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层压和动态可逆弯曲覆盖玻璃的方法和系统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依据35 U.S.C.
§
119要求于2019年05月2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序列号为62/850,090的优先权的权益,依赖其内容并通过引用将其内容作为整体结合在此。
[0003]本公开内容涉及车辆内饰系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配置为在平面配置和非平面配置之间转换的车辆内饰系统。
技术介绍
[0004]车辆内饰包括弯曲表面,并且可在此类弯曲表面中并入显示器。用于形成此类弯曲表面的材料通常限于聚合物,所述聚合物不像玻璃那样表现出耐久性和光学性能。因此,弯曲的玻璃基板是期望的,尤其是当用作显示器的盖时。形成此类弯曲玻璃基板的现有方法(诸如热成型)具有包括高成本、光学畸变和表面印痕的缺点。此外,现有的冷成型技术需要机械力将冷弯玻璃制品保持在适当位置,直到粘合剂固化至足够的强度以将玻璃保持在弯曲形状为止。此外,在这两种方法中,玻璃的曲率都是固定的,因此不可能使玻璃可逆地弯曲、变平和重新弯曲。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根据一个方面,本公开内容的实施方式涉及一种车辆内饰系统。所述车辆内饰系统包括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第一框架以及具有第三端和第四端的第二框架。第二框架的第三端被布置成接近第一框架的第二端,并且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在第二端和第三端之间限定弯曲轴。连续的覆盖材料结合至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并跨越弯曲轴。车辆内饰系统还包括位于第一框架的第一孔中的第一显示装置。该系统具有第一配置和第二配置,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车辆内饰系统,包括:第一框架,所述第一框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具有第三端和第四端,其中所述第二框架的所述第三端布置成接近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二端,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在所述第二端和所述第三端之间限定弯曲轴;连续覆盖材料,所述连续覆盖材料结合至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并跨越所述弯曲轴;第一显示装置,所述第一显示装置位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孔中;其中所述系统具有第一配置和第二配置,在所述第一配置中,所述第一框架与所述第二框架大体上成平面,在所述第二配置中,所述第一框架与所述第二框架大体上不成平面;并且其中所述系统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一配置和所述第二配置之间可逆地转换。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连续覆盖材料包括塑料、玻璃或玻璃陶瓷中的至少一种。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连续覆盖材料包括玻璃,并且其中所述玻璃包括钠钙硅酸盐玻璃、铝硅酸盐玻璃、硼硅酸盐玻璃、硼铝硅酸盐玻璃或碱金属铝硅酸盐玻璃中的至少一种。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玻璃通过离子交换处理而化学强化。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连续覆盖材料的厚度至多为2mm。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厚度在0.1mm至1.3mm的范围内。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当所述显示装置关闭时,所述连续覆盖材料为所述显示装置提供空接面。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进一步包括第二显示装置,所述第二显示装置安装至所述第二框架。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第一粘合剂将所述连续覆盖材料结合至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粘合剂具有1.1MPa至10GPa的模量。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粘合剂至少施加于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框架的所述第四端。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在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二端和所述第二框架的所述第三端之上的所述车辆内饰系统的中间区域中不施加所述第一粘合剂。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在所述中间区域中施加第二粘合剂。1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进一步包括致动器,所述致动器被配置为使所述系统在所述第一配置和所述第二配置之间移动。1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配置在所述覆盖玻璃中限定凹形弯曲。15.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配置在所述覆盖玻璃中限定凸形弯曲。
16.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配置在所述覆盖玻璃中限定凹形弯曲或凸形弯曲的至少一者。1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在所述第二配置中,所述第二框架与所述第一框架形成一角度,并且其中所述角度在90
°
至小于180
°
或大于180
°
至270
°
的范围内。1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在所述第二配置中,所述连续覆盖材料被配置为弯曲成约60mm或更大的曲率半径。1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二端和所述第二框架的所述第三端通过可枢转的接头在所述弯曲轴处连接。2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车辆内饰系统是中心信息显示器、仪表板或内部仪表板的至少一者。21.一种车辆内饰系统,包括:第一框架,所述第一框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具有第三端和第四端,其中所述第二框架的所述第三端布置成接近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二端,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在所述第二端和所述第三端之间限定弯曲轴;连续覆盖玻璃,所述连续覆盖玻璃结合至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并跨越所述弯曲轴;其中所述车辆内饰系统具有第一配置和第二配置,在所述第一配置中,所述第一框架与所述第二框架大体上成平面,在所述第二配置中,所述第一框架与所述第二框架大体上不成平面;并且其中所述车辆内饰系统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一配置和所述第二配置之间可逆地转换。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连续覆盖玻璃包括钠钙硅酸盐玻璃、铝硅酸盐玻璃、硼硅酸盐玻璃、硼铝硅酸盐玻璃或碱金属铝硅酸盐玻璃中的至少一种。23.如权利要求21或权利要求22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连续覆盖玻璃的厚度至多为2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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