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光学涂层的制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1606889 阅读:13 留言:0更新日期:2021-12-29 18:32
本申请涉及制品以及包含该制品的玻璃和消费者电子产品。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制品,所述制品包括:具有主表面的基材;以及布置在所述主表面上的光学涂层,所述光学涂层包括多层干涉堆叠,所述多层干涉堆叠具有与所述主表面相反的外表面;其中,所述制品展现出以下至少一种性质:(1)大于或等于12%的单侧适光平均反光率,以及(2)大于或等于12%的单侧最大反光率,这是在外表面上,在为400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包含光学涂层的制品
[0001]本申请是于2018年5月8日提交的,技术名称为“制品以及包含该制品的玻璃和消费者电子产品”的技术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1820680925.9) 的分案申请。
[0002]相关申请的交叉参考
[0003]本申请根据35U.S.C.
§
119,要求2018年01月0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62/614,733号以及2017年05月0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 62/503,051号的优先权,本文以其作为基础并将其全文分别通过引用结合于此。


[0004]本公开涉及耐用且耐划痕制品及其制造方法,更具体地,涉及具有多层干涉堆叠的制品,其展现出耐磨损性和耐划痕性。

技术介绍

[0005]已知的多层干涉堆叠易于发生磨耗或磨损。此类磨损会危及通过多层干涉堆叠实现的任何光学性能的改善。例如,光学过滤器通常由具有不同折射率的多层涂层制造,并且是由透光电介质材料(例如,氧化物、氮化物和氟化物) 制造的。用于此类光学过滤器的大多数的常用氧化物是宽带隙材料,其不具有用于移动装置、建筑制品、运输制品或电器制品所需的机械性质,例如硬度。氮化物和钻石状涂层可展现出高硬度值,但是此类材料不展现出此类应用所需的透射率。
[0006]磨损损坏可以包括来自对立面物体(例如手指)的来回滑动接触。此外,磨损损坏会产生热量,这会劣化膜材料中的化学键,并对于覆盖玻璃产生剥落和其他类型的损坏。由于通常在较长期情况下而非引起划痕的单次事件中产生磨损损坏,发生磨损损坏的涂层材料还会发生氧化,这进一步劣化了涂层的耐用性。
[0007]已知的多层干涉堆叠还容易受到划痕损坏,并且通常比其上布置了此类涂层的下方基材更容易受到划痕损坏。在一些情况下,大部分的此类划痕损坏包括微延展性划痕,这通常包括材料中的单槽,其具有约为100

500nm的深度和延长的长度。可能通过其他类型的可见损坏造成微延展性划痕,例如,表面下开裂、摩擦开裂、碎片和/或磨耗。证据表明,大部分的此类划痕和其他可见损坏是由于单次接触事件中发生的锋利接触导致的。一旦出现明显的划痕,则由于划痕引起光散射的增加(这可能导致光学性质的明显下降)导致制品的外观变差。单次事件划痕损坏可以与磨损损坏形成对比。单次事件划痕损坏不是由多次接触事件(例如与硬的对立面物体(例如,砂、砂砾和砂纸)的往复滑动接触)造成的,其通常也不产生热(这会劣化膜材料中的化学键并导致剥落和其他类型的损坏)。此外,单次事件划痕通常不引起氧化或者涉及导致磨损损坏的相同条件,因此,用于防止磨损损坏的解决方案通常也不可用于防止划痕。除此之外,已知的划痕和磨损损坏解决方案通常有损于光学性质。
[0008]因此,需要新的多层干涉堆叠以及它们的制造方法,其是耐磨损、耐划痕的,并且具有改善的光学性能。

技术实现思路

[0009]本公开描述的实施方式涉及包含多层干涉堆叠的耐用且耐划痕制品。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制品包括基材和布置在主表面上形成外表面的光学涂层。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光学涂层包括多层干涉堆叠。
[00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任意前述段落的实施方式可以具有低反射率和高颜色、高反射率和高颜色、或者高反射率和低颜色。取决于观察角,制品可展现出高或低的色移。
[00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制品包括耐用且耐划痕光学涂层。制品包括具有主表面的基材。光学涂层布置在主表面上。光学涂层包括多层干涉堆叠,该多层干涉堆叠具有与主表面相反的外表面。通过布氏压痕计硬度测试,在外表面上测得,沿着大于或等于约50nm(例如,约100

500nm)的压痕深度,制品展现出大于或等于约12GPa的最大硬度。在外表面上测得,以接近法向入射测得,制品在约为400

700nm范围的光波长区域上展现出小于或等于约10%的单侧平均适光(明)反光率。单侧反射率可以小于或等于9%、小于或等于8%、小于或等于7%、小于或等于6%、小于或等于5%、小于或等于4%、小于或等于3%、或者小于或等于2%。单侧反射率可以低至0.1%。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对于从0度到90度的至少一个入射角,制品展现出在(L*,a*,b*)色度体系中的如下制品反射色坐标:在外表面上测得,其展现出相对于基准点大于约12的基准点色移,该基准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a*=0,b*=0)的色坐标,和基材的反射色坐标。当基准点是色坐标(a*=0,b*=0)时,色移定义为当基准点是基材的色坐标时,色移定义为相对于基准点的色移可以大于约14、大于约16、大于约18、大于约20、大于约22、或者大于约24。相对于基准点的色移可以小于或等于100。
[001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制品包括耐用且耐划痕光学涂层。制品包括具有主表面的基材。光学涂层布置在主表面上。光学涂层包括多层干涉堆叠,该多层干涉堆叠具有与主表面相反的外表面。通过布氏压痕计硬度测试,在外表面上测得,沿着大于或等于约50nm(例如,约100

500nm)的压痕深度,制品展现出大于或等于约12GPa的最大硬度。制品展现出以下至少一种:(1)约12%或约14%或者更大的单侧平均适光反光率;和(2)大于或等于约12%或者大于或等于约14%的单侧最大反射率,这是在外表面上,对于约为400

700nm范围的光波长区域上的至少一个接近法向入射角测得的。单侧平均适光反光率和 /或单侧最大反射率可以大于或等于约12%、大于或等于约14%、大于或等于约 20%、大于或等于约30%、大于或等于约40%、大于或等于约50%、大于或等于约60%、大于或等于约70%、大于或等于约80%、或者大于或等于约90%。单侧平均适光反光率和/或单侧最大反射率可以高至99.9%。
[001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任意前述段落的实施方式可以包括如下制品,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对于从0度到90度的至少一个入射角,所述制品展现出在(L*, a*,b*)色度体系中的如下制品反射色坐标:在外表面上测得,其展现出相对于基准点大于约12的基准点色移,该基准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a*=0,b*=0)的色坐标,和基材的反射色坐标。当基准点是
色坐标(a*=0,b*=0)时,色移定义为当基准点是基材的色坐标时,色移定义为相对于基准点的色移可以大于约14、大于约16、大于约18、大于约20、大于约22、或者大于约24。相对于基准点的色移可以小于或等于100。
[001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任意前述段落的实施方式可以包括如下制品,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对于从0度到90度的所有入射角,所述制品展现出在(L*,a*,b*) 色度体系中的如下制品反射色坐标:在外表面上测得,其展现出相对于基准点小于约12的基准点色移,该基准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a*=0,b*=0)的色坐标,和基材的反射色坐标。当基准点是色坐标(a*=0,b*=0)时,色移定义为当基准点是基材的色坐标时,色移定义为相对于基准点的色移可以小于约10、小于约8、小于约6、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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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包含光学涂层的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包括:具有主表面的基材;以及布置在所述主表面上的光学涂层,所述光学涂层包括多层干涉堆叠,所述多层干涉堆叠具有与所述主表面相反的外表面;其中,所述制品展现出以下至少一种性质:(1)大于或等于12%的单侧适光平均反光率,以及(2)大于或等于12%的单侧最大反光率,这是在外表面上,在为400

700nm范围的光学波长区域上,对于至少一个近法向入射角测得的。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对于从0度到90度的至少一个入射角,制品展现出在(L*,a*,b*)色度体系中的如下制品反射色坐标:在外表面上测得,其展现出相对于基准点大于12的基准点色移,该基准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a*=0,b*=0)的色坐标,和基材的反射色坐标,其中,当所述基准点是色坐标(a*=0,b*=0)时,通过定义色移,其中,当基准点是基材的色坐标时,色移定义为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对于从0度到90度的所有入射角,制品展现出在(L*,a*,b*)色度体系中的如下制品反射色坐标:在外表面上测得,其展现出相对于基准点大于12的基准点色移,该基准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a*=0,b*=0)的色坐标,和基材的反射色坐标,其中,当所述基准点是色坐标(a*=0,b*=0)时,通过定义色移,以及其中,当基准点是基材的色坐标时,色移定义为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展现出如下性质:在为400

800nm的光学波长区域上,5

50%的平均适光透射;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在法向入射条件下,(L*,a*,b*)色度体系中的制品透射色坐标展现出:在所述外表面测得的相对于基准点小于12的基准点色移,所述基准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色坐标(a*=0,b*=0)以及所述基材的透射色坐标,其中,当所述基准点是色坐标(a*=0,b*=0)时,通过定义色移,其中,当基准点是基材的色坐标时,色移定义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对于从0度到90度的所有入射角,制品展现出在(L*,a*,b*)色度体系中的如下制品反射色坐标:在外表面上测得,其展现出相对于基准点小于12的基准点色移,该基准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a*=0,b*=0)的色坐标以及所述基材的透射色坐标。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展现出如下性质:在选自国际照明委员会的A系列光源、B系列光源、C系列光源、D系列光源和F系列光源下,在参照法向入射是20

80度的至少一个入射照射角的情况下,所述制品展现出大于或等于12的反射角度色移,其中,采用方程式计算角度色移,a*1和b*1表示当以法向入射观察时制品的坐标,以及a*2和b*2表示当以...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S
申请(专利权)人:康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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