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9021104 阅读:20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6-26 05:2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该评估方法包括:确定评估区边界及其中待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确定外围区边界及其中参与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确定小区大小,对所有的集中区进行小区划分;设置小区的权重系数;确定评估的运算参数;确定等时长时间段的时长;确定各个等时长时间段的权重系数;采集或测算每个时间段从评估区的每个小区出发经最优方案到达其他小区的旅途时间;计算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的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能够更为准确、客观地以一致的标准对不同地区的区域交通可达性进行评估或研究,帮助做出更好的公共决策。帮助做出更好的公共决策。帮助做出更好的公共决策。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区域内不同地区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比较和评估,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

技术介绍

[0002]以往,对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主要考虑交通方式的旅途时间而没有考虑交通方式时刻表的影响,这种对于交通方式时刻表的忽视会造成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计算和现实条件或情况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造成评估结果无法很好地适用于区域交通的运行和规划评估。
[0003]例如,如果两个地区之间的某种交通方式以每天2趟班次的方式运行和以每天20趟班次的方式运行,其在评估涉及相关地区的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时,必须将上述差异考虑在内才有可能获得较为准确的评估结果。
[0004]因此,亟需设计一种新的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其旨在解决现有方法无法客观反映出某些交通方式的时刻表变化或不同对于区域可达性的影响。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的对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忽视了一些可用交通方式的时刻表对于交通可达性的显著影响,因而评估结果无法很好地适用于区域交通的运行和规划评估的缺陷,提出一种新的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
[0006]本专利技术是通过采用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0007]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其中研究的区域存在多个集中区以及可获得的含时刻表交通方式,其特点在于,所述评估方法包括:
[0008]步骤一、在研究的区域中确定评估区边界及评估区边界内待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和集中区的编号;
[0009]步骤二、在研究的区域中确定外围区边界及外围区边界内参与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和集中区的编号;
[0010]步骤三、确定小区大小,对所有的集中区进行小区划分,并确定评估区各集中区的小区数和小区编号,以及外围区各集中区的小区数和小区编号;
[0011]步骤四、设置各个小区的权重系数;
[0012]步骤五、确定评估的运算参数,所述运算参数包括阈值时间、交通方式和到达区域(到达区域可以是评估区或外围区,或者两者兼有);
[0013]步骤六、确定等时长时间段的时长和由所述时间段组成的时间区间,时间区间的时长不小于阈值时间;
[0014]步骤七、确定各个时间段的权重系数;
[0015]步骤八、通过地图和交通服务大数据,采集或测算每个时间段从评估区的每个小区出发,通过旅途时间最少的交通方式或交通方式的组合,到达其他小区的旅途时间,其中旅途时间的采集或测算包含涉及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影响;
[0016]步骤九、根据步骤八中获得的数据,计算得出评估区中的各个集中区内的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
[0017]其中,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定义为经过时间段的权重系数和小区的权重系数加权的所有时间段的自该小区出发在阈值时间内可到达其他小区的加权小区数占所有时间段的所有其他小区的加权小区数的比值,所述其他小区是指除出发小区所在的集中区的小区之外的对应于到达区域的小区。
[0018]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所述评估方法还包括:
[0019]步骤十、基于步骤九中计算得到的集中区中的所有小区的可达性指标的平均值得到集中区的可达性指标,以及,基于评估区中的所有集中区的可达性指标的平均值得到评估区的可达性指标。
[0020]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步骤六中,时间区间的时长的缺省值设置为12小时,等时长时间段的时长的缺省值设置为2小时。
[0021]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步骤六还可包括:
[0022]选择性地调节等时长时间段的时长,使其增加或缩短,相应地,时间区间的时长也随之变化。
[0023]可以理解的是,当时间段时长小于阈值时间的时候,时间区间排最后的时间段后面必须增加新的时间段,即所述最后一个时间段出发的旅客其旅途时间还没有达到阈值时间时,还需要跨时间段继续旅行。这种延续剩余旅途的时间就需要在步骤八进行新增时间段的数据收集。
[0024]因此,与之相应的,步骤八还可包括:
[0025]当步骤六设置的时间段时长小于阈值时间的时候,需要新增等时长时间段,并收集该时间段内的旅途时间数据,新增时间段的数量例如可以是(阈值时间)/(时间段时长)向上取整再减1。
[0026]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步骤九还包括:
[0027]基于步骤六中对时间段的时长的调节,对比分析其对于步骤八含时刻表交通方式选择的影响和对于步骤九计算得到的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的影响。
[0028]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步骤八还包括:
[0029]在本步骤的计算过程中,每当涉及含时刻表交通方式,则按所处时间段内作为出发点的小区是否存在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站点和可用班次或者旅途中经过的时间段内是否存在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站点及可用班次,决定是否使用含时刻表交通方式;
[0030]其中,从出发到终点的旅途时间若包含多个时间段则按旅途经过的各时间段分别进行旅途时间采集或测算然后累加获得。
[0031]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步骤四中,基于小区所在的集中区的生产总值、人口密度、居住条件信息、商业条件信息、可得服务信息、就业信息中的部分或全部,设置各个小区的权重系数;若忽略所述因素,可将权重系数设置为1。
[0032]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步骤七中,根据各个时间段的需求价值设置其权重系数,其中需求价值和时间段内的区域交通的需求强度呈正相关关系;若忽略所述因素,可将权重系数设置为1。
[0033]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步骤九中基于以下公式(1)、(2)和(3)计算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
[0034][0035][0036][0037]其中,j≠j0,且公式(1)中的进一步由下式定义
[0038][0039][0040]其中,公式(1)表示在j0集中区的i小区,在第h个时间段自该小区出发,在T时间内能够到达的其他小区的经过小区权重系数加权的小区数;
[0041]其中,公式(2)表示j0集中区之外到达区域的所有经过小区权重系数加权的小区数的计算;
[0042]其中,公式(3)表示在公式(1)和(2)计算结果的基础上经过所有时间段的权重系数加权并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j0集中区i小区的可达性指标。
[0043]在符合本领域常识的基础上,上述各优选条件,可任意组合,即得本专利技术各较佳实例。
[0044]本专利技术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
[0045]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能够提供一种目前缺乏的能够客观反映出交通方式的时刻表变化或不同对于区域可达性的影响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从而能够使得为区域交通的运行和规划所做的评估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客观条件,有助于做出更合理的区域交通运行和规划决策。
附图说明
[004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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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其中研究的区域存在多个集中区以及可获得的含时刻表交通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评估方法包括:步骤一、在研究的区域中确定评估区边界及评估区边界内待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和集中区的编号;步骤二、在研究的区域中确定外围区边界及外围区边界内参与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和集中区的编号;步骤三、确定小区大小,对所有的集中区进行小区划分,并确定评估区各集中区的小区数和小区编号,以及外围区各集中区的小区数和小区编号;步骤四、设置各个小区的权重系数;步骤五、确定评估的运算参数,所述运算参数包括阈值时间、交通方式和到达区域;步骤六、确定等时长时间段的时长和由时间段组成的时间区间,时间区间的时长不小于阈值时间;步骤七、确定各个时间段的权重系数;步骤八、通过地图和交通服务大数据,采集或测算每个时间段从评估区的每个小区出发,通过旅途时间最少的交通方式或交通方式的组合,到达其他小区的旅途时间,其中旅途时间的采集或测算包含涉及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影响;步骤九、根据步骤八中获得的数据,计算得出评估区中的各个集中区内的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其中,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定义为经过时间段和小区的权重系数加权的所有时间段的自该小区出发在阈值时间内可到达其他小区的加权小区数占所有时间段的所有其他小区的加权小区数的比值,所述其他小区是指除出发小区所在的集中区的小区之外的对应于到达区域的小区。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评估方法还包括:步骤十、基于步骤九中计算得到的集中区中的所有小区的可达性指标的平均值得到集中区的可达性指标,以及,基于评估区中的所有集中区的可达性指标的平均值得到评估区的可达性指标。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六中,时间区间的时长的缺省值设置为12小时,等时长时间段的时长的缺省值设置为2小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涵双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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