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装置、数据处理装置、记录重放装置、数据发送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583412 阅读:139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记录装置、数据处理装置、记录重放装置、数据发送装置。在将AV等数据记录到记录装置的情况以及/或者由重放装置重放数据的情况下,没有保护著作权的具体构成环节。具备:将从接口(4)传送来的AV数据进行加密的加密手段(11);进行控制以记录加密后的AV数据的控制手段(14);以及由控制手段(14)控制并将加密后的AV数据记录到磁盘上的记录手段(15),控制手段(14)进行控制以使得重放所记录的数据,记录手段(15)由控制手段(14)控制并且重放记录到盘片上的数据,解密手段(12)将重放后的数据解密并发送到接口。(*该技术在2020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记录数据的记录装置、重放数据的重放装置、将记录在记录媒 体上的数据移向其他装置或进行复制的数据处理装置、记录并重放上述这样移 动后的数据的记录重放装置、发送由多个数据构成的数据流的数据发送装置、 用于进行将由电视广播等所广播的内容延迟规定时间后再收视的进行转录重 放的记录装置与记录重放装置。
技术介绍
当处理新播出的电影、收费广播的电视节目及音乐等必须保护著作权的数 据时,必须要保护著作权。作为保护著作权的有效方法,有一种方法是将必须 保护著作权的数据进行加密以限制数据使用。例如,在传送视频音频数据(以下,记作AV数据)时,当必须对AV数据进 行著作权保护时,将该AV数据加密后传送。作为这样的示例,以IEEE1394 — DTCP(Digital Transmission Protection ,数字传输保护)方式为标准。IEEE 1394利用进行串行传输的高速总线系统,由于能够同步传送数据, 故能够进行AV数据等的实时传送。这样的IEEE1394作为外部用接口安装在家 庭用数字AV设备等多种数字视频音频设备上。根据IEEE1394 — DTCP方式,在以IEEE13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至少具备将记录在记录数据的记录媒体中的数据移动到其他记录装置的移动手段,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移动手段要移动的数据为禁止复制的复制禁止数据的情况下,该复制禁止数据至少在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输出时,以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固有的加密密钥被加密。

【技术特征摘要】
JP 1999-12-28 1999-375777;JP 2000-8-17 2000-2476881.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至少具备将记录在记录数据的记录媒体中的数据移动到其他记录装置的移动手段,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动手段要移动的数据为禁止复制的复制禁止数据的情况下,该复制禁止数据至少在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输出时,以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固有的加密密钥被加密。2. —种数据处理装置,至少具备将记录在记录数据的记录媒体中的数据 复制到其他记录装置的复制手段,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复制手段要复制的数据为被禁止复制的复制禁止数据的情况下,该 复制禁止数据至少在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输出时,以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固有的 加密密钥被加密。3. 如权利要求l或2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以所述加密密钥将所述复制禁止数据加密的加密手段。4.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重放手段,所述重放手段采用所述加密密钥解读以所述加密密钥被加密的所述复制禁止数据并且重放所述复制禁止数据。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重放手段是在用户进行收视时以必要的速度重放所述复制禁止数据的手段,还具备存放手段,所述存放手段在从所述其他记录装置以比所述用户收视 时所需要的速度更快的速度发送来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复制禁止数据 的情况下,以比所述用户收视时需要的速度更块的速度存放发送来的所述复制 禁止数据,所述重放手段在所述存放手段存放从所述其他记录装置发送来的所述复 制禁止数据时,能够重放存放在所述存放手段中的所述复制禁止数据或者预先 存放在所述存放手段中的数据。6.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其他记录装置是能够将数据记录到第2记录媒体的装置, 还具备判断所述第2记录媒体是否为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对应的记录媒体的判断手段,所述移动手段或者所述复制手段在由所述判断手段判断为所述第2记录媒 体是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对应的记录媒体时,将所述复制禁止数据移动或者复制。7.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其他记录装置是能够将数据记录到第2记录媒体的装置, 还具备判断所述其他记录装置是否为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对应的装置的判断手段,所述移动手段或者所述复制手段在由所述判断手段判断为所述其他记录 装置是对应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对应的装置时,将所述复制禁止数据移动或者复制。8.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手段或者所述复制手段在移动或者复制所述复制禁止数据时,将该复制禁止数据作为仅可复制一次的数据输出。9. 一种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将从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输出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 所述复制禁止数据记录到第2记录媒体中的记录手段。10. —种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将从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输出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 复制禁止数据记录到第2记录媒体中的记录手段;将记录在所述第2记录媒体中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复制禁止数 据在保护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状态下发送到所述数据处理装置的发送手段。11. 一种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将从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输出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 复制禁止数据记录到第2记录媒体中的记录手段;将记录在所述第2记录媒体中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复制禁止数 据在保持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状态下发送到所述数据处理装置的发送手段。12. —种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将从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输出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 复制禁止数据记录到第2记录媒体中的记录手段;将记录在所述第2记录媒体中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复制禁止数 据在保持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状态下发送到所述数据处理装置的发送手段。13. —种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将从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输出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 所述复制禁止数据记录到第2记录媒体中的记录手段;用所述加密密钥解读记录在所述第2记录媒体中的、以所述加密密钥加密的所述复制禁止数据并且重放所述复制禁止数据的解读重放手段。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重放记录了所述加密密钥的加密密钥记录媒体的密钥重放手段;存储所述密钥重放手段重放的所述加密密钥的密钥存储手段,所述解读重放手段利用所述密钥存储手段存储的所述加密密钥来重放所 述复制禁止数据。15.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接收从所述数据处理装置发送来的所述加密密钥的接收手段,所述解读重放手段利用由所述接收手段接收到的所述加密密钥来重放所 述复制禁止数据。16. -种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具备移动手段,所述移动手段将记录在记录数据的记录媒体中的数据 作为在其他记录装置可解读形式的数据,移动到其他记录装置, 所述移动手段要移动的数据是禁止复制的复制禁止数据。17. —种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具备复制手段,所述复制手段将记录在记录数据的记录媒体中的数据 作为在其他记录装置可解读形式的数据,复制到其他记录装置, 所述复制手段要复制的数据是禁止复制的复制禁止数据。18. 如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其他...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吉田修一冈田孝文久野良树米野润一神门俊和清水亮辅久保德章
申请(专利权)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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