酯化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8025696 阅读:136 留言:0更新日期:2012-11-29 07:24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制造酯化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和所得组合物和制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技术介绍
酯化木质纤维素材料,如乙酰化木材由于比未处理的木材大的尺寸稳定性和其它品质而在一些用途中是合意的。酯化固体木材(如乙酰化木板和木料(lumber))和乙酰化随后用在复合材料中的纤维化木质纤维素材料都存在这些优点。但是,仍然需要改进这些材料的有利性质。专利技术概述 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案因此提供乙酰化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包括 Ca)用含有乙酸的液体浸溃木质纤维素材料; (b)使来自(a)的浸溃的木质纤维素材料与含有乙酸的蒸气流在足以乙酰化至少一些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条件下接触。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乙酰化方法可进一步包括 Ce)用含有乙酸酐的液体浸溃来自(b)的该接触的木质纤维素材料;和(d)使(C)中的浸溃的木质纤维素材料与含有乙酸酐、乙酸或两者的蒸气流在足以提高该木质纤维素材料的乙酰化的条件下接触。本专利技术进一步提供通过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制成的乙酰化木质纤维素材料。详述 本专利技术提供乙酰化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本专利技术进一步提供乙酰化木质纤维素材料和使用乙酰化木质纤维素材料制成的组合物和制品。木质纤维素材料 木质纤维素材料包括含有纤维素和木质素(和任选其它材料,如半纤维素)的任何材料。一些实例包括木、树皮、洋麻、大麻、剑麻、黄麻、作物秸杆、坚果壳、椰子壳、草和谷壳和秸杆、玉米秸、甘蔗渣、针叶树和硬木树皮、玉米棒、其它作物残留物和它们的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质纤维素材料是木材。木材可选自任何物种的硬木或软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软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选自松木、冷杉、云杉、白杨、橡木、枫木和山毛榉。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硬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选自红橡木、红花槭、德国榉木和太平洋白枫。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松树物种。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松树物种选自火炬松、长叶松、短叶松、湿地松、辐射松和欧洲赤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福射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来自商业上被称作“南方黄松”的四个物种中的一个或多个(长叶松、短叶松、湿地松、火炬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选自长叶松、短叶松和火炬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火炬松。该木质纤维素材料可以为任何形式。实例包括切碎材料(例如碎木)、纤维化材料(例如纤维化木材)、木粉、碎屑、粒子、细刨花、薄片、束、木粒和材料,如树木、树干或树枝、去皮树干或树枝、板、胶合板、厚板、方木、梁或型材,和任何尺寸的其它木料段(cutlumber)。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质纤维素材料是木材。木材可选自任何物种的硬木或软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软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选自松木、冷杉、云杉、白杨、橡木、枫木和山毛榉。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硬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选自红橡木、红花槭、德国榉木和太平洋白枫。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松树物种。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松树物种选自火炬松、长叶松、短叶松、湿地松、辐射松和欧洲赤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福射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来自商业上被称作“南方黄松”的四个物种中的一个或多个(长叶松、短叶松、湿地松、火炬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选自长叶松、短叶松和火炬松。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是火炬松。该木质纤维素材料可以为任何形式。实例包括切碎材料(例如碎木)、纤维化材料(例如纤维化木材)、木粉、碎屑、粒子、细刨花、薄片、束、木粒和材料,如树木、树干或树枝、去皮树干或树枝、板、胶合板、厚板、方木、梁或型材,和任何尺寸的其它锯木条(cutlumber)。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质纤维素材料是固体木材。如本申请中通篇所用,“固体木材”应是指测得至少一个维度为至少10厘米但其它维度具有任何尺寸的木材,例如,具有如下标称尺寸的木料,如2英尺X 2英尺X 4英尺、2英尺X 2英尺X 6英尺、I英尺x I英尺X 6英尺、2英寸X 2英寸X 4英寸、2英寸X 2英寸x 6英寸、I英寸x I英寸x 6英寸等,以及由木料段机械加工的物体(例如模制品、轴、栏杆等)。一些实例包括木料、板、胶合板、厚板、方木、梁或型材。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固体木材是木料。可以使用任何尺寸的固体木材。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至少一个维度为至少10厘米,另一维度为至少5毫米。最长维度可以测得为例如3英尺、4英尺、6英尺、8英尺、10英尺、12英尺、14英尺、16英尺等。最长维度也可以被描述为至少或大于或等于任何上述值(例如至少3英尺、至少4英尺、大于或等于12英尺等)。该木材的第二维度可以是第二长的维度或可以等于最长维度。第二长的维度的一些实例包括1/10英寸、1/8英寸、1/6英寸、1/4英寸、1/3英寸、3/8英寸、O. 5英寸、5/8英寸、O. 75英寸、I英寸、I. 5英寸、2英寸、3英寸、4英寸、5英寸、6英寸、8英寸、9英寸、10英寸、12英寸、14英寸、16英寸、18英寸、20英寸、24英寸、3英尺、4英尺等。第二长的维度也可以被描述为至少或大于或等于任何上述值(例如至少1/10英寸、大于或等于O. 5英寸、至少O. 75英寸等)。第三维度可以与第二维度相同或不同并可以是例如上文对第二维度描述的任何值。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木材在所有3个维度中测得相同长度。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最长维度为至少30英寸,另外两个维度为至少O. 25英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最长维度为至少30英寸,另外两个维度为至少O. 5英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最长维度为至少30英寸,另外两个维度为至少O. 75英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最长维度为至少36英寸,另外两个维度为至少O. 5英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最长维度为至少48英寸,另外两个维度为至少O. 75英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至少一个维度为至少30英寸,另一维度为至少I. 5英寸,第三维度为至少O. 5英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至少一个维度为至少4英尺,另一维度为至少I. 5英寸,第三维度为至少O. 5英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测得该固体木材的最长维度为至少8英尺,另一维度为至少5英寸,第三维度为至少I英寸。提到“测得为”具体尺寸的木材是指所述尺寸是实测尺寸而非标称尺寸。但是,这些数字不是限制性的,并存在其中各上述数值代表标称尺寸而非实测尺寸的实施方案。在指定2或3个维度时,意指各维度与其它所述维度呈90度角(例如,O. 5英寸厚度X I. 5英寸宽度X 30英寸长度)。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上一段中所述的维度之一平行于该固体木材的纹理方向。因此,上述任何测量可描述在固体木材的纹理的轴中的板尺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最长维度平行于该固体木材的纹理方向。本专利技术能够一次酯化多块固体木材,包括任何上述尺寸的固体木材的乙酰化。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将固体木材排列成2块或更多块的垂直堆叠体,在堆叠的块之间放置间隔物(“粘接杆(stickers)”)。粘接杆通常是具有所选厚度的小材料杆,并可具有任何有效厚度。可以为粘接杆使用任何已知或有效厚度或材料组成。粘接杆的一些示例性厚度包括1/4英寸、1/3英寸、3/8英寸、O. 5英寸、5/8英寸、O. 75英寸、I英寸、I. 5英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P米基卡
申请(专利权)人:伊士曼化工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