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本专利技术涉及核电运行
,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核电站“状态导向法”规程是指导运行人员进行各种操作和监护、处理系统和设备故障及各种事故的书面文件,尤其是在机组发生异常运行工况或事故,反应堆保护系统触发紧急停堆或专设安全设施启动之后指导核电厂运行人员采取后续行动以缓解事故进程和限制事故后果。它们使核电厂的一切操作有章可循,是核电厂事故应急响应的基础性文件,需在核电厂投产前编写完成,并经过充分的验证和批准后方能实施,对于保证机组的运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有的模拟机验证是基于单一线性事故场景设置为基础开展的,当前“状态导向法”规程其逻辑基础是核电厂的始发事件和事件组合可能是无限的,因此在应对异常运行工况或事故时具有很好的鲁棒性,而模拟机提供的单一线性事故场景数量是受限的,不能很好的对“状态导向法”规程进行有效的完备性检查,尤其是一些小概率、非常规事件组合。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部分技术缺陷,提供一种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本专利技术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基于核电站概率安全评价模型获取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对应的关键人员动作;S2、根据所述关键人员动作和所述核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nS1、基于核电站概率安全评价模型获取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对应的关键人员动作;/nS2、根据所述关键人员动作和所述核电站概率安全评价模型获取与所述关键执行动作对应的所有故障场景,并基于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从所述所有故障场景中获取所述有效故障场景;/nS3、基于所述有效故障场景获取其对应的完整执行动作,其中,所述完整执行动作包括所述关键执行动作;/nS4、基于所述关键执行动作与所述完整执行动作中的其他执行动作的关系对所述关键执行动作的合法性进行判断,若不合法,则执行步骤S5,否则,则执行步骤S7;/nS5、确认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中的所述有效故障场景的完整执行动作无效,提示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有完备性缺陷,并结束检验;/nS6、确认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中的所述有效故障场景的完整执行动作有效;/nS7、在所有有效故障场景的完整执行动作均有效时结束检验,并确认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检验结果为具有完备性。/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基于核电站概率安全评价模型获取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对应的关键人员动作;
S2、根据所述关键人员动作和所述核电站概率安全评价模型获取与所述关键执行动作对应的所有故障场景,并基于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从所述所有故障场景中获取所述有效故障场景;
S3、基于所述有效故障场景获取其对应的完整执行动作,其中,所述完整执行动作包括所述关键执行动作;
S4、基于所述关键执行动作与所述完整执行动作中的其他执行动作的关系对所述关键执行动作的合法性进行判断,若不合法,则执行步骤S5,否则,则执行步骤S7;
S5、确认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中的所述有效故障场景的完整执行动作无效,提示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有完备性缺陷,并结束检验;
S6、确认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中的所述有效故障场景的完整执行动作有效;
S7、在所有有效故障场景的完整执行动作均有效时结束检验,并确认所述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检验结果为具有完备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4中,所述基于所述关键执行动作与所述完整执行动作中的其他执行动作的关系对所述关键执行动作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包括:执行第一操作,并在任一所述第一操作为肯定结果时,判定所述关键执行动作不合法,其中所述第一操作包括:
获取所述关键执行动作在所述完整执行动作中的执行顺序,以确认所述执行顺序是否与其他执行动作相抵触;
获取所述关键执行动作与上一执行动作和/或下一执行动作的时间间隔,以确认所述时间间隔是否少于所述关键执行动作要求;和
获取所述关键执行动作的复杂程度和与所述关键执行动作的执行条件,以确认所述执行条件是否低于所述复杂程度要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S8、根据所述有效故障场景和所述完整执行动作判断所述完整执行动作是否合法,并在不合法时执行步骤S5,否则,则执行步骤S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有效故障场景和所述完整执行动作判断所述完整执行动作是否合法,包括:执行第二操作,并在任一所述第二操作输出肯定结果时,判定所述完整执行动作不合法合法,其中所述第二操作包括:
判断所述完整执行动作是否描述错误;
判断所述完整执行动作是否与所述有效故障场景不相符;
判断所述完整执行动作的执行路径是否冗余;和
确认所述完整执行动作的执行界面是否与所述完整执行动作不匹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核电状态导向法事故规程完备性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操作均为否定结果时,判定所述关键执行动作合法并执行所述步骤S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核电状态导向法事...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徐志辉,张杰梅,彭华清,殷中平,苏德颂,贾明,张学刚,吴官寅,吕智宏,
申请(专利权)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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