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373034 阅读:172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在由致动装置的转动实现点火的点火器,其中,在初始状态或者在未使用的状态下不能靠简单地旋转致动装置就实现点火器的点火,在一系列点火动作中可以释放点火锁,而不会阻止点火器自动地返回到被锁定的状态,同时确保点火器有极好的可操作性。点火器设有一个致动机构(5),用来在一个阀门机构(7)上实现点火操作,用来控制由储存部分(2)到在杆状部分(4)的一个端部中的气体喷嘴(9)的燃气供应,点火器还设有一个点火机构(8)。致动机构(5)包括一个可转动的致动装置(51),致动装置关于它转动的一个转轴件(52),以及一个互锁件(53),此件操纵一个压电单元(8)。致动装置(51)的点火操作包括致动装置关于转轴件在一个方向上的转动,并包括与致动装置的转动继续进行的在与所述方向不同的方向上对致动装置的一种辅助操作,同时,致动机构对致动装置返回到它的初始位置作出响应自动地返回到它的初始状态。(*该技术在2022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点火器,它喷射出燃气,并对一个致动装置的操作作出响应对燃气实现点火,致动装置支承成用来关于一个转轴(afulcrum)进行转动,并且在正常情况下通过阻止致动装置的转动或者通过阻止点火系统完全操作或对其重新设定来阻止点火,同时当使用该点火器时通过去掉这些限制可以实现点火。
技术介绍
一个点火器例如一个点火杆可以简单地通过推一个致动装置实现点火。然而,要求提供带有例如一种锁定机构的点火器,该机构可以防止点火器偶然地或者在无意中实现点火,因此已经提出了设有多种锁定机构的多种点火器。例如在日本的未经审查的专利申请No.8(1996)-61673中公开了一种点火器,在该点火器中设置了一个锁定件,可以在与致动装置的运动方向相交的方向上运动,此件有一部分与致动装置的一部分相互作用阻止点火器实现点火,设置了一个促动件,朝向它的锁定位置压该锁定件,锁定件有一个释放锁的部分,用来使锁定件移动,克服在致动装置附近的促动件的作用。然而,在这样的锁定机构的类型中致动装置滑动,而不能如在本专利技术应用的那种类型的点火器中应用,在这种点火器中使致动装置转动。还有,在这样的锁定机构中,在用致动装置实现点火作用之前必须操作另一个件,比如一个把锁释放的件,这使得为了实现点火作用必须进行多阶段的动作,使得这种点火器的操作性能变差。最好,锁定机构使得可以通过一系列作用稳定地将点火器移动到点火状态,并且可以自动地把点火器移动到初始状态,在这种初始状态,使点火器的点火不能由手指释放致动装置作出响应。考虑到上面的观察和描述,本专利技术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点火器,它有一个致动机构,此机构可以稳定地处于将点火锁定的状态,使得可以通过一系列点火作用很容易释放点火锁定状态。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点火器一个包括设置在杆状部分的端部并且排放燃气的气体喷嘴,一个在其中储存燃料的储存器,一个用来控制燃气由储存器到气体喷嘴的供应的阀门机构,一个产生放电电压用来点燃由气体喷嘴排放的燃气的点火机构,以及一个致动机构,操作该致动机构实现点燃由气体喷嘴排放的燃气的点火作用,其中改进包括致动机构包括一个可转动的致动装置,一个被支承在点火器本体外壳上并且致动装置可以关于它转动的转轴件,以及一个互锁件,该互锁件对致动装置的转动作出响应操纵点火机构,以及致动装置的点火动作包括致动装置在一个方向上关于转轴件旋转,并包括与致动装置的转动继续进行的在与所述一个方向不同的一个方向上对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对致动装置返回到它的初始位置作出响应致动机构自动地返回到它的初始状态。最好,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是使致动装置的转轴运动的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转轴件像一个芯柱(stem)在致动装置的每个侧面上伸展,固定到点火器本体外壳上,能够致动装置支承成用来进行转动,并且在辅助操作中使致动装置在与致动装置转动轴线的方向垂直的一个方向上运动,转轴件固定到此致动装置上,一个支承部分支承着此致动装置。按照第一系统的致动机构包括一个可转动的致动装置,一个被支承在点火器本体外壳上并且致动装置可以关于它转动的转轴件,一个互锁件(该件对致动装置的转动作出响应操纵点火机构),一个锁定件,当没有操作致动装置时,它的接合阻止致动装置的转动,从而实现点火锁定,以及一个促动件,此促动件将致动装置朝其锁定位置促动,其中,致动装置的点火动作包括在一个方向上实现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释放锁定件的接合,并且随后使致动装置在与实现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以便释放锁定件的接合的方向不同的一个方向上转动。按照第一系统的致动机构的一个示例设有一对锁定件,它们设置在转轴件与点火器本体外壳之间,并且在促动件的促动作用下使它们彼此接合,实现点火锁定,使得在通过致动装置在一个方向上的辅助操作使转轴件克服促动件的促动作用力运动释放点火锁之后,使致动装置关于转轴件转动,用来在与进行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释放点火锁的方向不同的一个方向上实现点火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锁定件可以是伸出部分,在转轴件和点火器本体外壳中之一上形成这些锁定件,并且使它们与在转轴件和点火器本体外壳中另外一个上形成的接合部分接合,实现点火锁定。按照第一系统的致动机构的另一个示例设有一个锁定件,它设置在互锁件与点火器本体外壳之间,并且在促动件的促动作用下使它接合,实现点火锁定,使得在通过致动装置在一个方向上的辅助操作使互锁件克服促动件的促动作用力运动释放点火锁之后,使致动装置在与进行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释放点火锁的方向不同的一个方向上转动,用来实现点火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锁定件可以是在转轴件和点火器本体外壳中之一上形成的伸出部分,与在转轴件和点火器本体外壳中另外一个上形成的接合部分相互作用,实现点火锁定,并且使它通过在互锁件或者点火器本体外壳上形成的凹槽,使互锁件可转动。最好,促动件包括一个推动件,它对致动装置的运动作出响应朝向释放锁的方向滑动,和促动推动件的一个弹簧,并且,致动装置的一部分与推动件接触,可以对致动装置的转动作出响应进行滑动。按照第二系统的致动机构包括一个可转动的致动装置,被支承在点火器本体外壳上并且致动装置可以关于它转动的一个转轴件,以及一个互锁件,该互锁件对致动装置的转动作出响应操纵点火机构,其中,致动装置的转动设定成使得致动装置借助互锁件的转动使点火机构运动的幅度不足以产生放电电压,通过致动装置在与致动装置转动方向不同的一个方向上的辅助操作致动装置可以运动到一个位置,在该位置它可以通过互锁件使点火件运动的幅度足以产生放电电压,并且,致动装置的点火动作除了包括致动装置关于转轴件的转动以外还包括致动装置在与致动装置转动方向不同的一个方向上的辅助操作,辅助操作达到可以通过互锁件使点火件运动的幅度足以产生放电电压的位置。进而,按照第三系统的致动机构包括一个可转动的致动装置,被支承在点火器本体外壳上并且致动装置可以关于它转动的一个转轴件,一个互锁件,此互锁件对致动装置的转动作出响应操纵点火机构,以及一个阻止重新设定的件,此件阻止点火机构返回到重新设定位置,其中,致动装置的点火动作包括在通过致动装置在与致动装置转动方向不同的方向上的辅助操作克服阻止重新设定的件的作用使点火机构返回到重新设定位置之后致动装置的转动。在这种情况下,阻止重新设定的件适宜于通过致动装置朝向点火机构操作的方向促动阻止点火机构的重新设定。在按照第二和第三系统的致动机构中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适宜于是在与点火机构操作的方向平行的方向上移动致动装置的转轴件的位置的操作。在按照第一到第三系统的每个致动机构中互锁件可以包括一个连接件,它将致动装置的转动传递到点火件。在按照第一到第三系统的每个致动机构的互锁件中,不能操作阀门机构和点火机构中的至少一个机构,因此不能实现点火器的点火,除非连续地进行包括致动装置的转动和辅助操作的致动装置的点火动作才能实现这样的操作和点火,而当使致动装置关于转轴件旋转并且在致动装置旋转之前或者之后与这一操作连续地进行辅助操作时,可以操作阀门机构和点火机构,并且可以将排放出的燃气点火。当释放致动装置时,致动装置自动地返回,使点火器熄火,并且点火器自动地返回初始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由于对致动装置的不正确操作不能将点火器点火。因此,当不使用点火器时,防止了在无意中使点火器点火。例如,在设有按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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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点火器,它包括设置在杆状部分的端部并且排放燃气的气体喷嘴,在其中储存燃料的储存器,用来控制燃气由储存器到气体喷嘴的供应的阀门机构,产生放电电压用来点燃由气体喷嘴排放的燃气的点火机构,以及致动机构,操作该致动机构实现点燃由气体喷嘴排放的燃气的点火作用,其中改进包括:致动机构包括可转动的致动装置,被支承在点火器本体外壳上并且致动装置可以关于它转动的转轴件,以及互锁件,该互锁件对致动装置的转动作出响应操纵点火机构,以及致动装置的点火动作包括致动装置在一个方向上关 于转轴件旋转,和与致动装置的转动继续进行的在与所述一个方向不同的方向上对致动装置的辅助操作,对致动装置返回到它的初始位置作出响应该致动机构自动地返回到它的初始状态。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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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芹泽宣之加贺善光嘉祥寺好启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东海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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