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包括IL-13抗体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
本专利技术涉及可吸入干粉拮抗抗-IL-13抗体组合物及其制备和使用的方法。
技术介绍
白细胞介素13(IL-13)是由活化的T细胞产生的短链细胞因子,且与多种人类疾病有关。例如,已经在哮喘患者的肺中检测到IL-13mRNA和蛋白质的水平升高(Huang,Xiaoetal.1995JImmunol1552688-94)。此外,已经确定了人类IL-13基因多态性,其也会导致IL-13水平升高且与哮喘和特应症相关(Heinzmann,Maoetal.2000HumMolGenet9549-59)。IL-13还被认为是包括气道高反应性和炎症的过敏性肺部疾病中的关键介质。因此,治疗策略被设计为阻断IL-13信号转导,特别是与IL-13或其受体结合的抗体。Il-13通过结合到其细胞表面受体、IL-13受体α1(IL-13Rα1)和IL-13受体α2(IL-13Rα2)来转导信号。IL-13Rα1与IL-13以低亲和力(KD10nM)相互作用,但在募集IL-4受体α(IL-4Rα)之后,形成高亲和力(KD~0.4nM)信号转导异二聚体受体复合物。另一方面,IL-13Rα2对IL-13具有高亲和力(KD~0.25-0.4nM),且既作为对IL-13结合进行负调节的诱骗受体也作为信号转导受体。最近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一些对抗IL-13抗体的临床试验包括:Tralokinumab或CAT-354(人类IgG4中和抗体)用于严重失控的哮喘;QAX-576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Anrukinzumab或IMA-638(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用于哮喘;I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吸入粉末组合物,包括a)结合人IL‑13的拮抗性抗体,b)亮氨酸和c)海藻糖。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10.31 EP 16196643.71.一种可吸入粉末组合物,包括a)结合人IL-13的拮抗性抗体,b)亮氨酸和c)海藻糖。2.可吸入颗粒,包括a)结合人IL-13的拮抗性抗体,b)亮氨酸和c)海藻糖。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者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具有全长重链和轻链的完整抗体分子或其片段,诸如Fab、修改的Fab’、Fab’、F(ab’)2、Fv、VH、VL或scFv片段。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包括重链,其中所述重链的可变结构域包括SEQIDNO:3中给出的序列,且另外包括轻链,其中所述轻链的可变结构域包括SEQIDNO:1中给出的序列。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是CDP7766。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包括轻链,所述轻链与SEQIDNO:1中给出的序列具有至少60%的同源性、同一性或相似性,或至少70%、至少80%、至少90%、至少95%或至少98%的同源性、同一性或相似性。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包括重链,所述重链与SEQIDNO:3中给出的序列具有至少60%的同源性、同一性或相似性,或至少70%、至少80%、至少90%、至少95%或至少98%的同源性、同一性或相似性。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40%、或小于或等于约30%、或小于或等于约20%、或小于或等于约10%、或小于或等于约4%、或小于或等于约3%、或小于或等于约2%、或小于或等于约1%、或小于或等于约0.5%的量存在。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所述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0.5%至约40%、或约1%至约40%、或约2%至约40%、或3%至约40%、或约4%至约40%的量存在。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所述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10%至约40%、或约20%至约40%、或约30%至约40%的量存在。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25%、或小于或等于约20%、或小于或等于约15%、或小于或等于约10%、或小于或等于约5%的量存在。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为以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5%至约25%的量存在,或者按重量计以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10%至约20%的量存在。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40%存在,且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20%、或小于或等于15%、或小于或等于约10%存在,且典型地按重量计以大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5%存在。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30%存在,且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20%、或小于或等于15%、或小于或等于约10%存在,且典型地按重量计以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大于5%存在。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20%存在,且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20%、或小于或等于15%、或小于或等于约10%存在,且典型地按重量计以大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5%存在。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4%存在,且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20%、或小于或等于15%、或小于或等于约10%存在,且典型地按重量计以大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5%存在。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所述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4至约40%的量存在,且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所述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10%至约20%的量存在。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海藻糖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90%、或小于或等于约80%、小于或等于约75%、小于或等于约70%、小于或等于约65%、小于或等于约60%、小于或等于约55%、小于或等于约50%、小于或等于约45%、或小于或等于约40%、或小于或等于约30%、或小于或等于约20%的量存在。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海藻糖按重量计以所述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40%至约90%的量存在,或者按重量计以所述组合物的干重的从约55%至约65%的量存在。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40%的量存在,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10%或者从约5%至约25%的量存在,以及所述海藻糖按重量计以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45%或者从约35%至约50%的量存在。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30%存在,且所述亮氨酸按重量计以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10%或者从约5%至约25%的量存在,以及所述海藻糖按重量计以所述粉末组合物的干重的约35%或者从约25%至约40%的量存在。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吸入粉末组合物或可吸入颗粒,其中,所述抗体按重量计以小于或等于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弗雷泽·贾尔斯·摩根,马克·乔纳森·梅因,罗格·帕尔弗拉曼,大卫·柯克,
申请(专利权)人:维克特拉有限公司,UCB生物制药私人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英国,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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