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片以及头戴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6876001 阅读:7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3-15 20:35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镜片以及头戴设备。该镜片包括第一透光层、电致变色层、第二透光层以及第一环形封装层。电致变色层覆盖第一透光层的至少部分,第二透光层与第一透光层相配合夹设电致变色层。第一环形封装层,第一环形封装层环绕第一透光层的侧壁以及电致变色层的侧壁设置。其中,第一透光层、电致变色层与第二透光层之间至少一者设有凹孔。该镜片的重量轻,能够适应头戴设备的的轻量化发展,以提高用户的佩戴舒适性。用户的佩戴舒适性。用户的佩戴舒适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镜片以及头戴设备


[0001]本公开涉及电子设备
,特别是涉及一种镜片以及头戴设备。

技术介绍

[0002]目前,作为场致变色材料之一的电致变色器件拥有施加正向电压着色、施加反向电压褪色的特点,其中全固态电致变色材料由于材料的本征特性,外观上能实现从透明到深蓝黑色的转变。而随着电致变色技术的不断进步,其在AR眼镜(Augmented Reality,增强现实)、VR眼镜(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MR眼镜(Mediated Reality,介导现实)、太阳镜等头戴设备应用越来广泛。
[0003]但在相关技术中,将电致变色材料直做成镜片时,该镜片的重量较大,不利于头戴设备轻量化发展,不利于提高用户的佩戴舒适性。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本公开提供一种镜片以及头戴设备。该镜片的重量轻,能够适应头戴设备的的轻量化发展,以提高用户的佩戴舒适性。
[0005]其技术方案如下:
[0006]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镜片,包括第一透光层、电致变色层、第二透光层以及第一环形封装层。电致变色层覆盖第一透光层的至少部分,第二透光层与第一透光层相配合夹设电致变色层。第一环形封装层,第一环形封装层环绕第一透光层的侧壁以及电致变色层的侧壁设置。其中,第一透光层、电致变色层与第二透光层之间至少一者设有凹孔。
[0007]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0008]该镜片通过第二透光层与第一透光层相配合夹设电致变色层,并与封装层相配合实现对电致变色层的封装,以避免电致变色层受外界水份或氧气等物质的影响而失效。而第一透光层、电致变色层与第二透光层之间至少一者设有凹孔,使得镜片的重量与传统的镜片相比可以变得更轻,能够适应头戴设备的的轻量化发展。
[0009]下面进一步对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00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透光层设有第一通孔,电致变色层设有与第一通孔连通的第二通孔,第一通孔以及第二通孔为凹孔;镜片还包括第二环形封装层,第二环形封装层至少封装第一通孔的内侧壁以及第二通孔的内侧壁设置,第二环形封装层与第一环形封装层、第二透光层以及第一透光层相配合,以封装电致变色层。
[00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二透光层设有与第二通孔连通的第三通孔,第三通孔为凹孔。
[00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镜片还包括透光粘接层,第二透光层通过透光粘接层贴设于电致变色层,透光粘接层设有第四通孔,第三通孔通过第四通孔与第二通孔连通,第二环形封装层封装第四通孔的内侧壁。
[00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透光层和第二透光层中至少一者的密度小于玻璃的密度。
[00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二透光层包括层叠设置的至少一层第一塑料透光层以及至少一层第一封模层,第一塑料透光层的密度和第一封模层的密度小于玻璃的密度。
[00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塑料透光层通过粘设于电致变色层,第一环形封装层以及所第二环形封装层设置于第一塑料透光层上,并与第一塑料透光层、第一封模层以及第一透光层相配合,以封装电致变色层,第一封模层贴设于第一塑料透光层的外侧;
[0016]或者,第一封模层粘设于电致变色层,第一环形封装层以及所第二环形封装层设置于第一封模层上,并与第一封模层、第一塑料透光层以及第一透光层相配合,以封装电致变色层,第一塑料透光层贴设于第一封模层的外侧。
[00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封模层包括阻隔水氧层,阻隔水氧层粘贴于第一塑料透光层。
[001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封模层的厚度为0.055mm~0.06mm;和/或,第一塑料透光层的厚度为0.25mm~0.4mm。
[001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透光层包括玻璃基板;或者,第一透光层包括层叠设置的至少一层第二塑料透光层以及至少一层第二封模层,第二塑料透光层的密度和第二封模层的密度小于玻璃的密度。
[002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电致变色层电镀于玻璃基板上。
[002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透光层的厚度为0.35mm~0.55mm;和/或,电致变色层的厚度为0.001mm~0.01mm。
[002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镜片还包括遮光层,在镜片的厚度方向的正投影上,至少有一个遮光层至少覆盖第一环形封装层,和/或至少有一个遮光层至少覆盖第二环形封装层设置。
[002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遮光层设置于第二透光层上;和/或,遮光层的厚度为0.01mm~0.025mm。
[002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遮光层包括油墨层,油墨层设置于第二透光层上,并靠近电致变色层设置。
[002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镜片还包括设置于电致变色层的导电增强层,导电增强层靠近透光粘接层设置;遮光层包括两个,在镜片的厚度方向的正投影上,其中一个遮光层覆盖第一环形封装层以及导电增强层设置,另一个遮光层覆盖第二环形封装层设置。
[0026]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头戴设备,镜框以及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的镜片,镜片设置于镜框上。
[0027]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0028]该头戴设备应用了上述的镜片,该镜片重量轻,使得头戴设备的重量可以变轻。用户佩戴该头戴设备时,承重小,佩戴更加舒适,提高了用户的佩戴舒适性。
[0029]下面进一步对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003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镜片还包括遮光层,在镜片的厚度方向的正投影上,遮光层至少覆盖第一环形封装层,和/或遮光层至少覆盖第二环形封装层设置;遮光层的颜色与镜框的颜色相同。
[0031]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0032]附图说明构成本公开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本公开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公开,并不构成对本公开的不当限定。
[003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34]图1为一实施例中所示的镜片的结构示意图。
[0035]图2为图1所示的镜片在第一剖切方向的剖视示意图。
[0036]图3为另一实施例中所示的镜片的结构示意图。
[0037]图4为图3所示的镜片在第二剖切方向的剖视示意图。
[0038]图5为一实施例中所示头戴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39]图6为图5所示头戴设备的佩戴示意图。
[0040]图7为另一实施例中所示头戴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41]图8为图7所示头戴设备的佩戴示意图。
[0042]图9为另一实施例中所示头戴设备的结构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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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镜片,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透光层;电致变色层,覆盖所述第一透光层的至少部分设置;第二透光层,与所述第一透光层相配合夹设所述电致变色层;第一环形封装层,所述第一环形封装层环绕所述第一透光层的侧壁以及所述电致变色层的侧壁设置;其中,所述第一透光层、所述电致变色层与所述第二透光层之间至少一者设有凹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光层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电致变色层设有与所述第一通孔连通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为所述凹孔;所述镜片还包括第二环形封装层,所述第二环形封装层至少封装所述第一通孔的内侧壁以及所述第二通孔的内侧壁设置,所述第二环形封装层与所述第一环形封装层、所述第二透光层以及所述第一透光层相配合,以封装所述电致变色层。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光层设有与所述第二通孔连通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三通孔为所述凹孔。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还包括透光粘接层,所述第二透光层通过所述透光粘接层贴设于所述电致变色层,所述透光粘接层设有第四通孔,所述第三通孔通过所述第四通孔与所述第二通孔连通,所述第二环形封装层封装所述第四通孔的内侧壁。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光层和所述第二透光层中至少一者的密度小于玻璃的密度。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光层包括层叠设置的至少一层第一塑料透光层以及至少一层第一封模层,所述第一塑料透光层的密度和所述第一封模层的密度小于玻璃的密度。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塑料透光层通过粘设于所述电致变色层,所述第一环形封装层以及所第二环形封装层设置于所述第一塑料透光层上,并与所述第一塑料透光层、所述第一封模层以及所述第一透光层相配合,以封装所述电致变色层,所述第一封模层贴设于所述第一塑料透光层的外侧;或者,所述第一封模层粘设于所述电致变色层,所述第一环形封装层以及所第二环形封装层设置于所述第一封模层上,并与所述第一封模层、所述第一塑料透光层以及所述第一透光层相配合,以封装所述电致变色层,所述第一塑料透光层贴设于所述第一封模层的外侧。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镜片,其特征在于,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项明悦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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