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及其用途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6694754 阅读:29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2-12 02:52
本发明专利技术部分地涉及结合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的剂以及所述剂作为诊断剂和治疗剂的用途。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包含所述FAP结合剂的药物组合物以及所述药物组合物在治疗各种疾病中的用途。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及其用途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8年2月5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626,453的权益和优先权,所述申请的内容特此以引用方式整体并入。
本专利技术技术部分地涉及结合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的结合剂及其作为治疗剂和诊断剂的用途。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文本文件的说明与本文一起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文本文件的内容以引用方式整体并入本文: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格式副本(文件名:ORN-035PC_ST25;创建日期:2019年1月28日;文件大小:636KB)。
技术介绍
成纤维细胞参与同其他细胞的动态相互作用。它们表达多种免疫调节因子,诸如细胞因子、脂质介体和生长因子。此外,成纤维细胞展示许多表面和细胞内受体,以及响应外部信号所必需的分子机制。鉴于成纤维细胞可引发炎症,因此可认为成纤维细胞是“专业”免疫系统的延伸。成纤维细胞参与许多正常和病理过程。已知与异常成纤维细胞相关的例示性疾病包括癌症、心血管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成纤维细胞调控健康组织的结构和功能,在急性炎症后短暂参与组织修复,并且在包括癌症在内的慢性炎症状态中发挥异常的刺激作用。癌症相关成纤维细胞(CAF)调节肿瘤微环境并且以促进肿瘤或抑制肿瘤的方式影响赘生性细胞的行为。CAF是重要的基质组分,并且主要通过释放蛋白水解酶、生长因子和细胞因子在调节肿瘤微环境和影响肿瘤细胞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研究表明,基质的促癌和抗治疗特性可归因于成纤维细胞的活性。因此,仍然需要用于治疗与异常成纤维细胞相关的疾病的改进疗法,例如通过改变CAF功能来治疗癌症或纤维化疾病。
技术实现思路
在一方面,本技术涉及靶向F2成纤维细胞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包含所述F2成纤维细胞的疾病微环境(例如包含所述F2成纤维细胞的肿瘤微环境)。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直接或间接地极化所述F2成纤维细胞。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靶向FAP标记物。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包含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靶向部分。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FAP靶向部分是单结构域抗体(VHH)。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还包含信号传导剂,例如但不限于干扰素、白介素和肿瘤坏死因子,所述信号传导剂可以经过修饰以减弱活性。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包含结合至其他目标靶标(例如抗原或受体)的另外的靶向部分。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其他目标靶标(例如抗原或受体)存在于成纤维细胞上。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其他目标靶标(例如抗原或受体)存在于癌基质中的成纤维细胞上。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将免疫细胞(例如树突状细胞)募集至作用位点(作为非限制性实例,诸如肿瘤微环境)。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FAP结合剂促进肿瘤基质中的免疫细胞(例如树突状细胞、巨噬细胞)呈递抗原(例如抗原或受体)或促进成纤维细胞直接呈递抗原。在另一方面,本技术涉及具有FAP结合剂的治疗性组合物,所述FAP结合剂具有至少一个特异性地结合至FAP的靶向部分。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这些FAP结合剂结合至FAP,但不在功能上调节(例如,部分或完全中和)FAP。因此,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FAP结合剂用于例如直接或间接地将表达FAP的细胞募集至目标位点,同时仍允许表达FAP的细胞经由FAP进行信号传导(即,所述FAP结合剂的结合不会降低或消除所述目标位点处的FAP信号传导)。相反地,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FAP结合剂用于例如直接或间接地将表达FAP的细胞募集至目标位点,但不允许表达FAP的细胞经由FAP进行信号传导(即,所述FAP结合剂的结合降低或消除所述目标位点处的FAP信号传导)。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FAP靶向部分是单结构域抗体(VHH)。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FAP结合剂还包含信号传导剂,例如但不限于干扰素、白介素和肿瘤坏死因子,所述信号传导剂可以经过修饰以减弱活性。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FAP结合剂包含结合至其他目标靶标(例如抗原或受体)的另外的靶向部分。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其他目标靶标(例如抗原或受体)存在于成纤维细胞上。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其他目标靶标(例如抗原或受体)存在于癌基质中的成纤维细胞上。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FAP结合剂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将免疫细胞(例如树突状细胞)募集至作用位点(作为非限制性实例,诸如肿瘤微环境)。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FAP结合剂促进肿瘤基质中的免疫细胞(例如树突状细胞、巨噬细胞)呈递抗原(例如抗原或受体)或促进成纤维细胞直接呈递抗原。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FAP结合剂可用于各种疾病或病症,诸如癌症、感染、免疫病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病症的方法中。附图说明图1是示出FAP-AFN治疗(如实施例2中所描述)对接种B16肿瘤的小鼠的肿瘤生长的影响的图。未治疗的小鼠(对照)用PBS治疗。肿瘤生长曲线右边的数字指示在所示日期完全无肿瘤的小鼠的数目。图2是示出用FAP-AFN或PBS治疗的小鼠的血液学数据的图(嗜中性粒细胞(ne)、淋巴细胞(ly)和血小板(plt)以K/μl表示;红细胞(rbc)以M/μl表示;并且平均血小板体积(mpv)以fL表示)。所测试的参数是:嗜中性粒细胞计数(“ne”)、淋巴细胞计数(“ly”)、红细胞计数(“rbc”)、血小板(“plt”)和平均血小板体积(“mpv”)。图3A是比较用单独的FAP-AFN(如实施例2中所描述)、FAP-AFN和多柔比星(FAP+dox)、以及FAP-AFN和重组小鼠TNF(FAP+TNF)进行的治疗对接种B16-mCD20克隆的小鼠的肿瘤生长的影响的图。未治疗的小鼠(对照)用PBS治疗。肿瘤生长曲线右边的数字指示在所示日期完全无肿瘤的小鼠的数目。图3B是比较用单独的FAP-AFN(如实施例2中所描述)、FAP-AFN和抗PD-L1sdAb(FAP+PD-L1)以及FAP-AFN、抗PD-L1sdAb和抗CTLA4Ab加抗OX40Ab(FAP+PD-L1+TregD)进行的治疗对接种B16-mCD20克隆的小鼠的肿瘤生长的影响的图。未治疗的小鼠(对照)用PBS治疗。肿瘤生长曲线右边的数字指示在所示日期完全无肿瘤的小鼠的数目。图4是比较用单独的FAP-AFN(如实施例2中所描述)和具有FAP结合剂的双特异性组合物(FAP-PD-L1-Q124R)进行的治疗对接种B16-mCD20克隆的小鼠的肿瘤生长的影响的图。未治疗的小鼠(对照)用PBS治疗。肿瘤生长曲线右边的数字指示在所示日期完全无肿瘤的小鼠的数目。图5A-图5D是示出用单特异性组合物(nnClec;图5B)和双特异性组合物(nnClec-PD-L1;图5C,或nnClec-FAP;图5D)进行的治疗对接种B16-mCD20克隆的小鼠的肿瘤生长的影响的图。未治疗的小鼠(对照)用PBS治疗(图5A)。图6A-图6D是示出用单特异性组合物与多柔比星组合(n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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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包含靶向F2成纤维细胞的靶向部分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包含所述F2成纤维细胞的疾病微环境。/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205 US 62/626,4531.一种包含靶向F2成纤维细胞的靶向部分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包含所述F2成纤维细胞的疾病微环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直接或间接地极化所述F2成纤维细胞。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靶向FAP标记物。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包含至少一个靶向部分,所述至少一个靶向部分靶向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并且包含三个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其中:
(a)CDR1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95或具有SEQIDNO:87至94或SEQIDNO:96至11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87至115中的任一者;
(b)CDR2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21或具有SEQIDNO:116至120或SEQIDNO:122至144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16至144中的任一者;和
(c)CDR3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52或具有SEQIDNO:145至151或SEQIDNO:153至17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45至175中的任一者。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是全长抗体、单结构域抗体、只有重链的重组抗体(VHH)、单链抗体(scFv)、只有重链的鲨鱼抗体(VNAR)、微量蛋白、darpin、抗运载蛋白、adnectin、适体、Fv、Fab、Fab'、F(ab')2、肽模拟分子、受体的天然配体,或合成分子。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是单结构域抗体。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括VHH、人源化VHH或骆驼化VHH。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含与SEQIDNO:58或SEQIDNO:2至42、46至57、或59至86中的任一者具有至少90%序列相似性的氨基酸序列。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还包含一种或多种信号传导剂。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信号传导剂选自干扰素、白介素、肿瘤坏死因子以及它们的修饰形式中的一者或多者。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信号传导剂是突变干扰素α2(IFNα2),所述突变干扰素α2(IFNα2)包含与SEQIDNO:176或177具有至少95%同一性并且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在位置144至154处或者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在位置L15、A19、R22、R23、L26、F27、L30、L30、K31、D32、R33、H34、D35、Q40、H57、E58、Q61、F64、N65、T69、L80、Y85、Y89、D114、L117、R120、R125、K133、K134、R144、A145、A145、M148、R149、S152、L153和N156中的一者或多者处具有一个或多个突变的氨基酸序列。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突变IFNα2在位置R149、M148或L153处具有一个或多个突变。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所述突变是L15A、A19W、R22A、R23A、L26A、F27A、L30A、L30V、K31A、D32A、R33K、R33A、R33Q、H34A、D35A、Q40A、H57Y、E58N、Q61S、F64A、N65A、T69A、L80A、Y85A、Y89A、D114R、L117A、R120A、R125A、K133A、K134A、R144A、A145G、A145M、M148A、R149A、S152A、L153A和N156A中的一者或多者,任选地是M148A、R149A或L153A。


14.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包含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肿瘤抗原。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免疫细胞上的抗原。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免疫细胞选自T细胞、B细胞、树突状细胞、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NK细胞。


18.如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将细胞毒性T细胞募集至肿瘤细胞或肿瘤微环境。


1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PD-1、PD-L1、PD-L2、CTLA4、OX40L、OX40、CD20、XCR1和Clec9A。


20.如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成纤维细胞结合剂,其中所述成纤维细胞结合剂识别或结合FAP而基本上不在功能上调节所述FAP的活性。


21.一种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结合剂,所述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结合剂包含至少一个靶向部分,所述至少一个靶向部分靶向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并且包含三个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其中:
(a)CDR1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95或具有SEQIDNO:87至94或SEQIDNO:96至11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87至115中的任一者;
(b)CDR2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21或具有SEQIDNO:116至120或SEQIDNO:122至144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16至144中的任一者;和
(c)CDR3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52或具有SEQIDNO:145至151或SEQIDNO:153至17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45至175中的任一者。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是单结构域抗体、只有重链的重组抗体(VHH)、单链抗体(scFv)、只有重链的鲨鱼抗体(VNAR)、微量蛋白、darpin、抗运载蛋白、adnectin、适体、Fv、Fab、Fab'、F(ab')2、肽模拟分子、受体的天然配体,或合成分子。


23.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是单结构域抗体。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括VHH、人源化VHH或骆驼化VHH。


25.如权利要求2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含与SEQIDNO:58或SEQIDNO:2至42、46至57、或59至86中的任一者具有至少90%序列相似性的氨基酸序列。


26.如权利要求2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FAP结合剂包含一种或多种信号传导剂。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信号传导剂选自干扰素、白介素、肿瘤坏死因子以及它们的修饰形式中的一者或多者。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信号传导剂是突变干扰素α2(IFNα2),所述突变干扰素α2(IFNα2)包含与SEQIDNO:176或177具有至少95%同一性并且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在位置144至154处或者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在位置L15、A19、R22、R23、L26、F27、L30、L30、K31、D32、R33、H34、D35、Q40、H57、E58、Q61、F64、N65、T69、L80、Y85、Y89、D114、L117、R120、R125、K133、K134、R144、A145、A145、M148、R149、S152、L153和N156中的一者或多者处具有一个或多个突变的氨基酸序列。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突变IFNα2在位置R149、M148或L153处具有一个或多个突变。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所述突变是L15A、A19W、R22A、R23A、L26A、F27A、L30A、L30V、K31A、D32A、R33K、R33A、R33Q、H34A、D35A、Q40A、H57Y、E58N、Q61S、F64A、N65A、T69A、L80A、Y85A、Y89A、D114R、L117A、R120A、R125A、K133A、K134A、R144A、A145G、A145M、M148A、R149A、S152A、L153A和N156A,任选地是M148A、R149A或L153A。


31.如权利要求21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FAP结合剂包含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肿瘤抗原。


33.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免疫细胞上的抗原。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免疫细胞选自T细胞、B细胞、树突状细胞、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NK细胞。


35.如权利要求21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FAP结合剂将细胞毒性T细胞募集至肿瘤细胞或肿瘤环境。


36.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PD-1、PD-L1、PD-L2、CTLA4、OX40L、OX40、CD20、XCR1和Clec9A。


37.如权利要求21-36中任一项所述的FAP结合剂,其中所述FAP结合剂识别或结合FAP而基本上不在功能上调节所述FAP的活性。


38.一种嵌合蛋白,所述嵌合蛋白包含:
至少一个靶向部分和一种信号传导剂,
其中所述靶向部分靶向疾病相关成纤维细胞,并且
其中所述嵌合蛋白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所述疾病相关成纤维细胞的功能和/或包含所述疾病相关成纤维细胞的疾病微环境。


39.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嵌合蛋白直接或间接地极化所述疾病相关成纤维细胞。


40.如权利要求38或39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疾病相关成纤维细胞与选自以下的疾病相关:癌症、感染、免疫病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纤维化疾病和心血管疾病。


41.如权利要求38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靶向部分靶向F2成纤维细胞。


42.如权利要求38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靶向部分是FAP结合剂。


43.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FAP结合剂包含三个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其中
(a)CDR1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95或具有SEQIDNO:87至94或SEQIDNO:96至11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87至115中的任一者;
(b)CDR2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21或具有SEQIDNO:116至120或SEQIDNO:122至144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16至144中的任一者;和
(c)CDR3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52或具有SEQIDNO:145至151或SEQIDNO:153至17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45至175中的任一者。


44.如权利要求38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靶向部分是全长抗体、单结构域抗体、只有重链的重组抗体(VHH)、单链抗体(scFv)、只有重链的鲨鱼抗体(VNAR)、微量蛋白、darpin、抗运载蛋白、adnectin、适体、Fv、Fab、Fab'、F(ab')2、肽模拟分子、受体的天然配体,或合成分子。


45.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靶向部分是单结构域抗体。


4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括VHH、人源化VHH或骆驼化VHH。


47.如权利要求38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靶向部分包含与SEQIDNO:58或SEQIDNO:2至42、46至57、或59至86中的任一者具有至少90%序列相似性的氨基酸序列。


48.如权利要求38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FAP结合剂包含一种或多种信号传导剂。


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信号传导剂选自干扰素、白介素和肿瘤坏死因子以及它们的修饰形式中的一者或多者。


50.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信号传导剂是突变干扰素α2(IFNα2),所述突变干扰素α2(IFNα2)包含与SEQIDNO:176或177具有至少95%同一性并且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在位置144至154处或者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在位置L15、A19、R22、R23、L26、F27、L30、L30、K31、D32、R33、H34、D35、Q40、H57、E58、Q61、F64、N65、T69、L80、Y85、Y89、D114、L117、R120、R125、K133、K134、R144、A145、A145、M148、R149、S152、L153和N156中的一者或多者处具有一个或多个突变的氨基酸序列。


51.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突变IFNα2在位置R149、M148或L153处具有一个或多个突变。


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相对于SEQIDNO:176或177,所述突变是L15A、A19W、R22A、R23A、L26A、F27A、L30A、L30V、K31A、D32A、R33K、R33A、R33Q、H34A、D35A、Q40A、H57Y、E58N、Q61S、F64A、N65A、T69A、L80A、Y85A、Y89A、D114R、L117A、R120A、R125A、K133A、K134A、R144A、A145G、A145M、M148A、R149A、S152A、L153A和N156A,任选地是M148A、R149A或L153A。


53.如权利要求38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FAP结合剂包含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


54.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肿瘤抗原。


55.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免疫细胞上的抗原。


56.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免疫细胞选自T细胞、B细胞、树突状细胞、巨噬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NK细胞。


57.如权利要求38至56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嵌合蛋白将细胞毒性T细胞募集至肿瘤细胞或肿瘤微环境。


58.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靶向部分识别或在功能上调节PD-1、PD-L1、PD-L2、CTLA4、OX40L、OX40、CD20、XCR1和Clec9A。


59.如权利要求38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嵌合蛋白,其中所述嵌合蛋白识别或结合FAP而基本上不在功能上调节所述FAP的活性。


60.一种嵌合蛋白,所述嵌合蛋白包含:
(a)至少一个靶向部分,所述至少一个靶向部分靶向成纤维细胞激活蛋白(FAP)并且包含与SEQIDNO:58或SEQIDNO:2至42、46至57、或59至86中的任一者具有至少90%序列相似性的氨基酸序列;或三个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其中:
(i)CDR1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95或具有SEQIDNO:87至94或SEQIDNO:96至11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87至115中的任一者;
(ii)CDR2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21或具有SEQIDNO:116至120或SEQIDNO:122至144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16至144中的任一者;和
(iii)CDR3包含氨基酸序列SEQIDNO:152或具有SEQIDNO:145至151或SEQIDNO:153至175中的任一者,或具有包含一个至五个氨基酸取代、缺失或插入的SEQIDNO:14...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N·克雷J·塔威尼尔A·考威尔斯
申请(专利权)人:奥里尼斯生物科学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弗拉芒区生物技术研究所根特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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