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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公开内容总体上涉及在外科应用中使用的医疗设备。
技术介绍
技术实现思路
1、医疗设备或其他工业制品的表面可能暴露于各种液体。这些液体的积聚可能造成显著的损坏或损害设备或制品的可操作性。因此期望改进这些设备或制品以减少液体的积聚。
2、本公开内容包括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所述制品包括基底以及设置在基底的表面上的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基底、或二者是基本上透明的、包含颜色、或二者。
3、本公开内容还包括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所述制品包括基底以及设置在基底的表面上的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至少部分地设置在基底的表面上,并且包含二硫化钨、六甲基二硅氧烷、四甲基二硅氧烷、氟硅烷、玻璃、全氟聚醚、氧化锰聚苯乙烯、氧化锌聚苯乙烯、沉淀碳酸钙、或其混合物。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还包括结构微米结构、结构纳米结构、或其组合。
4、本公开内容还包括制造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的方法。所述制品包括基底以及设置在基底的表面上的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基底、或二者是基本上透明的、包含颜色、或二者。所述方法包括将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设置在基底的至少一部分上。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制品,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基底包含金属、塑料材料、陶瓷、玻璃、或其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金属包括铁、不锈钢、钛、钽、铂、铱、钨、铜、镍、金、铝、钢及其合金、或其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热塑性聚合物、热固性聚合物、或其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聚酰胺、聚碳酸酯、聚烯烃、聚酯、聚氨酯、环氧树脂、其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聚四氟乙烯、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乙烯四氟乙烯、聚氯乙烯、聚醚氨基甲酸酯、苯基甲醛聚合物、或其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陶瓷包括氧化钇(Y2O3)、氧化镁(MgO)、氧化铝(Al2O3)、镁铝氧化物(MgAl2O4)、碳化物、碳氧化物、氮化物、氮氧化物、硼化物、硼氧化物、硫化物、硒化物、硫硒化物、二氧化硅、氧化锆、碳化硅、氮化硅、氮化铝、或其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含有包括金属、聚合物材料、陶瓷、玻璃、或其组合的超疏水或超疏油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包含二硫化钨、六甲基二硅氧烷、四甲基二硅氧烷、氟硅烷、玻璃、全氟聚醚、氧化锰聚苯乙烯、氧化锌聚苯乙烯、沉淀碳酸钙、或其混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包括微米结构、纳米结构、或其组合。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1μm至约1000μ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250μm至约750μ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1nm至约100n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10nm至约70n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包括多个结构微米特征和多个结构纳米特征。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纳米结构从所述多个微米结构延伸,并且为所述多个纳米结构的基底。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包括微米线、微米棒、微米管、微米球、或微米液滴。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包括纳米线、纳米棒、纳米管、纳米球、或纳米液滴。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恒定的。
21.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可变的。
22.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第一多个结构特征的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是恒定的,以及第二多个结构特征的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是可变的。
2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纳米结构、或其混合物包含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材料。
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约0.1nm至约15nm的范围内。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约5nm至约10nm的范围内。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基本上恒定的。
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可变的。
2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还包括在所述基底与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之间的粘合剂层。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粘合剂层包含压敏粘合剂。
3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为第一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并且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还包括与所述第一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相邻的第二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
3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使用ASTM D7334-08确定的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的接触角为至少120度。
32.根据权利要求1所...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一种制品,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基底包含金属、塑料材料、陶瓷、玻璃、或其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金属包括铁、不锈钢、钛、钽、铂、铱、钨、铜、镍、金、铝、钢及其合金、或其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热塑性聚合物、热固性聚合物、或其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聚酰胺、聚碳酸酯、聚烯烃、聚酯、聚氨酯、环氧树脂、其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聚四氟乙烯、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乙烯四氟乙烯、聚氯乙烯、聚醚氨基甲酸酯、苯基甲醛聚合物、或其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陶瓷包括氧化钇(y2o3)、氧化镁(mgo)、氧化铝(al2o3)、镁铝氧化物(mgal2o4)、碳化物、碳氧化物、氮化物、氮氧化物、硼化物、硼氧化物、硫化物、硒化物、硫硒化物、二氧化硅、氧化锆、碳化硅、氮化硅、氮化铝、或其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玻璃包括钠钙硅酸盐玻璃、碱铝硅酸盐玻璃、含碱硼硅酸盐玻璃、碱铝磷硅酸盐玻璃、碱铝硼硅酸盐玻璃、或其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含有包括金属、聚合物材料、陶瓷、玻璃、或其组合的超疏水或超疏油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包含二硫化钨、六甲基二硅氧烷、四甲基二硅氧烷、氟硅烷、玻璃、全氟聚醚、氧化锰聚苯乙烯、氧化锌聚苯乙烯、沉淀碳酸钙、或其混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包括微米结构、纳米结构、或其组合。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1μm至约1000μ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250μm至约750μ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1nm至约100n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包括独立地具有约10nm至约70nm的范围内的主要尺寸的多个结构特征。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包括多个结构微米特征和多个结构纳米特征。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多个纳米结构从所述多个微米结构延伸,并且为所述多个纳米结构的基底。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包括微米线、微米棒、微米管、微米球、或微米液滴。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包括纳米线、纳米棒、纳米管、纳米球、或纳米液滴。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恒定的。
21.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可变的。
22.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第一多个结构特征的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是恒定的,以及第二多个结构特征的相邻结构特征之间的间距是可变的。
2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微米结构、纳米结构、或其混合物包含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材料。
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约0.1nm至约15nm的范围内。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约5nm至约10nm的范围内。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基本上恒定的。
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厚度在整个所述制品上是可变的。
2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还包括在所述基底与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之间的粘合剂层。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粘合剂层包含压敏粘合剂。
3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为第一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并且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还包括与所述第一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相邻的第二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
3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使用astm d7334-08确定的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的接触角为至少120度。
3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使用astm d7334-08确定的、使用astm d7334-08确定的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的接触角为至少150度。
3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使用astm d7334-08确定的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接触角在约120度至约180度的范围内。
3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使用astm d7334-08确定的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接触角在约140度至约160度的范围内。
3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基底是柔性的。
3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所述基底、或二者是透明的。
3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所述基底、或二者包含颜料、荧光团、或二者。
3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的至少一部分上的透明涂层。
3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制品为医疗设备、电子设备、或工业表面。
4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包括按钮、触发器、或其组合。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视觉标记包括文字、数字、图案、图片、颜色或其组合。
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超疏水或超疏油部分还包括触觉特征。
4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医疗设备、所述治疗设备、或所述外科设备包括烧灼器、切割钳、呼吸机、起搏器、支架、导管、助听器、假体、关节置换物、网、缝钉、导丝、内窥镜、手术刀、或其组合。
44.一种制品,包括:
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基底包含金属、塑料材料、陶瓷、玻璃、或其组合。
46.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金属包括铁、不锈钢、钛、钽、铂、铱、钨、铜、镍、金、铝、钢及其合金、或其混合物。
47.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热塑性聚合物、热固性聚合物、或其混合物。
48.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塑料材料包括聚酰胺、聚碳酸酯、聚烯烃、聚酯、聚氨酯、环氧树脂、其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49.根据权利要求4...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凯斯特·胡利安·巴彻勒,泰奥·亨·吉米·扬,
申请(专利权)人:捷锐士阿希迈公司以奥林巴斯美国外科技术名义,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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