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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治疗听力损失的基因疗法递送组合物和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40878232 阅读:6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4-08 16:48
本公开提供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启动子的编码序列的构建体,其中所述编码序列编码多肽(例如治疗性多肽)。示例性的构建体包括AAV构建体。还提供了使用所公开的构建体用于治疗听力损失和/或耳聋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技术介绍


技术实现思路

【技术保护点】

1.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的多核苷酸。

2.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5.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6.权利要求1-5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其中所述多核苷酸能够指导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的转录。

7.构建体,其包含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和包含一种/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的核酸序列。

8.权利要求7的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为表达盒。

9.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权利要求7-8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核苷酸为启动子并且可操作地连接于一种/所述编码序列。

10.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权利要求7-9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核苷酸能够在内耳支持细胞中指导所述编码序列的转录。

11.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权利要求7-10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肽为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

12.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启动子的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其中所述启动子能够指导所述编码序列的转录。

13.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4.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5.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6.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7.权利要求12-16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表达构建体进一步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所述编码序列的第二启动子,其中第二启动子与所述编码序列异源或同源。

18.权利要求12-17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能够在内耳支持细胞中指导所述编码序列的转录。

19.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或权利要求8-12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选自SEQ ID NO:90、40、96或99中一种或多种的序列具有至少95%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20.权利要求10-11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构建体或者权利要求12-19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21.权利要求6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的多核苷酸。

2.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5.权利要求1的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6.权利要求1-5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其中所述多核苷酸能够指导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的转录。

7.构建体,其包含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和包含一种/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的核酸序列。

8.权利要求7的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为表达盒。

9.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权利要求7-8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核苷酸为启动子并且可操作地连接于一种/所述编码序列。

10.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权利要求7-9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核苷酸能够在内耳支持细胞中指导所述编码序列的转录。

11.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权利要求7-10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肽为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

12.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启动子的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其中所述启动子能够指导所述编码序列的转录。

13.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4.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5.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6.权利要求12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7.权利要求12-16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表达构建体进一步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所述编码序列的第二启动子,其中第二启动子与所述编码序列异源或同源。

18.权利要求12-17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能够在内耳支持细胞中指导所述编码序列的转录。

19.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或权利要求8-12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选自seq id no:90、40、96或99中一种或多种的序列具有至少95%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20.权利要求10-11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或构建体或者权利要求12-19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21.权利要求6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或任何权利要求12-20的表达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的最小gjb2启动子。

22.权利要求6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或任何权利要求12-20的表达构建体,其包含与seq id no:117-126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gjb2核酸序列。

23.表达构建体,其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和最小gjb2启动子的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其中所述多核苷酸在内耳支持细胞中表达。

24.权利要求23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与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异源。

25.权利要求23或24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包含与seq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26.权利要求25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27.权利要求25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28.权利要求25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29.权利要求25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0.权利要求23-29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包含与选自seq id no:90、40、96或99中一种或多种的序列具有至少95%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1.权利要求23-30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32.权利要求21-31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或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最小gjb2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8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3.权利要求23-32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包含与seq id no:117-126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gjb2核酸序列。

34.病毒载体构建体,其包含:(i)5’反向末端重复(itr),(ii)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所述编码序列可操作地连接于能够在内耳支持细胞中指导所述编码序列的转录的启动子,和(iii)3’itr,其中所述启动子与所述编码序列异源。

35.权利要求34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6.权利要求3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7.权利要求3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8.权利要求3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39.权利要求3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0.权利要求34-39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5’非翻译区(utr)。

41.权利要求34-40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3’非翻译区(utr)。

42.权利要求34-39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包含:(i)所述5’反向末端重复(itr),(ii)5’非翻译区(utr),(iii)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所述编码序列可操作地连接于在内耳支持细胞中表达所述多核苷酸的启动子,(iv)3’utr,和(v)所述3’itr。

43.权利要求34-39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包含与seq id no:117-126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4.病毒载体构建体,其包含:(i)5’反向末端重复(itr),(ii)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所述编码序列可操作地连接于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和最小gjb2启动子,和(iii)3’itr,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与所述编码序列异源。

45.权利要求44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包含与seq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6.权利要求4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7.权利要求4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8.权利要求4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49.权利要求4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50.权利要求44-49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5’非翻译区(utr)。

51.权利要求44-50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3’非翻译区(utr)。

52.权利要求44-49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包含:(i)5’反向末端重复(itr),(ii)5’非翻译区(utr),(iii)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所述编码序列可操作地连接于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和最小gjb2启动子,(iv)3’utr,和(v)所述3’itr。

53.权利要求34-52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包含与seq id no:117-126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gjb2核酸序列。

54.权利要求34-53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与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异源。

55.权利要求34-54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选自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中的一种或多种。

56.权利要求55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57.权利要求56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40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58.权利要求56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59.权利要求56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99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60.权利要求44-59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最小gjb2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8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61.权利要求34-60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能够在选自以下中一种或多种的内耳支持细胞中表达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或其功能片段的编码序列: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62.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或权利要求12-33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进一步包含5’utr。

63.权利要求34-61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5’utr包含与seq id no:20、21或66中任何一种的序列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64.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或权利要求12-33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进一步包含3’utr。

65.权利要求34-63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3’utr包含与seq id no:22、67、68或69中任何一种的序列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66.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多聚a尾。

67.权利要求66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多聚a尾为牛生长激素、小鼠-β-珠蛋白、小鼠-α-珠蛋白、人类胶原蛋白、多瘤病毒、单纯疱疹病毒胸苷激酶基因(hsv tk)、igg重链基因、人类生长激素或sv40晚期和早期多聚(a)。

68.权利要求67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多聚a尾为牛生长激素多聚a。

69.权利要求1-6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权利要求7-11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或权利要求12-33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5’和3’反向末端重复(itr)。

70.权利要求34-62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5’itr和所述3’itr侧接于所述启动子和所述多核苷酸。

71.权利要求70的多核苷酸、构建体或表达构建体或者权利要求70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5’itr和所述3’itr为衍生于选自aav1、aav2、aav3、aav4、aav5、aav6、aav7、aav8、aav9、aav10、aav11和aav anc80 itr的血清型的aav itr。

72.权利要求71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aav itr衍生于血清型aav2。

73.权利要求70-72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5’aav itr包含seq idno:8或seq id no:52的核酸序列。

74.权利要求69或71-72的多核苷酸、构建体或表达构建体或者权利要求70-72中任何一项的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3’aav itr包含seq id no:9或seq id no:53的核酸序列。

75.权利要求73-74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

76.权利要求73-75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i)所述5’itr包含seq id no:8或52的核酸序列,(ii)所述5’utr包含seq id no:20、21或66中任何一种的核酸,(iii)所述启动子包含10-16、28、40、57、90-99中任何一种的核酸序列,(iv)所述3’utr包含seq id no:22、67、68或69的核酸序列,和(v)所述3’itr包含seq id no:9或53的核酸序列。

77.权利要求73-76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i)所述5’itr包含seq id no:8或52的核酸序列,(ii)所述5’utr包含seq id no:20、21或66中任何一种的核酸,(iii)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包含seq id no:10-16、28、40、57、90-99中任何一种的核酸序列,所述最小gjb2启动子包含seq id no:86的序列,(v)所述3’utr包含seq id no:22、67、68或69的核酸序列,和(vi)所述3’itr包含seq id no:9或53的核酸序列。

78.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包含根据seq id no:7、17、38、45-51、54、61、82-84、87-88和100-107中任何一种的核酸序列。

79.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在内耳支持细胞中选择性地表达。

80.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包含seq id no:7的核苷酸12-4557、seq id no:17的核苷酸12-4338、seq idno:38的核苷酸12-3976、seq id no:54的核苷酸12-4754、seq id no:61的核苷酸12-4429、seq id no:100的核苷酸12-4645、seq id no:101的核苷酸12-4708、seq id no:102的核苷酸12-4993、seq id no:103的核苷酸12-4496、seq id no:104的核苷酸12-4253、seq idno:105的核苷酸12-4320、seq id no:106的核苷酸12-4464或seq id no:107的核苷酸12-4328。

81.病毒载体,其包含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

82.权利要求81的载体,其中所述病毒载体选自腺相关病毒(aav)、腺病毒或慢病毒载体。

83.权利要求82的载体,其中所述病毒载体为aav载体。

84.aav颗粒,其包含权利要求1-80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

85.权利要求83的病毒载体或权利要求84的aav颗粒,其包含aav衣壳,其中所述aav衣壳为或衍生于aav2、aav3、aav4、aav5、aav6、aav7、aav8、aav9、aav10、aav-rh8、aav-rh10、aav-rh39、aav-rh43或aav anc80血清型衣壳。

86.权利要求85的aav颗粒,其中所述aav衣壳为aav anc80衣壳。

87.组合物,其包含权利要求1-80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或病毒载体构建体、权利要求81-83中任何一项的载体或权利要求84-86的aav颗粒。

88.权利要求88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为进一步包含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的药用组合物。

89.权利要求88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药用组合物为合成的外淋巴溶液。

90.离体细胞,其包含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或aav颗粒。

91.权利要求90的离体细胞,其中所述离体细胞为内耳细胞。

92.权利要求91的离体细胞,其中所述离体细胞为内耳支持细胞。

93.权利要求92的离体细胞,其中所述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94.方法,其包括用以下转导离体细胞:

95.权利要求94的方法,其中所述离体细胞为内耳细胞。

96.权利要求95的方法,其中所述离体细胞为内耳支持细胞。

97.权利要求96的方法,其中所述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98.在内耳支持细胞中表达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方法,其包括给予所述受试者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

99.在内耳支持细胞中增加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的表达的方法,其包括给予所述受试者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

100.权利要求98或99的方法,其中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在所述内耳支持细胞中的表达相对于所述多肽在所述内耳支持细胞中的内源性表达增加。

101.在患有听力损失或处于其风险下的受试者中治疗听力损失的方法,其包括给予所述受试者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

102.权利要求98-101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i)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主要在内耳支持细胞中表达,(ii)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在内耳支持细胞中以比在内耳毛细胞中更高的水平选择性地表达,(iii)所述缝隙连接蛋白26多肽或其功能片段不以足以在内耳毛细胞中引起毒性的水平表达,或(iv)或其任何组合。

103.权利要求98-102的方法,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和oc90+细胞(oc90)。

104.权利要求98-103中任何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给予为对所述受试者的内耳。

105.权利要求104的方法,其中所述给予为对所述受试者的耳蜗。

106.权利要求104-105的方法,其中所述给予为经由圆窗膜注射。

107.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用于在患有听力损失或处于其风险下的受试者中治疗听力损失的用途。

108.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在制造用于治疗听力损失的药物中的用途。

109.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其用作药物。

110.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其用于治疗听力损失。

111.试剂盒,其包含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或离体细胞。

112.权利要求98-106中任何一项的方法、权利要求99-108中任何一项的用途或权利要求111的试剂盒,其中所述构建体、载体、aav颗粒、组合物或离体细胞预被加载于装置中。

113.权利要求112的方法、用途或试剂盒,其中所述装置为微导管。

114.权利要求113的方法、用途或试剂盒,其中使所述微导管成形,以使得其可经由外耳道进入所述中耳腔并使所述微导管的末端与rwm接触。

115.权利要求111-114中任何一项的方法、用途或试剂盒,其中所述微导管的远端包括至少一个直径在10-1,000微米之间的微针。

116.权利要求111-115中任何一项的试剂盒,其进一步包含装置。

117.权利要求116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装置为在图5-8的任何一个中描述的装置。

118.权利要求116或117中任何一项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装置包含含有弯曲部分和成角尖端的针。

119.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aav颗粒,其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120.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或aav颗粒,其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121.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多核苷酸、构建体、表达构建体、病毒载体构建体、病毒载体或aav颗粒,其包含与seq id no:40、90、96或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122.多核苷酸,其包含与seq id no:16、28、40、57或90-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123.构建体,其包含权利要求122的多核苷酸和编码多肽的核酸序列。

124.权利要求123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核苷酸能够指导所述编码所述多肽的核酸序列的转录。

125.权利要求123-124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核苷酸为启动子并且可操作地连接于所述编码所述多肽的核酸序列。

126.权利要求123-125的构建体,其中所述构建体为表达盒。

127.权利要求123-126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核苷酸能够在内耳支持细胞中指导所述编码多肽的核酸序列的转录。

128.权利要求123-127中任何一项的构建体,其中所述多肽为治疗性多肽、报告多肽或内耳支持细胞多肽。

129.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启动子的编码多肽的多核苷酸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gjb6启动子、gdf6启动子、igfbp2启动子、rbp7启动子、parm1启动子、gfap启动子、bace2启动子、dbi2启动子、fabp3启动子、klhl14启动子、mmp15启动子、sparc启动子、tspan8启动子、vim启动子、其衍生物或其片段。

130.权利要求129的表达启动子,其中所述启动子与所述多核苷酸异源。

131.权利要求129-130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能够在内耳支持细胞中指导所述多核苷酸的转录。

132.权利要求129-131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16、28、40、57或90-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33.权利要求131-132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134.权利要求129-133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16、28、40、57或90-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35.先前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用于在内耳细胞中表达的微小rna的mirna调控靶位点(mirts)。

136.权利要求135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微小rna在内耳毛细胞中表达。

137.权利要求136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微小rna为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mir-194、mir-140、mir-18a、mir-99a、mir-30b、mir-15a、mir182或mir-183。

138.权利要求129-137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进一步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所述编码所述多肽的核酸序列的最小gjb2启动子。

139.表达构建体,其包含可操作地连接于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和最小gjb2启动子的编码多肽的多核苷酸,其中所述多核苷酸在内耳支持细胞中表达。

140.权利要求139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与所述多核苷酸异源。

141.权利要求139-140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多肽为治疗性多肽、报告多肽或内耳支持细胞多肽。

142.权利要求139-141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gjb6启动子、gdf6启动子、igfbp2启动子、rbp7启动子、parm1启动子、gfap启动子、bace2启动子、dbi2启动子、fabp3启动子、klhl14启动子、mmp15启动子、sparc启动子、tspan8启动子或vim启动子。

143.权利要求139-142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16、28、40、57或90-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44.权利要求139-143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自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内指状细胞/边缘细胞(iphc)、内柱细胞(ipc)、外柱细胞(opc)、代特氏细胞第1和2排(dc1/2)、代特氏细胞第3排(dc3)、亨森氏细胞(hec)、克劳迪厄斯氏细胞/外沟细胞(cc/osc)、齿间细胞(idc)、内沟细胞(isc)、柯利克尔器细胞(ko)、大嵴上皮嵴细胞(ger)(包括外侧大上皮嵴细胞(lger))和oc90+细胞(oc90)、成纤维细胞和其他侧壁细胞。

145.权利要求139-144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内耳支持细胞选择性启动子包含与seq id no:16、28、40、57或90-99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列。

146.权利要求139-145中任何一项的表达构建体,其中所述最小gjb2启动子包含与seqid no:86具有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核酸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E·J·西蒙斯R·吴D·R·伦茨姜昊
申请(专利权)人:阿库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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