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致动器、后视装置和车辆
[0001]本公开涉及一种致动器,该致动器设计用于车辆的后视装置,该致动器包括下壳体、包括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驱动机构、上盖和保持器。进一步,本公开涉及一种包括这种致动器的后视装置以及一种具有这种后视装置的车辆。
技术介绍
[0002]后视装置,诸如车辆的外反射镜,可以为驾驶员提供侧向或后向视野。在特定的驾驶情况下,例如诸如停车的情况下,驾驶员不仅需要在车辆的侧向或后向上的视野,而且需要在车辆的向下方向上的视野。此外,需要根据驾驶员的情况或驾驶情况提供各种视角。
[0003]为了在各个方向上提供视野,附接到后视装置的后视元件或后视装置本身可以枢转。后视装置可以包括致动器,该致动器操作以枢转后视装置和/或后视元件、诸如反射镜元件、显示单元或摄像头装置。
[0004]用于驱动致动器的驱动机构可以包括驱动马达和通过从驱动马达接收动力而操作的齿轮结构。特别地,包括用于枢转操作的齿条的驱动机构可能需要稳定地支撑齿条并限制齿条的驱动范围的结构,以便防止致动器的耐久性和故障。齿条在倾斜操作期间经常偏离齿轮结构,这导致驱动机构的故障。
[0005]US10,076,999B2公开了一种移动机构,其包括基本上球形的保持器和基本上碗形的环体,保持器和环体在彼此插入时能够绕第一轴线和第二轴线相对于彼此旋转,第一轴线位于与保持器的顶面基本上平行的平面中,第二轴线位于与环体的顶面等同或平行的平面中,并且第二轴线与第一轴线成大约90
°
的角度,同时设有驱动装置以用于使保持器能够相对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致动器,所述致动器设计用于车辆的后视装置,所述致动器包括:下壳体(120);包括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驱动机构(140);上盖(160);以及保持器(180);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壳体(120)包括用于限定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操作范围的至少一个操作区域(128),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包括布置在所述操作区域(128)中的至少一个突出部分(153a)。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操作区域(128)形成在所述下壳体(120)的内表面(124)的至少一部分中;所述下壳体(120)具有形成在内部的容纳空间(121);所述驱动机构(140)布置在所述容纳空间(121)中;所述驱动机构(140)包括:
‑
至少一个驱动马达(142),和/或
‑
至少一个离合器齿轮;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至少一个离合器齿轮接合以进行操作,使得所述至少一个离合器齿轮的至少一个部分与至少一个驱动区域接合;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被配置为沿着所述下壳体(120)的内部空间的一部分旋转地移动;所述上盖(160)遮蔽所述容纳空间(121)的至少一部分,和/或包括至少一个开口区域,以提供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移动路径;和/或所述保持器(180)连接到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以进行操作。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操作区域(128)形成在所述下壳体(120)的中心区域附近。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壳体(120)具有碗形形状。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离合器齿轮适于通过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马达(142)接收动力而旋转。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器(180)适于至少部分地覆盖所述上盖(160)。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离合器齿轮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上方;所述下壳体(120)具有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和/或至少一个第二边界区域(127);所述下壳体(120)包括至少一个接收区域,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接收区域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边界区域(127)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相对;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分(153a)适于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接触,以便将
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中的至少一个的操作范围限制到第一方向。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边界区域凹入地形成在所述下壳体(120)的内表面中并且远离所述下壳体(120)的中心。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边界区域(127)被所述至少一个操作区域(128)所包含。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在所述接收区域内移动。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边界区域(127)限定所述驱动齿轮的移动范围。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分(153a)适于基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操作而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接触。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操作区域(128)限定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操作范围;所述至少一个接收区域中的至少一个是第一接收区域(130a),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中的第一驱动齿轮(150a)布置在所述第一接收区域中;所述至少一个接收区域中的至少一个是第二接收区域(130b),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中的第二驱动齿轮(150b)布置在所述第二接收区域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边界区域(127)形成为分隔件;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外表面具有弧形的形状;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分(153a)朝向所述下壳体(120)突出。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操作区域(128)是凹入的。15.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分(153a)对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中的一个的形状;所述至少一个操作区域(128)包括在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边界区域(127)之间的操作部分(126);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分(153a)包括至少一个滑动区域以沿着所述操作部分(126)移动;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分(153a)包括第一接触区域(154a)以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边界区域(125)接触。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齿轮的另一个突出部分(153b)包括第二接触区域(154b)。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接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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