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维达林和其他D1正向别构调节剂用于减缓帕金森氏病进展的用途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9984420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1-09 01:46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使用美维达林,也描述为2‑(2,6‑二氯苯基)‑1‑[(1S,3R)‑3‑(羟甲基)‑5‑(3‑羟基‑3‑甲基丁基)‑1‑甲基‑3,4‑二氢异喹啉‑2(1H)‑基]乙酮和/或其药物组合物来减缓帕金森氏病进展的治疗方法和给药方案。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技术介绍


技术实现思路

1、现在已经在患者的2期临床研究(称为presence(nct03305809))中评估了d1 pam美维达林,以评定与安慰剂相比在患有轻度至中度路易体痴呆(帕金森氏病痴呆—pdd或路易体痴呆-dlb)的患者中的安全性和功效。对于跨运动症状和非运动症状的度量的预先设定结局,美维达林在12周研究中证明了统计学上显著且临床上有意义的益处。例如,美维达林治疗导致总体功能(adc-cgic)的显著改善。这些观察结果以及对d1 pam暴露的某些神经元反应导致早期帕金森氏病患者的治疗可减缓疾病进展的概念。特别地,多巴胺d1受体参与突触可塑性,从而影响神经元突触随时间推移增强或弱化的能力。本公开的d1 pam对多巴胺d1受体的增强活化被认为经由增强的神经突起生长和增加的树突棘和突触的数目来促进可塑性(神经发生)。这种反应被认为具有延迟早期帕金森氏病患者中的神经元功能障碍和/或神经元细胞死亡的潜力。总之,这些数据支持慢性d1 pam治疗具有长期疾病改善效应的潜力,这些长期疾病改善效应可以积极影响帕金森氏病进展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用于减缓帕金森氏病进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其中所述患者患有前驱期帕金森氏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其中所述患者患有早期帕金森氏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其中所述患者已被诊断患有帕金森氏病,但先前未治疗所述帕金森氏病。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一种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用于减缓帕金森氏病进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其中所述患者患有前驱期帕金森氏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其中所述患者患有早期帕金森氏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其中所述患者已被诊断患有帕金森氏病,但先前未治疗所述帕金森氏病。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多巴胺d1正向别构调节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共晶体,其中所述d1正向别构调节剂是美维达林(mevidalen)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5mg至60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10mg至50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选自由每剂10mg、15mg、20mg、25mg、30mg、35mg、40mg、45mg和50mg组成的组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50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45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40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35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30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25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20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6.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其中所述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共晶体以每剂15mg的剂量每日口服施用。

17.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使用的美维达林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K·M·比格兰K·A·I·斯文松
申请(专利权)人:伊莱利利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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