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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4501060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6-13 05:08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包括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终端管理设备和指挥中心,所述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均连接终端管理设备,终端管理设备还连接指挥中心,人脸卡口摄像机与电警摄像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切拍摄方向相反,人脸卡口摄像机拍摄方向为来车方向,电警摄像机的拍摄方向为去车方向。本发明专利技术通过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分别采集不同区域位置的4张照片和一段视频,对车辆在路口实线区域内是否违章变道进行精准判别,有效杜绝违章变道情况。

A capture system of illegal lane changing in blind area of motor vehicl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交通管制
,具体是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
技术介绍
一般路口电警立杆距离停止线在20米左右,而电警监控车道实线范围普遍在距停止线下8-10米,此时电警立杆下方普遍存在40米左右的实线盲区,车辆在该盲区内发生的变道违法行为,无法有效被电警取证。这样的现象,在红绿灯路口尤为常见,很多“老司机”为了不排队,车行在立杆下方40m监控盲区强行变道加塞,以便提前过路口。此现象将带来如下危害:1、降低通行效率:交通滞速30%,强行加塞反而欲速则不达,越加塞越添堵;2、损害交通安全:变道加塞占轻微事故致因40%,侵害他人安全,损人不利己;3、破坏交通文明:据调查30%的路怒症患者起因为车辆加塞或超车动怒,争抢之风盛行。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以解决上述
技术介绍
中提出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包括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终端管理设备和指挥中心,所述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均连接终端管理设备,终端管理设备还连接指挥中心,人脸卡口摄像机与电警摄像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切拍摄方向相反,人脸卡口摄像机拍摄方向为来车方向,电警摄像机的拍摄方向为去车方向。作为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人脸卡口摄像机分别采集两个不同位置的车辆车头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并传输给终端管理设备,电警摄像机分别采集两个不同位置的车尾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并传输给终端管理设备,鱼眼网络摄像机持续采集监控区域内视频信息,终端管理设备对输入的4组信息进行是否强行变道加塞变道判别处理,如果判别为强行变道加塞变道,终端管理设备将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采集到的图片和视频信息传输给指挥中心,生成违法记录证据链。作为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强行变道加塞变道判别方法如下:在时间点T1车辆位于A1车道,在时间T2车辆位于A2车道,当A1≠A2时认为该车辆属于强前变道加塞。作为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指挥中心包括中心管理平台、中心存储器和客户端。作为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违法记录证据链包括4张照片和1组视频。作为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视频为T2-T1时间范围的录像视频。作为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车头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包括车辆所在车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车牌号码。作为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车尾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包括车辆所在车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车牌号码。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是:本专利技术通过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分别采集不同区域位置的4张照片和一段视频,对车辆在路口实线区域内是否违章变道进行精准判别,有效杜绝违章变道情况。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的系统房间方框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的识别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实施例1:请参阅图1,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包括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终端管理设备和指挥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均连接终端管理设备,终端管理设备还连接指挥中心,人脸卡口摄像机与电警摄像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切拍摄方向相反,人脸卡口摄像机拍摄方向为来车方向,电警摄像机的拍摄方向为去车方向。人脸卡口摄像机分别采集两个不同位置的车辆车头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并传输给终端管理设备,电警摄像机分别采集两个不同位置的车尾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并传输给终端管理设备,鱼眼网络摄像机持续采集监控区域内视频信息,终端管理设备对输入的4组信息进行是否强行变道加塞变道判别处理,如果判别为强行变道加塞变道,终端管理设备将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采集到的图片和视频信息传输给指挥中心,生成违法记录证据链。强行变道加塞变道判别方法如下:在时间点T1车辆位于A1车道,在时间T2车辆位于A2车道,当A1≠A2时认为该车辆属于强前变道加塞。指挥中心包括中心管理平台、中心存储器和客户端。实施例2: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证据链=图1+图2+视频(每次违法证据由4张高清图片和一段鱼眼相机录制的视频记录组成):第一张:卡口抓拍车头,能清晰辨别车辆所在车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车牌号码;第二张:卡口抓拍车头,能清晰辨别车辆所在车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车牌号码,与第一个位置有一定的前进位移(说明在取证时间范围内处理行驶状态);第三张:电警抓拍车尾,能清晰辨别车辆所在车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车牌号码,车辆在停止线内;第四张:电警抓拍车尾,能清晰辨别车辆所在车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车牌号码,车辆在停止线内。与第三个位置有一定的前进位移;卡口和电警抓拍的图片中,系统自动判断是同一辆车在不同车道行驶,判断为盲区变道,并引入鱼眼相机,录下整个变道的过程视频(视频主要是为了以后违章或事故处理时调取使用)。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专利技术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专利技术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专利技术。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专利技术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专利技术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包括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终端管理设备和指挥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均连接终端管理设备,终端管理设备还连接指挥中心,人脸卡口摄像机与电警摄像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切拍摄方向相反,人脸卡口摄像机拍摄方向为来车方向,电警摄像机的拍摄方向为去车方向。/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包括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终端管理设备和指挥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均连接终端管理设备,终端管理设备还连接指挥中心,人脸卡口摄像机与电警摄像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切拍摄方向相反,人脸卡口摄像机拍摄方向为来车方向,电警摄像机的拍摄方向为去车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动车盲区变道违法抓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卡口摄像机分别采集两个不同位置的车辆车头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并传输给终端管理设备,电警摄像机分别采集两个不同位置的车尾与所在车道图片信息并传输给终端管理设备,鱼眼网络摄像机持续采集监控区域内视频信息,终端管理设备对输入的4组信息进行是否强行变道加塞变道判别处理,如果判别为强行变道加塞变道,终端管理设备将人脸卡口摄像机、鱼眼网络摄像机、电警摄像机采集到的图片和视频信息传输给指挥中心,生成违法记录证据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机动车盲区...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广柱
申请(专利权)人:陈广柱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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