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穿戴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3899052 阅读:36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4-22 09:57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一种可穿戴设备,包括设备主体、锁紧机构以及驱动机构,设备主体具有用于容纳耳机的腔体;锁紧机构设于设备主体;锁紧机构包括触发件和与触发件驱动连接的固定组件,固定组件用于将耳机固定于腔体内;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固定组件释放耳机;驱动机构用于驱动被释放状态下的耳机朝向设备主体的外部运动,以使耳机至少部分凸出腔体外。本发明专利技术技术方案中只需触发触发件便能够使得耳机凸设于设备主体的外部的功能,达到了耳机拆卸方便的效果。

wearable device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可穿戴设备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子产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穿戴设备。
技术介绍
目前市场上无线耳机、智能可穿戴设备越来越多,这一类的电子产品都有各自的功能与优势,耳机可以用来听音乐,通话等,但只能依附于其它带有蓝牙设备的手机,电脑等,手环手表功能较为传统,可以测量心率,计时等,现在开始有两者结合的产品开始出现,带有耳机的可穿戴设备不仅可以满足传统的可穿戴设备功能,又能满足耳机的功能。在使用带耳机的可穿戴设备时,用户需要经常将耳机从可穿戴设备上取下使用,而在取下耳机时,通常需要用户将手伸入到可穿戴设备的腔体内将耳机取出,此种方式拆卸困难,不利于耳机的取下。上述内容仅用于辅助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并不代表承认上述内容是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可穿戴设备,旨在解决耳机从可穿戴设备中不便于拆卸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出的可穿戴设备,包括设备主体、锁紧机构以及驱动机构,所述设备主体具有用于容纳耳机的腔体;所述锁紧机构设于所述设备主体;所述锁紧机构包括触发件和与所述触发件驱动连接的固定组件,所述固定组件用于将所述耳机固定于所述腔体内;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所述固定组件释放所述耳机;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被释放状态下的所述耳机朝向所述设备主体的外部运动,以使所述耳机至少部分凸出所述腔体外。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固定组件包括传动件和与所述传动件驱动连接的卡持件,所述传动件与所述触发件驱动连接,所述卡持件用于与所述耳机卡持固定;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所述传动件运动,带动所述卡持件释放所述耳机。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传动件具有第一导向斜面,所述卡持件具有第二导向斜面,所述第一导向斜面与所述第二导向斜面抵接;所述耳机具有卡槽,所述卡持件卡合固定于所述卡槽内;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所述传动件运动,带动所述卡持件背离所述耳机运动,以使所述卡持件脱离出所述卡槽。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设备主体具有壳体,所述壳体上具有开口;所述锁紧机构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内的固定支架,所述触发件、所述传动件以及所述卡持件均设于所述固定支架上,所述触发件穿设于所述开口设置。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触发件包括与所述传动件驱动连接的按键和按键支架,所述按键支架夹设在所述壳体与所述固定支架之间,且所述按键支架设有条型孔,所述条型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传动件的运动方向一致;所述按键依次穿设于所述开口和所述条型孔设置,并可沿所述条型孔的延伸方向滑动。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触发件内设有第三磁性件,所述固定支架对应所述第三磁性件的位置设有第四磁性件,所述第三磁性件与所述第四磁性件的磁极相反;和/或,所述固定组件还包括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一端与所述卡持件抵接,另一端与所述设备主体抵接。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驱动机构包括设于所述设备主体的吸附组件,所述吸附组件对所述耳机的一端具有吸附力,以吸附所述耳机的一端朝向所述设备主体运动,另一端朝向所述设备主体的外部运动。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吸附组件包括设于所述设备主体内的第一磁性件和设于所述耳机内的第二磁性件,所述第一磁性件的磁极与所述第二磁性件的磁极相反;所述第一磁性件与所述第二磁性件在沿所述耳机的长度方向上错位设置。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腔体包括与所述耳机的外形相适配的仿形腔和与所述仿形腔连通的避让腔,所述避让腔位于所述仿形腔靠近所述设备主体的一侧,以供所述耳机翻转。在本专利技术一实施例中,所述避让腔具有斜侧壁,所述耳机翻转时,所述耳机的一端朝向所述斜侧壁运动。本专利技术技术方案中耳机设置在设备主体的腔体内,锁紧机构包括触发件和固定组件,在触发件未被触发时,固定组件将耳机固定安装于腔体内,以实现耳机与设备主体的固定安装。当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固定组件释放耳机,以解除耳机与设备主体的固定连接,同时驱动机构驱动耳机朝向设备主体的外部运动,以使得耳机至少部分凸出腔体外,使得用户能够很轻易地取下耳机,实现了只需触发触发件便能够使得耳机凸设于设备主体的外部的功能,达到了耳机拆卸方便的效果。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专利技术可穿戴设备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可穿戴设备的剖视图;图3为图2的爆炸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锁紧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图5为图4的爆炸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专利技术可穿戴设备耳机取出过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7为本专利技术可穿戴设备耳机取出过程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附图标号说明:本专利技术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若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另外,若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专利技术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可穿戴设备,该可穿戴设备包括智能手表或者智能手环等。在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如图1至图7所示,该可穿戴设备包括设备主体100、耳机200、锁紧机构300以及驱动机构(图未标);该设备主体100具有用于容纳耳机200的腔体110;锁紧机构300设于设备主体100,该锁紧机构300包括触发件310和与触发件310驱动连接的固定组件320,该固定组件320用于将耳机200固定于该腔体110内;触发件310被触发时,驱动固定组件320释放该耳机200;驱动机构用于驱动被释放状态下的耳机200朝向设备主体100的外部运动,以使耳机200至少部分凸出腔体110外。耳机200设置在设备主体100的腔体110内,锁紧机构300包括触发件310和固定组件320,该固定组件320用于将耳机200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n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具有用于容纳耳机的腔体;/n锁紧机构,所述锁紧机构设于所述设备主体,所述锁紧机构包括触发件和与所述触发件驱动连接的固定组件,所述固定组件用于将所述耳机固定于所述腔体内;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所述固定组件释放所述耳机;以及/n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被释放状态下的所述耳机朝向所述设备主体的外部运动,以使所述耳机至少部分凸出所述腔体外。/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具有用于容纳耳机的腔体;
锁紧机构,所述锁紧机构设于所述设备主体,所述锁紧机构包括触发件和与所述触发件驱动连接的固定组件,所述固定组件用于将所述耳机固定于所述腔体内;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所述固定组件释放所述耳机;以及
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被释放状态下的所述耳机朝向所述设备主体的外部运动,以使所述耳机至少部分凸出所述腔体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包括传动件和与所述传动件驱动连接的卡持件,所述传动件与所述触发件驱动连接,所述卡持件用于与所述耳机卡持固定;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所述传动件运动,带动所述卡持件释放所述耳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件具有第一导向斜面,所述卡持件具有第二导向斜面,所述第一导向斜面与所述第二导向斜面抵接;所述耳机具有卡槽,所述卡持件卡合固定于所述卡槽内;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驱动所述传动件运动,带动所述卡持件背离所述耳机运动,以使所述卡持件脱离出所述卡槽。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具有壳体,所述壳体上具有开口;所述锁紧机构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内的固定支架,所述触发件、所述传动件以及所述卡持件均设于所述固定支架上,所述触发件穿设于所述开口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件包括与所述传动件驱动连接的按键和按键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星宇刘翔翔李金峰刘晓东
申请(专利权)人: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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