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爆器模块、气体发生器和安全气囊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3649797 阅读:14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4-01 08:53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点爆器(12),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骨架元件(11),所述点爆器通过用塑料材料注塑与骨架元件形成一体,所述塑料材料形成注塑体(13),所述点爆器模块具有环槽(19),所述环槽在外侧由骨架元件限定并且在内侧由注塑体限定,所述环槽构造成用于接纳从气体发生器的壳体朝内伸出的筒状突起(21)。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还涉及包括这样的点爆器模块(10)的气体发生器和包括这样的气体发生器的安全气囊。这种点爆器模块能够经济地制造,能够容易地装配到气体发生器上,并且工作可靠。

Squib module, gas generator and air bag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点爆器模块、气体发生器和安全气囊
本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一种包括这样的点爆器模块的气体发生器和一种包括这样的气体发生器的安全气囊。
技术介绍
气体发生器广泛地应用在安全
中,特别是应用在安全气囊中。此外,例如也可以应用在预紧式安全带中。用于机动车的安全气囊通常包括气体发生器以及与气体发生器连接的可膨胀的气袋。当机动车在运行中发生紧急状况,例如碰撞或翻车时,气体发生器可以被触发并且从而迅速产生大量的气体,气体填充到可膨胀的气袋中,膨胀的气袋起到保护车辆乘员的作用。在一些气体发生器中,可以通过将产气药点爆而产生气体,这种气体发生器可以称为烟火式气体发生器。在一些气体发生器中,可以在点火装置的周围布置点火药,其中,点火药能被点火装置点燃,然后燃烧的点火药导致产气药的点燃和燃烧。点火药可以与产气药相同地或不同地构成。例如点火药可以比产气药具有更好的易燃性。在一些气体发生器中,可以通过将至少两种组分混合并且通过紧接着的这些组分的化学反应而产生大量的气体。由专利文献CN204279333U已知一种气体发生器,其包括壳体和直接注塑在壳体上的点爆器模块。本申请的专利技术人在研究中发现,在这种气体发生器中存在以下缺陷:1.在注塑加工过程中,由于注塑体的冷却,可能在注塑体与壳体的金属表面之间形成缝隙,因此可能影响到气体发生器的密封性能。当大气中的水分通过缝隙侵入到气体发生器内部后,可能使产气药失效,从而影响到气体发生器的工作性能。气体发生器甚至可能完全失效或者有随时发生爆炸的风险。>2.在点爆器的引线穿过壳体处,注塑体可以具有一个直径为数毫米的圆柱体。如果在注塑体与金属的壳体表面之间产生缝隙,那么可能的拉力将直接作用到该圆柱体上。由于该圆柱体具有小的横截面,该圆柱体可能具有不足的抗拉强度。如果在注塑过程中由于冷却而在该圆柱体的中央形成一些小空洞,那么抗拉强度不足的缺陷将更严重。3.点爆器的尺寸显著地小于气体发生器的壳体部件的尺寸。在这种气体发生器的制造过程中,将尺寸相差悬殊的点爆器和壳体部件共同地放入到注塑机中进行注塑,这是生产效率较低的。同时,对壳体部件的洗净程度提出较高的要求,以满足注塑工艺的需要。另外,由专利文献US6718884B1已知一种气体发生器。在这种气体发生器中类似地存在前面已经论述过的缺陷。
技术实现思路
从现有技术出发,本技术的目的是,提出一种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一种包括这样的点爆器模块的气体发生器以及一种包括这样的气体发生器的安全气囊,其中,点爆器模块能够廉价地制造,能够容易地装配,并且工作可靠。按本技术的第一方面,建议一种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点爆器,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骨架元件,所述点爆器通过用塑料材料注塑与骨架元件形成一体,所述塑料材料形成注塑体,所述点爆器模块具有环槽,所述环槽在外侧由骨架元件限定并且在内侧由注塑体限定,所述环槽构造成用于接纳从气体发生器的壳体朝内伸出的筒状突起。本技术的有益技术效果在于,在这种点爆器模块中,骨架元件和点爆器的尺寸比例明显小于如现有技术中的壳体部件与点爆器的尺寸比例,因此,按本技术的点爆器模块能够在注塑工艺中较有效率地制造。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骨架元件可以由金属、陶瓷、玻璃或者其他适宜的材料制成。例如,骨架元件可以用金属板冲压和/或切削加工而成。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注塑材料可以是热固性的或热塑性的塑料,或者可以是纤维增强塑料。点爆器本身可以采用如已由现有技术已知的那些点爆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环槽可以构造成用于在环槽与筒状突起之间形成密封连接结构。例如可以在所述环槽的槽底和/或两个槽壁之中的至少一个上施加密封材料,或者可以在环槽与筒状突起之间形成气密的压配合,或者所述密封连接结构可以通过设置在环槽中的密封圈实现。通过按本技术的密封连接结构可以有效地避免在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由于不密封性引起的安全隐患。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骨架元件可以具有底部和第一筒状部分,所述第一筒状部分被注塑体部分地填充,所述第一筒状部分在外侧限定所述环槽。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筒状部分可以具有第一环肩,所述注塑体可以具有第二环肩,所述第一环肩和第二环肩可以形成所述环槽的槽底,所述第一环肩和第二环肩可以构造成用于直接地或间接地支撑在所述筒状突起上。在这种实施方式中,可能被施加在与点爆器的引线进行电连接的线束上的拉力可以通过第二环肩传递到筒状突起上,因此克服了在现有技术中的在前面已经说明的强度不足的缺陷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点爆器的本体可以设置在所述底部的与第一筒状部分背离的一侧上并且可以被注塑体部分地包围。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底部可以具有通孔,所述点爆器的引线可以穿过所述通孔,所述通孔可以被注塑体填充。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骨架元件可以包括设置在所述底部的与第一筒状部分背离的一侧上的第二筒状部分,所述第二筒状部分可以包围注塑体的区段。通过第二筒状部分可以有利地实现点火药筒在点爆器模块上的压装。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筒状部分可以是所述骨架元件的一体的组成部分;或者所述第二筒状部分可以作为单独的部件安装在所述骨架元件上。例如,第二筒状部件可以压装在所述骨架元件上,更准确地说,可以压装在所述骨架元件的其余部分上。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点爆器的数量可以为1个,并且所述第二筒状部分的数量可以为1个。所述点爆器的数量可以为2个,并且所述第二筒状部分的数量可以为2个,其中,两个第二筒状部分彼此并排地设置并且分别包围注塑体的一个区段,在所述区段中相应地设置其中一个点爆器。也可能的是,点爆器模块包括3个或更多个点爆器。也可能的是,一个第二筒状部分可以配设有多于一个的点爆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底部可以具有一个通孔,所述点爆器的引线穿过所述通孔,所述通孔被注塑体填充;并且所述注塑体可以包括:一个接纳在第一筒状部分中的并且与所述底部和/或第一筒状部分一体地连接的第一柱状区段、和/或一个接纳在所述通孔中的第二柱状区段和/或一个接纳在第二筒状部分中的并且与所述底部和/或第二筒状部分一体地连接的第三柱状区段。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底部可以具有两个通孔,每个通孔被其中一个点爆器的引线穿过,所述通孔被注塑体填充;并且所述注塑体可以包括:一个接纳在第一筒状部分中的并且与所述底部和/或第一筒状部分一体地连接的第一柱状区段、和/或两个分别接纳在其中一个通孔中的第二柱状区段和/或两个分别接纳在其中一个第二筒状部分中的并且与所述底部和/或相应的第二筒状部分一体地连接的第三柱状区段。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注塑体可以具有线束腔室,所述点爆器的引线的末端延伸到所述线束腔室中。按本技术的第二方面,建议一种气体发生器,所述气体发生器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具有排气口,所述壳体具有朝内伸出的筒状突起,所述气体发生器包括按本技术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所述点爆器模块以其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点爆器(12),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骨架元件(11),所述点爆器(12)通过用塑料材料注塑与骨架元件(11)形成一体,所述塑料材料形成注塑体(13),所述点爆器模块具有环槽(19),所述环槽在外侧由骨架元件(11)限定并且在内侧由注塑体(13)限定,所述环槽(19)构造成用于接纳从气体发生器的壳体朝内伸出的筒状突起(21)。/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点爆器(12),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爆器模块包括骨架元件(11),所述点爆器(12)通过用塑料材料注塑与骨架元件(11)形成一体,所述塑料材料形成注塑体(13),所述点爆器模块具有环槽(19),所述环槽在外侧由骨架元件(11)限定并且在内侧由注塑体(13)限定,所述环槽(19)构造成用于接纳从气体发生器的壳体朝内伸出的筒状突起(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环槽(19)构造成用于在环槽(19)与筒状突起(21)之间形成密封连接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连接结构通过设置在环槽(19)中的密封圈(15)实现。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元件(11)具有底部(18)和第一筒状部分(16),所述第一筒状部分(16)被注塑体(13)部分地填充,所述第一筒状部分(16)在外侧限定所述环槽(19)。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状部分(16)具有第一环肩,所述注塑体(13)具有第二环肩,所述第一环肩和第二环肩共同地形成所述环槽的槽底,所述第一环肩和第二环肩构造成用于直接地或间接地支撑在所述筒状突起(21)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爆器(12)的本体设置在所述底部(18)的与第一筒状部分(16)背离的一侧上并且被注塑体(13)部分地包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18)具有通孔,所述点爆器的引线(14)穿过所述通孔,所述通孔被注塑体(13)填充。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元件(11)包括设置在所述底部(18)的与第一筒状部分(16)背离的一侧上的第二筒状部分(17),所述第二筒状部分(17)包围注塑体(13)的区段。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筒状部分(17)是所述骨架元件(11)的一体的组成部分;或者所述第二筒状部分(17)作为单独的部件安装在所述骨架元件(11)上。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爆器(12)的数量为1个,并且所述第二筒状部分(17)的数量为1个。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气体发生器的点爆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18)具有一个通孔,所述点爆器的引线(14)穿过所述通孔,所述通孔被注塑体(13)填充;并且
所述注塑体(13)包括:一个接纳在第一筒状部分(16)中的并且与所述底部(18)和/或第一筒状部分(16)一体地连接的第一柱状区段、一个接纳在所述通孔中的第二柱状区段以...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建林
申请(专利权)人:延锋汽车智能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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