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显示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7708687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6-01 23:59
本公开涉及发光显示装置,发光显示装置包括正常显示区域和包含透光区域的透明显示区域,其中,透明显示区域包括:阳极,包括开口;第一遮光部分,填充开口;以及第二遮光部分,沿着阳极的外侧设置。第一遮光部分的最高部分的高度不同于第二遮光部分的最高部分的高度。度不同于第二遮光部分的最高部分的高度。度不同于第二遮光部分的最高部分的高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发光显示装置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于2021年11月26日在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韩国专利申请第10

2021

0165853号的优先权和权益,该韩国专利申请的整个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0003]本公开涉及发光显示装置,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将诸如摄像机的光学元件设置在显示区域的后表面上的发光显示装置。

技术介绍

[0004]显示装置是用于显示图像的装置,并且包括液晶显示器(LCD)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器等。显示装置用于诸如移动电话、导航装置、数字摄像机、电子书、便携式游戏机和各种终端的各种电子装置中。
[0005]诸如有机发光显示装置的显示装置可以具有其中显示装置可以通过使用柔性基板来被弯折或折叠的结构。
[0006]另外,在诸如便携式电话的小型电子装置中,在作为显示区域的外围的边框区域中形成诸如摄像机和光学传感器的光学元件。然而,由于要显示的屏幕的大小增大的同时显示区域的外围区域的大小逐渐减小,正在开发允许将摄像机或光学传感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发光显示装置,包括:正常显示区域和包含透光区域的透明显示区域,其中,所述透明显示区域包括:阳极,包括开口;第一遮光部分,填充所述开口;以及第二遮光部分,沿着所述阳极的外侧设置,并且所述第一遮光部分的最高部分的高度不同于所述第二遮光部分的最高部分的高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遮光部分和所述第二遮光部分包括遮光材料或具有黑色的负型有机材料,并且在由所述透明显示区域的所述阳极的所述外侧围绕的整个区域中,由所述开口占据的区域是5%以上且20%以下。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遮光部分的所述最高部分的所述高度高于所述第二遮光部分的所述最高部分的所述高度,所述第一遮光部分被分为外围部分和中心部分,并且所述中心部分的高度高于所述外围部分的高度,分隔壁和间隔件设置在所述正常显示区域中,并且所述分隔壁和所述间隔件与所述第一遮光部分和所述第二遮光部分包括相同的材料。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遮光部分的所述最高部分的所述高度低于所述第二遮光部分的所述最高部分的所述高度,分隔壁和间隔件设置在所述正常显示区域中,并且所述分隔壁和所述间隔件与所述第一遮光部分和所述第二遮光部分包括相同的材料。5.根据权利要求1

4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设置在所述正常显示区域中的多个绝缘层中的至少一个和连接到所述透明显示区域的所述阳极的透明连接布线设置在所述透光区域中,并且所述透明连接布线在所述第一遮光部分和所述第二遮光部分与所述透明显示区域的所述阳极在平面上不重叠的位置处连接到所述透明显示区域的所述阳极。6.根据权利要求1

4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设置在所述正常显示区域中的多个绝缘层中的至少一个和连接到所述透明显示区域的所述阳极的透明连接布线设置在所述透光区域中,所述透明连接布线在所述第一遮光部分或所述第二遮光部分与所述透明显示区域的所述阳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旺宇金成虎成硕济安珍星禹珉宇李承炫李知嬗赵允钟
申请(专利权)人: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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