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授信功能的匿名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及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877703 阅读:221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的商务交易授信方法可在构筑于计算机网络上的站点上进行完全匿名的商务交易,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站点上的商务交易的卖方或买方希望成为新的参与商时,在充分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认证其为交易商;根据包含与接受所述认证的交易商有关的资本金、销售额、及企业历史等其中的至少一项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等级;根据该等级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所述商务交易的交易限度额,在所述商务交易额超过该商务交易的卖方或买方的所述交易限度额的情况下,限制所述商务交易。在优选的实施例中,可在商谈、签约、结帐和交货前完全匿名进行电子商务交易。(*该技术在2021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计算机网络上的企业间商务交易,特别涉及管理在计算机网络上的商务交易时发生的风险的系统,而且特别涉及判断企业间的支付中的授信的系统。更具体地说,涉及由会员制构成而且参加会员完全匿名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
技术介绍
对于不是在计算机网络上,而是在实际社会中的企业间的商务交易来说,在供方(卖方)企业和买方(买方)企业间存在商社等的中介商,从每个卖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状况等来判断卖出限度,而且每次中介商从买方企业的财务状况、支付情况等判断授信限度来进行票据支付等的商务交易。即,通过商社等的中介商取得企业间商务交易的库存风险,介入企业间的商务交易,通过支付条件等提供汇票支付期限,附加所谓的商社金融,构成大规模的商务交易。另一方面,近年来以爆炸性地不断普及的互联网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上的电子商务交易(以下也称为“电子商务”、“EC”),企业和个人(以下也称为“B to C”)、个人和个人(以下也称为“C to C”)的电子商务交易形态不断普及,但因为没有确立安全的电子商务交易形态,欺诈交易、索赔问题等的问题接连不断,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特别地,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中,现状是尽管匿名性高,并容易进行用户的篡改,却都具有难以发现的特征,在进行授信交易中风险很高。企业和企业(以下也称为“B to B”)的商务交易的交易金额比B to C和C to C的商务交易更大,被称为所谓互联网银行等在决算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很落后,内部存在着更大的风险。此外,以往的B to B的电子商务交易站点的商务交易,是这样一种方式参加电子商务交易的用户之间在相互之间所希望的买卖条件达成一致之前匿名进行交涉,当条件一致后公开交易伙伴,这之后当事人决定剩余的条件(例如,交货、支付等)。网络上的电子商务交易,与现实中社会的商务交易相比,可以简便迅速地达成商务交易,所以可以期待今后形成大的市场,可是为了在B to B中也维持电子商务交易的优点,有必要在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时实时把握风险,进行管理。此外,为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站点的运营,由于站点的建立以及运营产生相应的费用,一般的情况是,企业的用户为了参加电子商务交易站点而支付相当数额的参加费用。那些参加进来的希望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用户虽然支付了相关的参加费用,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买卖比起现实社会中的直接交易相对价格便宜的情况下,参加电子商务交易还是有意义的。如上所述的B to B的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中,企业用户在首次参加电子商务交易时,认识了许多的交易对方,可能产生竞争,所以,存在着在参加电子商务交易以前就已经寻找到了以前不知道的交易对方企业,这当然是有用的,但是,一旦寻找到了有希望的交易对方企业的话,参加该电子商务交易站点的意义也就降低了。特别是,在企业用户之间存在可能调整所希望的价格时,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站点的参加费用以及中介手续费而使交易的费用增加,就可能出现不通过电子商务交易而直接进行交易的方式在交易上费用更低的情况。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消除上述不便,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计算机网络上的实时授信判断、交易限度管理、债权管理、认证风险管理等,具有以下特征。本专利技术商务交易授信系统可在构筑于计算机网络上的站点上进行商务交易,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交易商认证单元,当卖方或买方希望成为新的参与商时,在充分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认证其为交易商;等级设定单元,根据包含与接受所述认证的交易商有关的资本金、销售额、及企业历史等其中至少一项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等级;以及交易限度额设定单元,根据该等级设定单元设定的等级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所述商务交易的交易限度额。而且,所述授信系统的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商务交易限制单元,在所述商务交易额超过该商务交易的卖方或买方的所述交易限度额的情况下限制所述商务交易,该商务交易限制单元在超过所述交易限度额的情况下向卖方或买方发出警告,或使商务交易停止。而且,所述的授信系统的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交易数据管理单元,整理并管理有关接受了所述认证的交易商的与在所述站点上的过去的交易有关的规定交易数据,在决定所述等级时,参照由该交易数据管理单元管理的所述交易数据,根据规定的条件来考虑。此外,在所述交易数据中,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所述商务交易中是否有与任何索赔有关的所述交易商的索赔信息、交易商的破产信息、有关交易商的票据拒付信息、有关交易商的查封信息、有无任何表示经营恶化征兆的有关交易商的风险信息的其中一个信息。而且,在所述交易数据中,其特征在于包含有关所述商务交易中的交易商的支付情况的信息,所述交易数据管理单元每隔规定期间对有关交易商的支付情况的信息进行校验并反映在所述企业数据中。在优选实施形态中,本专利技术的授信系统的特征在于,用数值来评价所述企业数据,根据该数值评价来决定所述等级。而且,所述授信系统的特征在于,根据所述交易数据,将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规定次数以上适当的所述交易的交易商的所述等级变更为高位。此外,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交易数据,将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规定天数以上的延迟支付的商务交易的交易商的所述等级变更为低位。在另一优选实施例中,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限制单元根据所述交易数据,停止交易商在所述站点上的商务交易,该交易商在规定的期间内至少进行了规定次数两次以上的规定天数以上的延迟支付的商务交易。而且,其特征在于,根据交易商的月平均交易额和所述企业数据的数值评价来决定所述交易限度额。此外,在另一优选实施形态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务交易限制单元在该商务交易的卖方和买方的交易限度额不同的情况下,禁止超过额度低的交易商的交易限度额的商务交易。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特征,提供一种商务交易授信方法,用于可在构筑于计算机网络上的站点上进行商务交易,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当所述站点上的商务交易的卖方或买方希望成为新的参与商时,在充分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认证其为交易商;根据包含与接受所述认证的交易商有关的资本金、销售额、及企业历史等其中至少一项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等级;以及根据该等级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所述商务交易的交易限度额。而且,本专利技术的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至少站点提供商可以识别包含与所述商务交易有关的交易者的企业名称,通过由所述站点内鉴定的识别标识来鉴定交易商,买方或卖方通过选择来进行匿名商务交易。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特征,将表示具有以下程序的信号搭载在载波上而提供给计算机网络,该程序包括以下步骤在通过计算机网络的商务交易中,当卖方或买方希望成为新的参与商时,在充分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认证其为交易商;根据包含与接受所述认证的交易商有关的资本金、销售额、及企业历史等其中至少一项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等级;根据该等级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所述商务交易的交易限度额,在所述商务交易额超过该商务交易的卖方或买方的所述交易限度额情况下限制所述交易。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特征,提供一种记录具有本专利技术算法的程序数据的记录媒体,记录程序数据的至少一部分,其特征在于,该程序数据包括以下步骤在通过计算机网络的商务交易中,当卖方或买方希望成为新的参与商时,在充分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认证其为交易商;根据包含与接受所述认证的交易商有关的资本金、销售额、及企业历史等其中至少一项的规定的企业数据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等级;以及根据该等级来设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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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商务交易授信系统,可在构筑于计算机网络上的站点上进行商务交易,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交易商认证单元,当所述站点上的商务交易的卖方或买方希望成为新的参与商时,在充分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认证其为交易商; 等级设定单元,根据包含与接受所述认证的交易商有关的资本金、销售额、及企业历史等其中的至少一项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等级;以及 交易限度额设定单元,根据该等级设定单元设定的等级来设定所述交易商的所述商务交易的交易限度额。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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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菅野健一藤本太一
申请(专利权)人:理斯克蒙斯塔株式会社日商岩井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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