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及支付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6547123 阅读:335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是一种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及支付方法,其主要包含至少一个用户电信号码数据库、一个中介平台、及至少一个金融机构;其中用户可使用电信设备联机向中介平台注册储值服务,中介平台将取得电信设备的号码和用户自行输入的认证数据后,联机至用户电信号码数据库核对用户身份;在成功确认用户身份后,该中介平台与金融机构将会登记一组电信号码账户供用户储值交易使用;其中用户在中介平台的账号是以电信号码为基础,即当注册用户要转帐给他人时,仅须通过其注册的电信设备联机至中介平台,输入将要转帐的目标电信号码与金额后,便可将自己电信号码储值账户中的金额转帐到他人的电信号码储值账户。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电子交易系统及支付方法,特别涉及一种。
技术介绍
习知的移动付款系统,例如台湾专利公开号第200842744号「移动收支付平台」, 其
技术实现思路
指出用户通过移动通讯装置联机输入商店代码、交易金额、及信用卡或金融卡数据传送至移动收支付平台,再由支付平台根据交易金额和信用卡或金融卡数据向金融单位进行交易授权,最后金融单位将交易授权结果信息通过支付平台回传至商店和用户的移动装置。此专利中每一次交易用户都必须输入信用卡或金融卡数据,而输入的数据太多且难以记忆(如金融账号),容易降低用户使用意愿;另外通过移动网络传送信用卡或金融卡等数据,对于某些用户而言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仍是有疑虑的。例如台湾专利公开号第200943891号「一种使用手机注册进行电子交易行为的验证系统」,其
技术实现思路
是先设置一个手机SIM卡、手机内码(IMEI)解读比对装置的交易平台,然后用户通过手机拨打到交易平台申请注册,该平台将自动取出来电手机的SIM卡、 手机内码(IMEI)数据,并以手机号码为该用户的账号并发送一组交易密码至指定手机上; 而当用户要进行交易时,须持原注册手机联机至交易平台后,输入该交易密码、交易对象账号、交易金额传送至交易平台;由交易平台进行手机号码、SIM卡、手机内码(IMEI)数据与密码的比对验证,其中交易对象须同为注册的手机用户或商店。然此专利存在一个交易问题当用户向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平台会发送一个交易密码至用户手机,因此若用户手机不慎遗失时,恶意诈骗的人就有机会从手机中查询到交易密码(查询短信纪录),再持以交易密码和手机轻易假冒用户通过交易平台的验证,进行交易造成真实用户的财产损失。例如台湾专利公开号第201029433号「以移动电话进行交易的转帐及储值系统」, 是一种以移动号码为储值账户的交易系统。其
技术实现思路
是用户通过移动电话拨打至交易平台注册后,将取得用户密码及一组以移动号码为账号的储值账户;完成注册后,用户可通过金融通路将钱转入储值账户中,或通过移动电话至交易平台上输入要转帐的账户数据(例如移动电话号码账户、商店代码、金融账户等)后,便可从储值账户转出金额至指定账户。然该专利中储值账户的注册仅须通过手机拨打至交易平台后,即可完成注册与账户开立,但是因为无法确认注册人是否确为该号码持有人,因此一旦用户手机遗失或号码退租时,将因无法确认原注册人身份而无法退还储值余额。再者,储值账户的开立仅以移动号码来区别用户身份,因此诈骗集团可轻易诈骗他人移动电话来开立储值账户做为人头账户使用, 增加金融控管风险与成本。由此可见,上述习用技术仍有诸多缺点,并非完善的设计,仍需加以改良。
技术实现思路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主要包括5一用户设备数据模块、至少一个缔约的金融机构、一个中介平台;其中用户通过电信设备将认证信息与交易信息传送给中介平台,中介平台接收后首先将认证信息(至少包含该电信设备的电信号码)传送至用户设备数据模块或是电信业提供的设备认证机制进行用户设备认证,而中介平台接收到认证结果后取出该电信号码的用户的注册信息(至少包括一个电信号码的储值账户),接着中介平台依照交易信息传送至缔约的金融机构,并由该缔约金融机构处理交易信息,最后将交易信息结果直接或经由中介平台传递送达用户的电信设备上并加以显示。此外上述系统的中介平台完成用户设备认证后却无法查询到该电信号码的用户注册信息时,则将立即提供一组以电信号码持有人为户名的储值账户给用户。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支付方法,包括由用户持以电信设备通讯至上述电子交易系统的中介平台进行注册,在该中介平台于通讯中接收电信设备的电信号码及用户所输入认证信息后,由该平台传送至用户设备数据模块或由电信号码所属的电信公司进行用户设备认证;认证成功后中介平台将接收到该电信号码持有人的身份证字号或唯一识别码,并经检查后确认该用户尚未注册后,中介平台将产生一组以电信号码持有人为户名的储值账户给用户,并且将该账户的储值方法显示给用户,而用户可依照储值方法通过现今金融工具进行储值,如A T M转帐、信用卡转帐等。本专利技术的电子支付方法,是提供一种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支付方法,其主要是由用户持以电信设备通讯至上述电子交易系统的中介平台进行转帐,而该中介平台于通讯中接收电信设备的电信号码及用户所输入认证信息与转帐信息后,由该平台传送至用户设备数据模块或由电信号码所属的电信公司进行用户设备认证;认证成功后中介平台以该电信号码持有人的身份证字号或唯一识别码查询出该用户的注册信息(包含一个储值账户),接着中介平台将取出或转换取出转帐信息的转入账户后,将转帐信息传送至缔约金融机构并请求其进行转帐作业,最后再将转帐结果回复给用户。上述方法中若转入账户为特约商店代码时,则由中介平台后台查询取得该特约商店的银行账户后传送至金融机构办理转帐。若转入账户为其它注册用户的电信号码时,将由中介平台直接转帐至该电信号码配置的储值账户中,或传送转帐信息至金融机构办理转帐。若转入账户为非注册用户的电信号码时,则中介平台将通知该电信号码用户领款信息,指引该收款人完成设备验证及要求输入收款信息后,传送转帐信息与收款信息至金融机构办理转帐。若转入账户为银行账户时,则由中介平台直接传送转帐信息至金融机构处理;然若转入账户为个人银行账户时,中介平台除了传送转帐信息外,可一并传送收款人电信号码持有人的身份证字号或唯一识别码至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验证电信号码与金融账户用户一致性后方才得以进行转帐,以提升转帐安全性。本专利技术是利用储存实际经证件数据或用户身份确认的用户设备数据库为认证基础,通过验证电信号码与号码持有人的关系,开立以号码持有人为户名的记名储值账户,如此便可以遏止不当用户诈骗或盗用他人电信设备来开立不记名的电信号码储值账户,并用以人头账户作为犯罪使用。此外因储值账户为记名账户,因此当发生手机遗失或号码退租换号时,用户仅须提出证件证明身份即可进行账户余额退费。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系统架构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注册流程图; 图3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转帐流程图; 图4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提领流程图。主要部分代表符号 100 用户;110电信设备;120 中介平台; 130 用户设备数据模块; 140 金融机构。具体实施例方式参考图1为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例的示意图。本专利技术一种,其中该电子交易系统主要是包含有一用户100、一电信设备110、 一中介平台120、一用户设备数据模块130、及至少一缔约的金融机构140。其中该手机用户 100是用电信设备110向中介平台120进行交易,中介平台120于通讯中接收电信设备110 的电信号码及用户100输入认证信息与交易信息后,传送至用户设备数据模块130(或电信公司)进行用户设备认证,认证成功后中介平台120将接收到该用户100的唯一识别码,并取出该用户100的注册信息;接着中介平台120将分析交易信息内容,并依照交易信息传送至缔约金融机构140进行交易作业,完成交易作业后,金融机构140将回复交易结果给中介平台120或直接回复给用户100。此为本专利技术的最基本架构。参考图2为本专利技术的系统的注册流程图较佳实施例。首先,用户通过电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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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1)电信设备,用于输入及传送用户设备认证信息或交易信息;(2)用户设备数据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中介平台传送用户设备认证信息;(3)至少一个缔约金融机构,用于接收并处理中介平台传送交易信息所要求的交易者;(4)中介平台,用于接收及判断所述电信设备传递的所述用户设备认证信息或交易信息,并根据判断结果分别传送至所述用户设备数据模块或所述缔约金融机构处理,完成处理后经由中介平台回复至所述用户电信设备模块;(5)一个储值账户,是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账户。

【技术特征摘要】
2010.12.24 TW 0991457081.一种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1)电信设备,用于输入及传送用户设备认证信息或交易信息;(2)用户设备数据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中介平台传送用户设备认证信息;(3)至少一个缔约金融机构,用于接收并处理中介平台传送交易信息所要求的交易者;(4)中介平台,用于接收及判断所述电信设备传递的所述用户设备认证信息或交易信息,并根据判断结果分别传送至所述用户设备数据模块或所述缔约金融机构处理,完成处理后经由中介平台回复至所述用户电信设备模块;(5)一个储值账户,是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账户。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信设备通过拨打语音专线、多媒体简讯、简讯、或电信网络联机的通讯方式传递信息给中介平台, 其中该传递信息至少一个电信号码信息。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用户设备数据模块是包含一个数据库,该数据库中的用户设备数据都须以法定有效证件来验证用户身份,才得以纪录储存。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用户设备数据模块是包含一个数据库,为电信机构的用户设备号码数据库。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中介平台传递信息至电信设备的方式通过语音、多媒体简讯、简讯、电子邮件、传真、或实时通传讯的方式与用户联系。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中介平台是与至少一个电信机构缔约者,该平台是传送用户设备认证信息及电信号码给缔约电信机构的用户设备号码数据库或电信设备认证机制以验证用户电信设备。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信机构依验证结果产生一个响应信息,将直接或经由中介平台回复给该电信设备并加以显示。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中介平台是与至少一个金融机构缔约者,并与各缔约金融机构建置有通讯协议。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金融机构依处理的结果产生一个响应信息,经由该中介平台的传递而送达该电信设备并加以显示。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储值账户是为一以电信号码为账号且以电信设备持有人为户名的记名账户。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储值账户数据与存款都存放于缔约金融机构、或缔约电信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中介平台传送电信设备的交易信息至存放储值账户的缔约金融机构,并由该缔约金融机构处理交易息。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储值账户数据存放于中介平台,而账户存款则存放于缔约金融机构。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中介平台传送非记录于中介平台的储值账户的电信设备交易信息至缔约金融机构处理,并由该缔约金融机构处理交易信息。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中介平台处理记录于中介平台的储值账户的电信设备交易信息。16.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以电信号码为账号的电子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储值账户数据存放于缔约电信机构,而账户存款则存...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黄志雄翁维仁李季壕王歆张嘉文
申请(专利权)人: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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