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申请一般地涉及过程自动化。
技术介绍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正变得习惯于通过因特网在线购买产品,电子商务(e-commerce)已变得越来越普及。这样的购买可以通过使用第三方的在线支付服务来辅助,例如加利福尼亚州San Jose的PayPal提供的PayPal在线支付服务。现有在线支付服务的一个问题是顾客必须导航(navigate)离开商家的网站来进行支付。例如,对于顾客进行的每次在线支付,顾客都必须登录到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网站。登录到并导航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网站以进行支付所花费的额外时间是不方便的,尤其是在购买只涉及少量金钱时。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辅助商家和用户之间的在线交易的商家主导型(merchant-initiated)支付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通信模块,用于从商家服务器接收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该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包括用于标识商家和用户之间的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唯一标识符。管理模块响应于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支付处理模块响应于通信模块接收到支付请求,自动处理支付,该支付请求包括用于标识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唯一标识符。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和支付请求可以被商家服务器数字签名和加密,并且通信模块还可以包括认证模块,用于认证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和支付请求;以及加密模块,用于解密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和支付请求。管理模块还可以包括资金源定制模块,用于辅助定制用来处理与支付请求相关联的支付的资金源(例如选择用于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优选资金源,禁用用于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资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辅助处理在线交易的支付的方法,该方法的特征在于:从商家服务器接收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于标识先前建立的商家主导型支付协定的唯一标识符,所述支付协定定义了授予支付服务提供商代表用户向商家进行支付的授权;自动核实对 所述支付请求的处理没有超出在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协定下授予的所述授权;以及自动处理所述支付请求。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US 2004-4-13 60/562,065;US 2004-6-21 10/873,7041.一种用于辅助处理在线交易的支付的方法,该方法的特征在于从商家服务器接收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于标识先前建立的商家主导型支付协定的唯一标识符,所述支付协定定义了授予支付服务提供商代表用户向商家进行支付的授权;自动核实对所述支付请求的处理没有超出在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协定下授予的所述授权;以及自动处理所述支付请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核实对所述支付请求的处理没有超出在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协定下授予的所述授权包括核实对所述支付的处理将不会超出所述用户设置的最大支付量。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户设置的最大支付量是一段预定时间内的最大支付量。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户设置的最大支付量是针对单次交易的最大支付量。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核实对所述支付请求的处理没有超出在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协定下授予的所述授权包括核实对所述支付的处理将不会超出一段预定时间内处理的支付请求的最大数目。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核实对所述支付请求的处理没有超出在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协定下授予的所述授权包括核实所述支付请求与所述支付服务提供商被授权对其进行支付的产品或服务相关。7.一种用于辅助商家和用户之间的在线交易的商家主导型支付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服务器,所述服务器被配置为响应于从所述用户接收到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而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在建立了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之后,从商家接收与所述交易相关联的支付请求;以及自动处理所述支付请求。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包括定义了给予支付服务提供商代表用户向商家进行支付的授权的项目。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包括在所述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中的一个项目标识在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下所述支付服务提供商被授权代表用户对其进行支付的特定产品或服务。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接收自所述商家的支付请求包括对在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中的项目下的支付的请求。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支付请求是由所述商家服务器响应于用户经由所述商家设立的网站选择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作为用于处理所述交易的支付类型而生成的。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服务器还被配置为响应于从所述用户接收到建立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请求,向所述用户呈现用于定制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项目的选项;以及接收指示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用户定制的项目的用户输入。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服务器还被配置为向用户呈现用于修改针对所述商家主导型支付关系的资金源的选项。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服务器还被配置为向用户呈现用于定制给予所述支付服务提供商代表用户向商家进行支付的授权的选项。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用户被呈现用于设置所述支付服务提供商在一段特定时间内被授权代表用户向商家支付的最大支付量的选项。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用户被呈现用于设置所述支付服务提供商针对单次交易被授权代表用户向商家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胡戈奥利芬特,弗兰克查斯特内勒,苏怡宁,威廉吴,克里斯布朗,塔石党,托马斯韦诺,卡罗尔甘比,初哲,史蒂文陈,
申请(专利权)人:电子湾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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