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实现了分销商订单的正常流程和异常处理,使得分销商和供销商之间的帐务更为清晰准确。其技术方案为:系统包括:供销商详情模块,实现由供销商设定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信息和价格;分销商详情模块,实现由分销商同步由供销商设定的商品及库存;分销商订单模块,将订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供销商订单模块,查看来自分销商推送的订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供销商发货模块,对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分销订单进行发货处理;分销商售后模块,将售后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供销商售后模块,将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售后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实现分销商的订单处理流程的技术,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
技术介绍
现有电商系统中有用于供销商-分销商模式的,供销商是提供货源的商家并且帮明分销商发货,分销商是指卖货的一方。分销商在售卖他人货物后,需要供销商帮忙完成一个订单的一整套流程,同时还需要和供销商快速对账。目前业界亟待开发一套系统,能够实现上述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以下给出一个或多个方面的简要概述以提供对这些方面的基本理解。此概述不是所有构想到的方面的详尽综览,并且既非旨在指认出所有方面的关键性或决定性要素亦非试图界定任何或所有方面的范围。其唯一的目的是要以简化形式给出一个或多个方面的一些概念以为稍后给出的更加详细的描述之序。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实现了分销商的订单的正常流程和异常处理,使得分销商和供销商之间的帐务更为清晰准确。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为:本专利技术揭示了一种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系统包括供销商子系统、分销商子系统,其中供销商子系统包括供销商详情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供销商发货模块、供销商售后模块,分销商子系统包括分销商详情模块、分销商订单模块、分销商售后模块,其中:供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供销商设定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信息和价格;分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分销商同步由供销商设定的商品及库存;分销商订单模块用于将订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供销商订单模块用于查看来自分销商推送的订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供销商发货模块用于对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分销订单进行发货处理;分销商售后模块用于将售后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供销商售后模块用于将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售后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供销商订单模块传输数据到分销商详情模块,分销商订单模块分别传输数据到供销商订单模块和分销商售后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传输数据到供销商发货模块,供销商发货模块传输数据到分销商订单模块,分销商售后模块和供销商售后模块之间双向数据传输。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在供销商详情模块中,供供销商查看自己名下的分销商,同时设定分销商的等级和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及价格,为不同等级的分销商设置对应的拿货价格,如果所有分销商的拿货价格均低于0元,则相当于不允许分销商售卖该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设置为分销商看不到该商品。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在供销商详情模块中,设定佣金及其他费用,使得同一等级或者同样商品,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优惠。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在分销商详情模块中,供分销商查看自己名下的供销商,同时查看每个供销商允许自己售卖的商品、拿货价格及目前允许自己售卖商品的库存。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在分销商详情模块中,设定分销判断规则,以便将订单自动分配到对应的供销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在分销商账号登录的分销商订单模块中,当订单下载时手工直接将某一供销商指定为该订单的发货方,进行审核处理,如果指定错误则转异常流程并重新指定,如果指定订单中没有该供销商的商品,则在订单审核时提示非该供销商的商品且需要分销商重新指定供销商;如果一个订单中有两个供销商的商品,则可以利用订单拆分规则将原订单拆成多个订单后再指定供销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在供销商订单模块中,当分销商将订单推送给供销商时,供销商账号登录的供销商订单模块中查看分销商推送的订单并处理发货,如果订单异常,则将订单状态改变为异常状态并同步给分销商账号,以便分销商在分销商账号登录的分销商订单模块中查看该订单的更新状态。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在供销商订单模块中,供销商还在供销商订单模块中对订单进行分销付款操作以防止欠款现象,在该订单发货完成后将订单状态更新为已发货状态并回传给分销商,分销商账号登录的分销商订单模块中查看到该订单处于已发货状态并同时上传到分销商的店铺后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供销商售后模块在进行包括退货退款的售后处理后,通过和分销商售后模块之间的账务数据交互保证分销商和供销商之间的帐务准确。本专利技术对比现有技术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专利技术的系统使得分销商更灵活的卖货和拿货,也能给供销商提供出货的渠道。供销商子系统和分销商子系统之间实现信息互通,可以给分销商的订单带来快速处理和售后服务,以保证双方资金来往的准确,方便后期对账。附图说明在结合以下附图阅读本公开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之后,能够更好地理解本专利技术的上述特征和优点。在附图中,各组件不一定是按比例绘制,并且具有类似的相关特性或特征的组件可能具有相同或相近的附图标记。图1示出了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的原理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作详细描述。注意,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描述的诸方面仅是示例性的,而不应被理解为对本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进行任何限制。图1示出了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的一实施例的原理。请参见图1,本实施例的系统包括:供销商子系统、分销商子系统。供销商子系统包括:供销商详情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供销商发货模块、供销商售后模块。分销商子系统包括:分销商详情模块、分销商订单模块、分销商售后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传输数据到分销商详情模块。分销商订单模块分别传输数据到供销商订单模块和分销商售后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传输数据到供销商发货模块。供销商发货模块传输数据到分销商订单模块。分销商售后模块和供销商售后模块之间双向数据传输。供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供销商设定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信息和价格。在供销商详情模块中,供供销商查看自己名下的分销商,同时可以设定分销商的等级和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为不同等级的分销商设置对应的拿货价格,如果所有分销商的拿货价格均低于0元,则相当于不允许分销商售卖该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设置为分销商看不到该商品。在供销商详情模块中,设定分销佣金及其他费用,使得同一等级或者同样商品,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优惠,以加强对分销商的粘合和管理。分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分销商将供销商设定的商品及库存进行同步处理。在分销商详情模块中,供分销商查看自己名下的供销商,同时也可以查看每个供销商允许自己售卖的商品、拿货价格及目前允许自己售卖商品的库存。同时由于商家可能售卖自己的商品,同时也在售卖其他供销商的商品,在分销商详情模块中设定分销判断规则,以便将订单自动分配到对应的供销商,从而方便后期订单的快速流转。分销商订单模块用于将订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分销商订单模块的具体处理配置如下。在分销商账号登录的分销商订单模块中,当订单下载时,可以手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系统包括供销商子系统、分销商子系统,其中供销商子系统包括供销商详情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供销商发货模块、供销商售后模块,分销商子系统包括分销商详情模块、分销商订单模块、分销商售后模块,其中:/n供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供销商设定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信息和价格;/n分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分销商同步由供销商设定的商品及库存;/n分销商订单模块用于将订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n供销商订单模块用于查看来自分销商推送的订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n供销商发货模块用于对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分销订单进行发货处理;/n分销商售后模块用于将售后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n供销商售后模块用于将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售后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系统包括供销商子系统、分销商子系统,其中供销商子系统包括供销商详情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供销商发货模块、供销商售后模块,分销商子系统包括分销商详情模块、分销商订单模块、分销商售后模块,其中:
供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供销商设定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信息和价格;
分销商详情模块用于实现由分销商同步由供销商设定的商品及库存;
分销商订单模块用于将订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
供销商订单模块用于查看来自分销商推送的订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
供销商发货模块用于对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分销订单进行发货处理;
分销商售后模块用于将售后单推送给对应的供销商;
供销商售后模块用于将来自分销商推送的售后单进行正常流转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供销商订单模块传输数据到分销商详情模块,分销商订单模块分别传输数据到供销商订单模块和分销商售后模块,供销商订单模块传输数据到供销商发货模块,供销商发货模块传输数据到分销商订单模块,分销商售后模块和供销商售后模块之间双向数据传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供销商详情模块中,供供销商查看自己名下的分销商,同时设定分销商的等级和允许分销商售卖的商品及价格,为不同等级的分销商设置对应的拿货价格,如果所有分销商的拿货价格均低于0元,则相当于不允许分销商售卖该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设置为分销商看不到该商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供销商详情模块中,设定佣金及其他费用,使得同一等级或者同样商品,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优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基础分销商发...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方建文,马卫清,邵宝康,骆海东,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聚水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骆海东,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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