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治疗乳腺癌和前列腺癌的组合物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7年12月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62/595,918的优先权,其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背景活的有机体已经形成了特异性地输入金属、将其运输至细胞内储存位点并最终将其运输至使用位点的紧密调节过程。金属例如锌和铁在生物体系内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实现金属酶的活性。金属酶是将金属离子引入到酶活性位点并利用金属作为催化过程的一部分的酶。所有表征过的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酶是金属酶。金属酶的功能高度依赖于酶的活性位点中金属离子的存在。已经认识到,与活性位点金属离子结合并使其失活的试剂显著地降低酶活性。自然界在不需要酶活性的时期采用相同的策略来使某些金属酶的活性降低。例如,蛋白质TIMP(金属蛋白酶的组织抑制剂)与多种基质金属蛋白酶的活性位点中的锌离子结合,并由此抑制酶活性。制药工业在治疗剂的设计中使用了相同的策略。例如,通常用于治疗前列腺癌的抗真菌剂酮康唑含有1-咪唑基团,其与目标酶CYP17(17-α-羟化酶,17,20-裂解酶)的活性位点中的血红素铁结合,并由此使该酶失活。另一个实例包括锌结合氧肟酸基团,其已被引入到大多数已公开的基质金属蛋白酶和组蛋白脱乙酰基酶的抑制剂中。另一个实例是锌结合羧酸基团,其已被引入到大多数已公开的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中。在临床上安全有效的金属酶抑制剂的设计中,针对具体的靶标和临床适应证使用最适当的金属结合基团是重要的。如果利用结合弱的金属结合基团,效力可能不是最理想的。另一方面,如果利用结合非常紧密的金属结合基团,对靶标酶的选择性 ...
【技术保护点】
1.药物组合物,其包含:a)赛维罗奈或其盐;b)地塞米松或其盐;和c)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1207 US 62/595,9181.药物组合物,其包含:a)赛维罗奈或其盐;b)地塞米松或其盐;和c)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2.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150mg-750mg的范围内。
3.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400mg-650mg的范围内。
4.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600mg。
5.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450mg。
6.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25mg-1000mg的范围内。
7.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40mg-0.60mg的范围内。
8.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为0.5mg。
9.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150mg-750mg的范围内,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25mg-1000mg的范围内。
10.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150mg-750mg的范围内,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40mg-0.60mg的范围内。
11.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400mg-650mg的范围内,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为0.5mg。
12.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400mg-650mg的范围内,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25mg-1000mg的范围内。
13.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400mg-650mg的范围内,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40mg-0.60mg的范围内。
14.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400mg-650mg的范围内,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为0.5mg。
15.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400mg-650mg的范围内,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为0.5mg。
16.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600mg,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25mg-1000mg的范围内。
17.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600mg,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40mg-0.60mg的范围内。
18.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600mg,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为0.5mg。
19.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450mg,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25mg-1000mg的范围内。
20.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450mg,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40mg-0.60mg的范围内。
21.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赛维罗奈的量为450mg,且组合物中的地塞米松的量为0.5mg。
22.用于治疗前列腺癌或乳腺癌的给药方案,所述给药方案包括赛维罗奈或其盐,和地塞米松或其盐。
23.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150mg-750mg的范围内。
24.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400mg-650mg的范围内。
25.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赛维罗奈的量为600mg。
26.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赛维罗奈的量为450mg。
27.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25mg-1000mg的范围内。
28.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地塞米松的量在约0.40mg-0.60mg的范围内。
29.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地塞米松的量为0.5mg。
30.权利要求22的给药方案,其中赛维罗奈的量在约150mg-750mg的范围内...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E·巴斯金贝,J·艾斯内尔,E·伍德森,
申请(专利权)人:因诺林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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