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多种肿瘤例如包括NSCLC在内的肺癌的新型免疫疗法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1677162 阅读:33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24 12:34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用于免疫治疗方法的肽、核酸和细胞。特别是,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癌症的免疫疗法。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肿瘤相关肽(能够例如作为刺激抗肿瘤免疫反应或体外刺激T细胞并转入患者的疫苗组合物的活性药物成分)联合使用的肿瘤相关T细胞(CTL)肽表位。

New immunotherapy for lung cancer including NSCLC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针对多种肿瘤例如包括NSCLC在内的肺癌的新型免疫疗法本申请是2014年8月4日提交的申请号为CN201480035925.8、专利技术名称为“用于治疗多种肿瘤(例如包括NSCLC在内的肺癌)的新型免疫疗法”的中国申请的分案。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免疫治疗方法的肽、核酸和细胞。特别是,本专利技术涉及癌症的免疫疗法。本专利技术还涉及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肿瘤相关肽(作为刺激抗肿瘤免疫反应的疫苗复合物的活性药物成分)联合使用的肿瘤相关T细胞(CTL)肽表位。本专利技术涉及67种新型肽序列及其变体,它们得自人肿瘤细胞的HLA-I和HLA-II类分子,可用在引发抗肿瘤免疫反应的疫苗组合物中。
技术介绍
无论男女,肺癌均为癌症相关死亡的第一诱因。无论就发病率还是死亡率而言,肺癌均是全球最常见的癌症。2008年新增161万肺癌病例以及138万肺癌死亡病例,其中欧洲与北美的比率最高。自1987年以来,每年死于肺癌的女性人数均高于死于乳腺癌的人数。1991年至2003年,男性死亡率持续显著下降,每年下降约1.9%。女性肺癌死亡率在连续增长数十年后正趋于平稳。以上肺癌死亡率的趋势反映了过去30年中吸烟率的降低。据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数据,预计美国2013年将有约23万新增肺癌病例以及16万肺癌死亡病例。为便于治疗,肺癌可临床分类为小细胞癌(13%,SCLC)或非小细胞癌(87%,NSCLC),其预后通常不良。在所有肺癌患者中,15%可在确诊后存活5年。确诊时通常已为晚期。出现病情时30-40%的NSCLC病例为IV期,60%的SCLC病例为IV期。根据肿瘤的类型(小细胞或非小细胞)和期别选择治疗方案,包括手术、放疗、化疗以及靶向生物疗法,例如贝伐单抗和厄洛替尼对于局限性癌灶,通常选择外科手术治疗。最近的研究表明,手术后化疗改善了早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生存。由于该肿瘤发现时通常已扩散,因此常使用放疗与化疗,有时与手术联合使用。单一化疗或与放疗联合使用是小细胞肺癌的首选疗法;采用此治疗方案的患者有很大一部分出现缓解,某些患者甚至达到长期缓解。肺癌的1年生存率略有升高,从1975-1979年的37%升至2002年的42%,这主要归因于手术技术与联合疗法的进步。但所有期别的肺癌一起5年生存率仅为16%。发现时为局限性肿瘤的患者,其生存率为49%;但仅有16%的肺癌可在此早期得到确诊。尽管如此,仍亟需安全有效的新疗法治疗肺癌,特别是不同表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胃癌和脑癌,以在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的同时不过度使用化疗药物或其它可导致严重副作用的药物。本专利技术使用可刺激患者免疫系统且以非侵入性方式作为抗肿瘤药物的肽。
技术实现思路
首先,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肽或其药用盐,包含选自SEQIDNO:1至SEQIDNO:65、SEQIDNO:76至SEQIDNO:84、以及SEQIDNO:92的氨基酸序列,或与SEQIDNO:1至SEQIDNO:65、SEQIDNO:76至SEQIDNO:84、以及SEQIDNO:92具有至少80%、优选至少90%同源(优选至少80%或至少90%相同)的变体序列,其中变体诱导T细胞与所述肽发生交叉反应,其中所述肽不是全长多肽。本专利技术进一步涉及本专利技术的肽,包含选自SEQIDNO:1至SEQIDNO:65、SEQIDNO:76至SEQIDNO:84、以及SEQIDNO:92的序列,或与SEQIDNO:1至SEQIDNO:65、SEQIDNO:76至SEQIDNO:84、以及SEQIDNO:92具有至少80%、优选至少90%同源(优选至少80%或至少90%相同)的变体序列,其中对于SEQIDNo:1至SEQIDNo:65、SEQIDNo:78至SEQIDNo:84和SEQIDNo:92而言,所述肽或其变体的总长度为8至100个、优选为8至30个、最优选为8至14个氨基酸;对于SEQIDNo:76和77,所述肽或其变体的总长度为12至100个、优选为12至30个、最优选为12至18个氨基酸。下表为本专利技术所涉肽及其相应SEQIDNO,以及此类肽的预期源蛋白。表1a、1b和1c中的所有肽均可与HLAA*02等位基因结合,表1d中的肽可与HLA-DR等位基因结合。表1c中的肽还可用于胃癌和/或成胶质细胞瘤的诊断和/或治疗。表1d中的II类肽还可用于胃癌和其它过量表达或过量呈递MMP12或POSTN的癌症的诊断和/或治疗。因此,本专利技术特别地涉及含有SEQIDNo.76的本专利技术的肽或其变体,该变体与SEQIDNo:76至少80%同源、优选为90%同源(优选为至少80%相同或至少90%相同),其中上述肽或其变体的总长度为12至100个氨基酸,优选为12至30个,最优选为12至18个氨基酸。本专利技术特别涉及由SEQIDNo:76序列组成的本专利技术肽。同时,本专利技术特别地涉及含有SEQIDNo.77的本专利技术的肽或其变体,该变体与SEQIDNo:77至少80%同源、优选为90%同源(优选为至少80%相同或至少90%相同),其中上述肽或其变体的总长度为12至100个氨基酸,优选为12至30个,最优选为12至18个氨基酸。本专利技术特别涉及由SEQIDNo:77序列组成的本专利技术肽。表1a:本专利技术的肽表1b:本专利技术的其他肽SEQIDNO:肽代码序列源蛋白49SAMSN1-001RLLJAAENFLSAMSN150STAT2-001SLLPVDIRQYLSTAT251CNOT1-001YLAPFLRNVCNOT152SHMT2-001ALLERGYSLSHMT253JUNB-001YLPHAPPFAJUNB54TACC3-001KLVEFDFLGATACC355CNOT1-002SLADFMQEVCNOT156RAD54B-001SLYKGLLSVRAD54B57EEF2-002GLAEDIDKGEVEEF258CCNA2-001SLIDADPYLCCNA259NET1-001ILVSWLPRLNET160C11orf24-001VVDKTLLLVC11orf2461RCC1-001TLISRLPAVRCC162MAGEF1-001ILFPDIIARAMAGEF163NCAPD2-001SLAGDVALQQLNCAPD264C12orf44-001AMLAVLHTVC12orf4465HERC4-001KVLEILHRVHERC4表1c:成胶质细胞瘤和/或胃癌中亦有过量表达的其他肽SEQIDNO:肽代码序列源蛋白66IGF2BP3-001KIQEILTQVIGF2BP367CDC6-001ILQDRLNQVCDC668FAP-003YVYQNNIYLFAP69WNT5A-001AMSSKFFLVWNT5A70TPX2-001KILEDVVGVTPX271HMMR-001KLLEYIEEIHMMR72ADAM8-001KLLTEVHAAADAM873COL6A3-002FLLDGSANVCOL6A374THY1-001SLLAQNTSWLLTHY175DIO2-001ALYDSVILLDIO2表1d:本专利技术的MHCII类肽SEQIDNO:肽代码序列源蛋白76MMP12-002INNYTPDMNREDVDYAIRMMP1277POSTN-002TNGVIHVVDKL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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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肽,其选自:a)氨基酸序列如SEQ ID No.:92所示的肽;b)a)的包含非肽键的肽;以及c)作为融合蛋白一部分的a)的肽,该融合蛋白具有HLA‑DR抗原相关不变链(Ii)的80个N‑端氨基酸。

【技术特征摘要】
2013.08.05 GB 1313987.8;2014.02.25 GB 1403297.3;201.一种肽,其选自:a)氨基酸序列如SEQIDNo.:92所示的肽;b)a)的包含非肽键的肽;以及c)作为融合蛋白一部分的a)的肽,该融合蛋白具有HLA-DR抗原相关不变链(Ii)的80个N-端氨基酸。2.一种核酸,其编码权利要求1a)或c)所述的肽。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酸,其为DNA、cDNA、PNA、RNA或其组合。4.一种表达载体,其能够表达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核酸。5.一种宿主细胞,其包含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核酸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表达载体。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宿主细胞,其为抗原提呈细胞、树突状细胞。7.一种药物组合物,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肽,以及选自药学可接受的载体和/或赋形剂、免疫刺激或免疫调节物质中的至少一种其他成分。8.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的肽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培养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宿主细胞,以及将上述肽从该宿主细胞或其培养基中分离出。9.一种体外制备活化的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CTL)或辅助T细胞(Th细胞)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CTL或Th细胞与负载有抗原的人I类或II类MHC分子在体外接触足够的一段时间,这些MHC分子在合适的抗原提呈细胞表面表达,从而以抗原特异性方式激活CTL或Th细胞,其中所述抗原为权利要求1a)所述的肽。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通过将足量的所述抗原与抗原提呈细胞相接触,从而将上述抗原载入I类或II类MHC分子,所述I类或II类MHC分子在合适的抗原提呈细胞表面表达。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抗原提呈细胞含有表达载体,该表达载体能够表达权利要求1a)所述的肽。12.一种活化的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CTL)或辅助T细胞(Th细胞),由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制备,该CTL或Th细胞会有选择地识别一种细胞,该细胞异常...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托妮·维因斯申克斯特芬·沃尔特延斯·弗里切科莱特·宋哈普瑞特·辛格
申请(专利权)人:伊玛提克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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