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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8502265 阅读:172 留言:1更新日期:2013-03-29 23:07
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它涉及一种教具,具体涉及一种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解决目前书的页面不容易固定无其他附属功能的问题。所述文件夹包括夹体,夹体的中缝位置处设有与书本厚度相匹配的凹槽,凹槽将夹体分为左板夹和右板夹,左板夹和右板夹上均设有用于固定书本的压板,压板与左板夹或右板夹转动连接,左板夹或右板夹的背面设有录音装置。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用于大学课堂教学中。(*该技术在2022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教具,具体涉及一种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
技术介绍
目前法律专业的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一般将书本放置在讲桌上,由于法律教学主要以讲解课本为主,因此在讲课时,教师需要不停地翻书,并通过手部按压书本防止书页合上,现在还没有专门用来固定书本的工具,为了提高学生的记忆力和理解力,老师需要不时地站起,通过到黑板上进行书写讲解,这时老师一般通过将其他课本或黑板擦等压住课本,以防止书页合上,虽然这种方式可以暂时按压住课本,但也存在以下不足,教师不仅需要寻找按压物,而且固定性不好,长时间使用书页容易合上,这样老师需要重新翻找正在讲课的内容,不仅费劲,而且直接影响教学速度和质量;另外,对于法律教学来讲,由于老师无需经常站起,通常通过手部按压书本进行授课,由于长时间按压书本,容易引起手部不适,影响老师的身体健康。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以解决目前书的页面不容易固定无其他附属功能的问题。本技术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所述文件夹包括夹体,夹体的中缝位置处设有与书本厚度相匹配的凹槽,凹槽将夹体分为左板夹和右板夹,左板夹和右板夹上均设有用于固定书本的压板,压板与左板夹或右板夹转动连接,左板夹或右板夹的背面设有录音装置。本技术进一步的特征是左板夹和右板夹的外部还设有塑料夹层,每个塑料夹层中设有密封槽。本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结构简单且使用方便,可固定书的页面,同时还具有录音功能,方便老师的课堂教学。附图说明图1是本技术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的外部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具体实施方式一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的文件夹包括夹体,夹体的中缝位置处设有与书本厚度相匹配的凹槽3,凹槽3将夹体分为左板夹I和右板夹2,左板夹I和右板夹2上均设有用于固定书本的压板5,压板5与左板夹I或右板夹2转动连接,左板夹I或右板夹2的背面设有录音装置4。具体实施方式二 结合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的左板夹I和右板夹2的外部还设有塑料夹层6,每个塑料夹层6中设有密封槽6-1,此结构在使用时可将一些单纸片文件放置在塑料夹层6中,使用方便。其他组成及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工作原理法律书的中缝设在凹槽3内,用压板5可将书的页面固定,同时可开启录音装置4进行课堂教学录音。权利要求1.一种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件夹包括夹体,夹体的中缝位置处设有与书本厚度相匹配的凹槽(3),凹槽(3)将夹体分为左板夹(I)和右板夹(2),左板夹(I) 和右板夹(2)上均设有用于固定书本的压板(5),压板(5)与左板夹(I)或右板夹(2)转动连接,左板夹(I)或右板夹(2 )的背面设有录音装置(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板夹(I)和右板夹(2) 的外部还设有塑料夹层(6 ),每个塑料夹层(6 )中设有密封槽(6-1)。专利摘要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它涉及一种教具,具体涉及一种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本技术解决目前书的页面不容易固定无其他附属功能的问题。所述文件夹包括夹体,夹体的中缝位置处设有与书本厚度相匹配的凹槽,凹槽将夹体分为左板夹和右板夹,左板夹和右板夹上均设有用于固定书本的压板,压板与左板夹或右板夹转动连接,左板夹或右板夹的背面设有录音装置。本技术用于大学课堂教学中。文档编号B42F9/00GK202826815SQ20122052789公开日2013年3月27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0月16日专利技术者沈宇靖, 郭锋, 隋俊 申请人:沈宇靖, 郭锋, 隋俊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法律教学专用文件夹,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件夹包括夹体,夹体的中缝位置处设有与书本厚度相匹配的凹槽(3),凹槽(3)将夹体分为左板夹(1)和右板夹(2),左板夹(1)和右板夹(2)上均设有用于固定书本的压板(5),压板(5)与左板夹(1)或右板夹(2)转动连接,左板夹(1)或右板夹(2)的背面设有录音装置(4)。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沈宇靖郭锋隋俊
申请(专利权)人:沈宇靖郭锋隋俊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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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1条评论
  • 来自[未知地区] 2015年01月13日 22:26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律部门,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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