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车辆用天线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车辆用天线系统。
技术介绍
近年来,存在从4GLTE(800MHz频带)向5G(sub6)的转移等利用使用微波或毫米波的频带的高速/大容量的无线通信系统的服务扩展的动向。具体而言,这种服务的使用频带有从3GHz频带扩展到5~6GHz频带的倾向。而且,正在进行面向使用比sub6高的频带(例如,28GHz频带、40GHz频带、60GHz频带、80GHz频带)的无线通信系统的普及的尝试。作为这样的无线通信,已知有车车间通信、路车间通信等V2X(VehicletoEverything),有时将具备这样的无线通信功能的车辆称为联网汽车。在这样的无线通信中,作为用于LTE的车载用天线装置,存在配置于后扰流板的天线装置等(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另外,作为用于V2X的车载用天线装置,存在配置于车顶的鲨鱼鳍型天线装置等(例如,参照专利文献2)。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国际公开2016/125876号专利文献2:国际公开2017/213243号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课题但是,当实现天线增益的提高时,存在天线的波束宽度变窄的倾向,所以在配置于车辆上的一个部位的现有的单一天线中,难以同时实现天线增益的提高和指向性的广角化。另外,在现有的单一天线装置中,难以应对实现高天线增益的水平极化波和垂直极化波这两者。因此,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能够同时实现天线增益的提高和指向性的广角化、且极化波依赖性小的车辆用天线系统。用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车辆用天线系统,具备多个天线组,该多个天线组设置于位于车辆的前后两侧和左右两侧中的至少一个两侧的电介质或该电介质的附近,/n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一天线组具有第一天线和第二天线,/n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二天线组具有第三天线和第四天线,/n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三天线组具有第五天线和第六天线,/n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四天线组具有第七天线和第八天线,/n所述第一天线、所述第三天线、所述第五天线和所述第七天线分别是在收发水平极化波的情况下,与收发垂直极化波的情况相比,天线增益更高的水平极化天线,/n所述第二天线、所述第四天线、所述第六天线和所述第八天线分别是在收发垂直极化波的情况下,与收发水平极化波的情况相比,天线增益更高的垂直极化天线。/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1031 JP 2018-2060131.一种车辆用天线系统,具备多个天线组,该多个天线组设置于位于车辆的前后两侧和左右两侧中的至少一个两侧的电介质或该电介质的附近,
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一天线组具有第一天线和第二天线,
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二天线组具有第三天线和第四天线,
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三天线组具有第五天线和第六天线,
所述多个天线组所包含的第四天线组具有第七天线和第八天线,
所述第一天线、所述第三天线、所述第五天线和所述第七天线分别是在收发水平极化波的情况下,与收发垂直极化波的情况相比,天线增益更高的水平极化天线,
所述第二天线、所述第四天线、所述第六天线和所述第八天线分别是在收发垂直极化波的情况下,与收发水平极化波的情况相比,天线增益更高的垂直极化天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天线设置于第一基板,所述第二天线设置于第二基板,所述第一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与所述第二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不同,
所述第三天线设置于第三基板,所述第四天线设置于第四基板,所述第三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与所述第四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不同,
所述第五天线设置于第五基板,所述第六天线设置于第六基板,所述第五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与所述第六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不同,
所述第七天线设置于第七基板,所述第八天线设置于第八基板,所述第七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与所述第八基板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基板的基板面与所述第二基板的基板面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所述第三基板的基板面与所述第四基板的基板面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所述第五基板的基板面与所述第六基板的基板面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所述第七基板的基板面与所述第八基板的基板面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基板、所述第二基板、所述第三基板、所述第四基板、所述第五基板、所述第六基板、所述第七基板和所述第八基板以各自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全部不同的方式配置。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基板、所述第二基板、所述第三基板、所述第四基板、所述第五基板、所述第六基板、所述第七基板和所述第八基板以各自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的仰角为0°以上且60°以下的方式配置。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天线组设置于位于所述车辆的前侧的电介质或该电介质的附近,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以面向所述车辆的前方区域的方式沿水平方向排列配置,
所述第三天线组设置于位于所述车辆的后侧的电介质或该电介质的附近,所述第五基板和所述第六基板以面向所述车辆的后方区域的方式沿水平方向排列配置。
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二天线组设置于位于所述车辆的右侧的电介质或该电介质的附近,所述第三基板和所述第四基板以面向所述车辆的右方区域的方式沿与水平面垂直的方向排列配置,
所述第四天线组设置于位于所述车辆的左侧的电介质或该电介质的附近,所述第七基板和所述第八基板以面向所述车辆的左方区域的方式沿与水平面垂直的方向排列配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在从上方观察所述车辆时,所述第三基板和所述第四基板以相互交叉的方式配置,所述第七基板和所述第八基板以相互交叉的方式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天线和所述第二天线以各自的主波束的方向不同的方式配置,
所述第三天线和所述第四天线以各自的主波束的方向不同的方式配置,
所述第五天线和所述第六天线以各自的主波束的方向不同的方式配置,
所述第七天线和所述第八天线以各自的主波束的方向不同的方式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与所述第二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所述第三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与所述第四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所述第五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与所述第六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所述第七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与所述第八天线的主波束的方向所成的角度为90°以上且小于180°。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车辆用天线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天线、所述第二天线、所述第三天线、所述第四天线、所述第五天线、所述第六天线、所述第七天线和所述第八天线以各自的主波束的方向全部不同的方式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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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猪又稔,今井哲朗,东海林英明,竹内彰一,
申请(专利权)人:AGC株式会社,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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