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和推车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0508467 阅读:12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3-05 23:40
本发明专利技术使得能够用篷覆盖更前方的区域。用于推车主体(2)的篷(100)具备篷布(101)和支承篷布(101)的支承装置(110),支承装置(110)具有与推车主体(2)连接的基部件(120)、枢轴安装于基部件(120)的中间部件(140)、以及枢轴安装于中间部件(140)并包含作为支承篷布(101)的篷骨发挥作用的第一骨部(131)的骨部件(150)。

Canopies and carts

The present invention enables a canopy to cover the area further ahead. The tent (100) for the pusher body (2) has a supporting device (110) of a tent (101) and a supporting tent (101), a supporting device (110) has a base component (120) connected with the pusher body (2), an intermediate component (140) with a pivot mounted on the base component (120), and a bone component (150) with a pivot mounted on the intermediate component (140) and a first bone (131) acting as the tent bone of the supporting tent cloth (101).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篷和推车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推车的篷和具备篷的推车。
技术介绍
以往,在婴儿车等推车上设置有篷。以往的篷通常具有基部、相对于基部可摆动的多个篷骨和被篷骨支承的篷布。篷骨形成为大致U字形,其两个基端部枢轴安装于各自对应的一侧的基部。通过把持篷布的前端使篷骨相对于基部摆动,从而将该篷展开或折叠。并且,伴随于此,能够将篷布展开和将篷布叠起。篷在其被展开的状态下遮挡阳光,能够为乘坐于座椅的婴幼儿提供遮阳的环境。作为对这样的篷的需求之一,有在全展开状态下将整个座椅覆盖的需求。为了覆盖整个座椅,可以考虑使篷骨的长度变长。另一方面,在篷从折叠状态转换为展开状态时,篷骨在由大致U字形的把手包围的区域内通过。因此,篷骨的尺寸被限制为能够在由把手包围的区域内通过的尺寸。由于篷骨的尺寸被限制,因此用篷能够覆盖的范围也被限制。并且,通常,篷以能够覆盖座椅的后方侧区域的方式设置。因此,用篷无法覆盖到座椅的前端,成为乘坐于座椅的婴幼儿的脚受到阳光照射的状态。或者是,为了保护婴幼儿的脚免受阳光照射,需要有追加的罩部。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是考虑到以上的点而做出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够覆盖更广的范围的篷。或者,目的在于提供具备能够覆盖座椅的前方侧区域的篷的推车。本专利技术的篷是用于推车主体的篷,其具备:篷布;以及支承装置,其支承所述篷布,所述支承装置具有:基部件,其与所述推车主体连接;中间部件,其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以及骨部件,其枢轴安装于所述中间部件,并包含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的第一骨部。在本专利技术的篷中,也可以构成为:所述中间部件包含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和所述骨部件的连结部、以及从所述连结部延伸出的第二骨部,所述第二骨部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另外,本专利技术的篷也可以构成为:在折叠状态下,在所述骨部件的枢轴安装于所述中间部件的端部与所述第二骨部的与所述连结部连接的端部之间形成有间隙。另外,在本专利技术的篷中,也可以构成为:所述支承装置还具有其他骨部件,所述其他骨部件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并包含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的第三骨部。另外,在本专利技术的篷中,也可以构成为:所述支承装置还具有其他骨部件,所述其他骨部件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并包含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的第三骨部,在折叠状态下,在所述其他骨部件的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的端部与所述第二骨部的与所述连结部连接的端部之间形成有间隙。本专利技术的推车具备:推车主体,其具有座椅支承部;以及与所述推车主体连接的上述的篷,在所述篷的全展开状态下,所述篷的前端位于比所述座椅支承部的前端靠前方的位置。在本专利技术的推车中,也可以构成为:在所述篷的全展开状态下,所述篷的前方侧侧缘从水平方向向下且向前方延伸。在本专利技术的推车中,也可以构成为:所述推车主体还具有配置于所述座椅支承部的左右的一对扶手,在所述篷的全展开状态下,所述篷的前方侧侧缘沿着所述扶手。在本专利技术的推车中,也可以构成为:所述篷布具有前端部分,所述前端部分在所述篷的全展开状态下伸出到比所述骨部件靠下侧的位置,所述前端部分包含板部件。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篷,能够覆盖更广的范围。另外,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推车,篷能够覆盖到座椅支承部的前端。附图说明图1是说明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图,是表示推车主体处于展开状态、篷处于折叠状态的推车的立体图。图2是表示图1所示的推车的侧视图,是篷处于全展开状态的图。图3是表示图2所示的推车的推车主体和篷中所包含的支承装置的立体图。图4是表示把手、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的连接位置的立体图。图5是表示处于折叠状态的推车主体的侧视图。图6是表示篷处于全展开状态时的支承装置的立体图。图7是表示图6所示的支承装置的基部件、中间部件和骨部件的立体图。图8是表示图6所示的一对连接部件的立体图。图9是表示图6所示的一对基部件的立体图。图10是表示图6所示的中间部件的两端部的立体图。图11是表示图6所示的骨部件的两端部的立体图。图12A是以折叠状态表示图2所示的篷的侧视图。图12B是以半展开状态表示图2所示的篷的侧视图。图12C是以全展开状态表示图2所示的篷的侧视图。具体实施方式本专利技术的推车1具有推车主体2和与推车主体2连接的篷100。推车1例如是婴儿车。推车主体2例如是婴儿车主体,具有供儿童乘入的空间。篷100遮挡阳光和风雨等,为推车主体2上的儿童提供舒适的环境。尤其是,本专利技术的篷100如后所述,以能够展开和折叠的方式构成,并为了能够覆盖推车主体2的供儿童乘入的整个空间而精心设计。以下,参照图1~图12C说明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方式。在以下说明的实施方式中,示出了推车1作为婴儿车而构成的例子,但并不限定于此。首先,参照图1和图2,说明婴儿车10的整体结构。在图1和图2中示出了形成推车1的婴儿车10和篷100的整体结构。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中的婴儿车10在整体上形成为以沿前后方向的宽度方向中心面为中心大致对称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婴儿车10具有构成框架的婴儿车主体11、安装于婴儿车主体11的座椅90和与婴儿车主体11连接的篷100。参照图3~图5,说明形成推车主体2的婴儿车主体11的整体结构。在图3中示出了婴儿车主体11的整体结构。另外,在图4中,婴儿车主体11与把手15的连接部分被放大地示出。另外,在图5中,示出了处于折叠状态的婴儿车主体11。如图3和图5所示,婴儿车主体11具有主体框架12和可摆动地安装于主体框架12的把手15。婴儿车主体11如广泛普及的那样(例如日本特开2005-082082号公报和日本特开2006-117012号公报)可折叠地构成,能够从图1和图2所示的展开状态向图5所示的折叠状态折叠,另外,能够从折叠状态向展开状态展开。此外,在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主体11中,通过使把手15相对于婴儿车10的主体框架12摆动,从而能够实现如下两种操作:操作者(保护者)从婴幼儿的背面侧把持把手15来操纵婴儿车10,以婴幼儿朝向行进方向的前方的方式使婴儿车10行走(背面推动状态);以及,操作者从与婴幼儿相对的前腿侧的位置把持把手15来操纵婴儿车10,以婴儿车10的后腿侧成为行进方向的前方的方式使婴儿车10行走(对面推动状态)。这里,在本说明书中,在没有特别的说明的情况下,针对推车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和“上下方向”的用语意为在以背面推动状态使处于展开状态的推车前进的状况下所判断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和“上下方向”。在图示的例子中,在没有特别的说明的情况下,针对婴儿车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和“上下方向”的用语意为以乘坐在处于展开状态的婴儿车中的婴幼儿为基准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和“上下方向”。具体来说,推车(婴儿车)的“前后方向”是图1中将纸面的左下和右上连结的方向,相当于图2中的纸面的左右方向。并且,只要没有特别的说明,“前”在图示的例子中是指乘车的婴幼儿所朝向的一侧,图1中的纸面的左下侧以及图2中的纸面的左侧成为推车(婴儿车)的“前侧”。另一方面,推车(婴儿车)的“上下方向”是与前后方向正交且与接地面正交的方向。因此,在接地面为水平面的情况下,“上下方向”是指垂直方向。另外,“宽度方向”是横向,是与“前后方向”和“上下方向”中的任一方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篷,其特征在于,用于推车主体,具备:篷布;以及支承装置,其支承所述篷布,所述支承装置具有:基部件,其与所述推车主体连接;中间部件,其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以及骨部件,其枢轴安装于所述中间部件,并包含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的第一骨部。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8.30 JP 2017-1659271.一种篷,其特征在于,用于推车主体,具备:篷布;以及支承装置,其支承所述篷布,所述支承装置具有:基部件,其与所述推车主体连接;中间部件,其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以及骨部件,其枢轴安装于所述中间部件,并包含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的第一骨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篷,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部件包含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和所述骨部件的连结部、以及从所述连结部延伸出的第二骨部,所述第二骨部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篷,其特征在于,在折叠状态下,在所述骨部件的枢轴安装于所述中间部件的端部与所述第二骨部的与所述连结部连接的端部之间形成有间隙。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装置还具有其他骨部件,所述其他骨部件枢轴安装于所述基部件并包含作为支承所述篷布的篷骨发挥作用的第三骨部。5.根据权利要求2...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浅野顺一川田敬弘寺内健
申请(专利权)人:康贝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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