.1, 所述过渡区域设置为,所述翼前端区域的翼根侧端部与所述最大弦长位置之间的中央位置的设计升力系数为X+0.15±0.15,优选为X+0.15±0.075。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前端区域设于半径位置除以翼半径(翼直径的1/2)所得到的无量纲半径位置为0.5以上且0.95以下的范围, 所述第一设计升力系数为1.15±0.05的范围, 向所述最大弦长位置赋予的所述第二设计升力系数为1.45±0.1, 所述过渡区域设置为,所述翼前端区域的翼根侧端部与所述最大弦长位置之间的中央位置的设计升力系数为1.30±0.075。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前端区域设于翼厚比为12%以上且30%以下的范围,其中所述翼厚比为翼厚的最大值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 所述第一升力系数在将其中央值设为X的情况下,为X±0.10的范围,优选为X±0.05的范围, 向所述最大弦长位置赋予的所述第二设计升力系数为X+0.3±0.2,优选为X+0.3±0.1, 所述过渡区域设置为,所述翼前端区域的翼根侧端部与所述最大弦长位置之间的中央位置的设计升力系数为X+0.15±0.15,优选为X+0.15±0.075。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前端区域设于翼厚比为12%以上且30%以下的范围,其中所述翼厚比为翼厚的最大值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 所述第一设计升力系数为1.15±0.05的范围,向所述最大弦长位置赋予的所述第二设计升力系数为1.45±0.1, 所述过渡区域设置为,所述翼前端区域的翼根侧端部与所述最大弦长位置之间的中央位置的设计升力系数为1.30±0.075。6.一种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具备从翼前端侧到翼根侧弦长增大的翼主体部, 翼厚的最大值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为 翼厚比,将翼前缘的弦长位置设为0%及将翼后缘的弦长位置设为100%时的1.25%位置处的距翼背侧的弦的距离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为Y125,在该翼主体部由翼厚比和Y125表示的情况下, 在翼厚比21%位置处,Y125为2.575±0.13%, 在翼厚比24%位置处,Y125为2.6±0.15%, 在翼厚比30%位置处,Y125为2.75±0.25%,优选为2.75±0.20%,更优选为2.75 ± 0.15%。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主体部在翼厚比为21%以上且35%以下的范围内具有:由通过所述翼厚比21%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所述翼厚比24%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及所述翼厚比30%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的插补曲线所得到的Y125。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主体部被设置为, 在翼厚比18%位置处,Y125为2.55 ±0.1%, 在翼厚比36%位置处,Y125为3.0±0.4%,优选为3.0±0.25%,更优选为3.0±0.20%, 在翼厚比42%位置处,Y125为3.4±0.6%,优选为3.4±0.4%,更优选为3.4±0.2%。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主体部在翼厚比为18%以上且42%以下的范围内[Si]具有:由通过所述翼厚比18%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所述翼厚比21%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所述翼厚比24%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所述翼厚比30%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所述翼厚比36%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及所述翼厚比42%位置处的所述Y125的值的插补曲线所得到的Y125。10.一种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具备从翼前端侧到翼根侧弦长增大的翼主体部, 翼厚的最大值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为翼厚比,最大翼厚位置处的距翼背侧的弦的距离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为背侧膨胀YS,在该翼主体部由翼厚比和背侧膨胀YS表示的情况下, 在翼厚比21%位置处,背侧膨胀YS为12.0±0.6%, 在翼厚比24%位置处,背侧膨胀YS为12.3±0.7%, 在翼厚比30%位置处,背侧膨胀YS为13.3 ±1.2%,优选为13.3 ±1.0%,更优选为13.3±0.8%ο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主体部在翼厚比为21%以上且35%以下的范围内具有:由通过所述翼厚比21%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所述翼厚比24%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及所述翼厚比30%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的插补曲线所得到的YS。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主体部被设置为, 在翼厚比18%位置处,YS为11.7 ±0.5%, 在翼厚比36%位置处,YS为14.6 ±2.0%,优选为14.6±1.2%,更优选为14.6±1.0%, 在翼厚比42%位置处,YS为16.6 ±3.0%,优选为16.6 ±2.0%,更优选为16.6±1.5%。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所述翼主体部在翼厚比为18%以上且42%以下的范围内具有:由通过所述翼厚比18%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所述翼厚比21%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所述翼厚比24%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所述翼厚比30%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所述翼厚比36%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及所述翼厚比42%位置处的所述YS的值的插补曲线所得到的YS。14.一种风车翼,其特征在于, 具备从翼前端侧到翼根侧弦长增大的翼主体部, 翼厚的最大值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为翼厚比,最大翼厚位置处的距翼腹侧的弦的距离除以弦长所得到的值的百分率为腹侧膨胀YP,在该翼主体部由翼厚比和腹侧膨胀YP表示的情况下, 在翼厚比21%位置处,腹侧膨胀YP为9.0±0.6%, 在翼厚比24%位置处,腹侧膨胀YP为11.7 ± 0.7%, 在翼厚比30%位置处, 腹侧膨胀YP为16.7 ±1.2%,优选为16.7 ±1.0%,更优选为16.7±0.8%ο15.根据权利要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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