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device capable of making an individual fly. In particular, 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a propulsion assembly which can be held and / or worn by the user on the user's forearm and which provides thrust to lift the user from the ground. A wearable flight system includes a plurality of propulsion components (100, 200, 400), including a left-hand propulsion component (100) configured to be worn on the user's left hand and / or forearm and a right-hand propulsion component (100) configured to be worn on the user's right hand and / or forearm.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飞行系统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能够使个人飞行的设备。特别地,本专利技术涉及提供一种推进组件,该推进组件可由使用者握持在手中和/或穿戴在使用者的前臂上,并提供推力以将使用者从地面提升。过去已经进行了许多尝试来使个人能够仅用最小的装备飞行。通常,这种系统由将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彼此刚性连接或与翼刚性连接的框架形成。本专利技术人已经认识到,有可能配置一种飞行系统,该飞行系统可使用人体的强度而不是刚性框架来为个人提供稳定的飞行。因此,提供了如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可穿戴飞行系统和推进组件。推进组件是指产生推力的设备。推进组件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推进单元,每个推进单元提供推力(例如,沿已知方向)并共同限定由推进组件产生的推力。由推进组件提供的推力在使用者身上产生相等且相反的力。优选地,每个推进组件能够提供至少400N,且优选地至少500N的最大推力。每个推进组件可以是可控的,以基于控制信号产生小于最大值的推力。推进组件可包括涡轮机或管道式风扇。“可穿戴”是指飞行系统的推进组件(提供推力的那些部件)可安装在人体上,以使“穿戴者”至少部分地有助于那些推进组件的相对运动。也就是说,应该认识到,正确地倾斜由多个推进组件产生的各种推力的困难的控制问题可被委托给穿戴者的自然平衡感、本体感受和动觉。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包括一种飞行系统,该飞行系统包括至少两个推进组件,该推进组件可握持在手中和/或以其它方式安装在穿戴者的前臂上。在这种系统中,净推力基本上定向成与使用者的相应前臂成一直线并且远离肘部,使得所引起的应力通常与穿戴者前臂的骨头对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穿戴飞行系统,该可穿戴飞行系统包括多个推进组件,所述多个推进组件包括配置成穿戴在使用者的左手和/或左前臂上的左手推进组件以及配置成穿戴在使用者的右手和/或右前臂上的右手推进组件。/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222 GB 1702852.31.一种可穿戴飞行系统,该可穿戴飞行系统包括多个推进组件,所述多个推进组件包括配置成穿戴在使用者的左手和/或左前臂上的左手推进组件以及配置成穿戴在使用者的右手和/或右前臂上的右手推进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左手推进组件和所述右手推进组件均被布置成被穿戴,使得在使用中,净推力基本上定向成与所述使用者的相应前臂成一直线并且远离肘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所述系统还包括身体推进组件,所述身体推进组件包括用于支撑使用者腰部或躯干的支撑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身体推进组件的所述支撑件配置成保持所述使用者的身体,使得在所述使用者的头部的中心与所述使用者的腰部的中心之间延伸的线相对于在使用中由所述身体推进组件提供的所述净力的取向按照身体推进仰角延伸,所述身体推进仰角大于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身体推进仰角为至少10°。
6.根据权利要求4或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身体推进仰角不大于30°。
7.根据权利要求4至权利要求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支撑件配置成穿戴在使用者的背部或腰部上,并且所述支撑件连接到所述身体推进组件,使得所述身体推进组件位于所述使用者的腰部下方。
8.根据权利要求3至权利要求7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左手推进组件和所述右手推进组件被共同布置成提供超过所述身体推进单元的最大推力的最大推力。
9.根据权利要求3至权利要求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所述系统还包括第一节气门控制器和第二节气门控制器,其中,所述第一节气门控制器被布置成控制由所述左手推进组件和所述右手推进组件两者提供的推力,并且所述第二节气门控制器被布置成控制由所述身体推进组件提供的推力。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左手组件和所述右手组件均包括用于沿限定第一手部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第一推力并沿限定第二手部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第二推力的装置。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左手组件和所述右手组件均包括至少第一手部推进单元和第二手部推进单元,所述第一手部推进单元被布置成沿限定第一手部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净力,所述第二手部推进单元被布置成沿限定第二手部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净力。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手部推进向量与所述第二手部推进向量不平行。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手部推进向量和所述第二手部推进向量以至少5°的角度分开定向。
14.根据权利要求10或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手部推进向量和所述第二手部推进向量以不大于30°的角度分开定向。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两个手部推进单元被布置在套筒的任一侧,在所述套筒中安装有待由使用者握持的手柄。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两个手部推进单元和所述套筒中的每一个的纵向轴线处于平面内。
17.根据权利要求3至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身体推进组件包括用于沿限定第一身体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第一推力并沿限定第二身体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第二推力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身体推进向量与所述第二身体推进向量不平行。
18.根据权利要求3至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
所述身体推进组件包括至少两个身体推进单元;
第一身体推进单元被布置成沿限定第一身体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净力;
所述身体推进组件的第二身体推进单元被布置成沿限定第二身体推进向量的轴线提供净力;以及
所述第一身体推进向量与所述第二身体推进向量不平行。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身体推进向量和所述第二身体推进向量以至少10°的角度分开定向。
20.根据权利要求17至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身体推进向量和所述第二身体推进向量以不大于30°的角度分开定向。
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所述系统还包括配置成穿戴在使用者的左腿上的左腿推进组件和配置成穿戴在使用者的右腿上的右腿推进组件。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推进组件包括涡轮机和/或管道式电风扇。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左手推进组件、所述右手推进组件和所述身体推进组件包括涡轮机。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左腿推进组件和右腿推进组件,所述左腿推进组件和所述右腿推进组件包括管道式电风扇。
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左手推进组件和所述右手推进组件被布置成提供至少800N的最大组合推力。
26.根据权利要求3至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身体推进组件被布置成提供至少400N的最大推力。
2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所述系统还包括用于储存燃料的可膨胀气囊,所述可膨胀气囊经由燃料供应管线与所述推进组件中的至少一个相连通。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系统,所述系统还包括气泡传感器,所述气泡传感器用于感测所述燃料供应管线中气泡的存在,以警告所述使用者气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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