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0375187 阅读:27 留言:0更新日期:2021-10-16 18:03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婴儿车(10),其具有:主体框架(12),其具有前腿(14)和后腿(16);把手(40),其以能够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的方式与主体框架连接;第一脚轮(50),其固定于前腿并具有单个前轮;以及第二脚轮,其固定于后腿并具有一对后轮。在把手处于第二位置的情况下,第一脚轮(50)的脚轮旋转被限制。在把手处于第一位置的情况下,第二脚轮(60)的脚轮旋转被限制。旋转被限制。旋转被限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婴儿车
[0001]本申请是原案申请号为202080005998.8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PCT申请号:PCT/JP2020/017225,申请日:2020年04月21日,专利技术名称:婴儿车)的分案申请。


[0002]本专利技术涉及把手能够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的婴儿车。

技术介绍

[0003]例如如专利文献1(JP2017

81252A)所公开的,已知能够使把手摆动的婴儿车。在专利文献1公开的婴儿车中,把手能够在背面推动位置与面对推动位置之间摆动。在背面推动位置,把手位于婴幼儿的背面侧,监护人从婴幼儿的背面侧推动婴儿车从而使婴儿车前进。在面对推动位置,把手位于面对婴幼儿的一侧,监护人从面对婴幼儿的一侧推动婴儿车从而使婴儿车前进。
[0004]在把手处于背面推动位置的情况下,婴幼儿能够朝向行进方向前方。在把手处于面对推动位置的情况下,监护人能够一边确认婴幼儿一边使婴儿车行进。因此,在将低月龄的婴幼儿载置于婴儿车时,很多情况下将把手配置于面对推动位置,在将例如腰部能够坐住后的婴幼儿载置于婴儿车时,则倾向于将把手配置于背面推动位置。
[0005]如上所述,倾向于根据婴幼儿的月龄而改变把手的位置。另一方面,在以往的婴儿车中,没有进行用于根据把手位置而改变其特性的研究。例如,最好是:在把手配置在倾向于适用于低月龄的婴幼儿的面对推动位置的情况下,能够提高婴儿车的稳定性,另一方面,把手配置在比面对推动位置更倾向于适用于月龄较大的婴幼儿的背面推动位置的情况下,能够提高婴儿车的操纵性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专利技术是考虑上述内容而完成的,目的在于根据能够摆动的把手的配置而改变婴儿车的特性。
[0007]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具备:
[0008]主体框架,其具有前腿和后腿;
[0009]把手,其以能够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的方式与所述主体框架连接;
[0010]第一脚轮,其具有固定于所述前腿的第一固定体、以能够以第一脚轮轴线为中心旋转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第一固定体的第一旋转体以及以能够旋转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第一旋转体的单个前轮;以及
[0011]第二脚轮,其具有固定于所述后腿的第二固定体、以能够以第二脚轮轴线为中心旋转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第二固定体的第二旋转体以及以能够旋转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第二旋转体的一对后轮,
[0012]在所述把手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情况下,所述第一旋转体相对于所述第一固定体的旋转被限制,在所述把手处于所述第一位置的情况下,所述第二旋转体相对于所述第二
固定体的旋转被限制。
[0013]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
[0014]所述主体框架具有:
[0015]第一连杆,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所述前腿和所述后腿连接;
[0016]第二连杆,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所述第一连杆连接;
[0017]第三连杆,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所述前腿连接;以及
[0018]第四连杆,其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所述后腿连接,
[0019]所述第二连杆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所述第三连杆和所述第四连杆中的至少一方连接,
[0020]所述第三连杆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所述第四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中的至少一方连接,
[0021]所述第四连杆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所述第二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中的至少一方连接。
[0022]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在侧视观察时,所述第三连杆和所述第四连杆相连接的连接位置位于比所述前腿靠后方的位置。
[0023]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在侧视观察时,所述第三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相连接的连接位置位于比所述前腿靠后方的位置。
[0024]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在侧视观察时,框架部件和基础框架相连接的连接位置位于比所述前腿靠后方的位置。
[0025]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
[0026]所述主体框架具有在宽度方向上分离地设置的一对前腿和在宽度方向上分离地设置的一对后腿,
[0027]在所述一对前腿分别设置有所述第一脚轮,
[0028]在所述一对后腿分别设置有所述第二脚轮,
[0029]各第二脚轮的所述一对后轮中的位于宽度方向外侧的后轮比在所述宽度方向上与该第二脚轮处于同一侧的第一脚轮的所述前轮靠宽度方向外侧。
[0030]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
[0031]所述主体框架具有在宽度方向上分离地设置的一对前腿和在宽度方向上分离地设置的一对后腿,
[0032]在所述一对前腿分别设置有所述第一脚轮,
[0033]在所述一对后腿分别设置有所述第二脚轮,
[0034]在宽度方向上,各第一脚轮的所述前轮位于在所述宽度方向上与该第一脚轮处于同一侧的第二脚轮的所述一对后轮之间。
[0035]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在所述宽度方向上,各第一脚轮的所述前轮位于在所述宽度方向上与该第一脚轮处于同一侧的第二脚轮的所述一对后轮的中心。
[0036]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在所述宽度方向上,所述一对后轮的间隔比所述前轮的宽度大。
[0037]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在所述宽度方向上,所述一对后轮的间隔比所述第一固定体的宽度大。
[0038]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
[0039]所述第一旋转体具有:第一旋转体基座,其以能够以所述第一脚轮轴线为中心旋转的方式与所述第一固定体连接;以及第一旋转体保持架,其与所述第一旋转体基座连接,并经由车轴将所述前轮支承为能够旋转,
[0040]在所述宽度方向上,所述一对后轮的间隔比所述第一旋转体基座的宽度大,并且比所述第一旋转体保持架的宽度大。
[0041]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所述婴儿车能够在所述把手配置于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折叠。
[0042]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所述前轮的直径比所述后轮的直径小。
[0043]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所述后轮的宽度比所述前轮的宽度窄。
[0044]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
[0045]所述主体框架具有在宽度方向上分离地设置的一对前腿和在宽度方向上分离地设置的一对后腿,
[0046]在所述一对前腿分别设置有所述第一脚轮,
[0047]在所述一对后腿分别设置有所述第二脚轮,
[0048]在所述宽度方向上,各第一脚轮的所述第一脚轮轴线同在所述宽度方向上与该第一脚轮处于同一侧的第二脚轮的所述第二脚轮轴线位于相同位置。
[0049]在本专利技术的婴儿车中,也可以是,
[0050]所述第一旋转体具有:第一旋转体基座,其以能够以所述第一脚轮轴线为中心旋转的方式与所述第一固定体连接;第一旋转体保持架,其与所述第一旋转体基座连接,并经由车轴将所述前轮支承为能够旋转,
[0051]所述第一旋转体基座包含从下方与所述第一固定体面对的第一对置面,
[0052]在宽度方向上,所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婴儿车,其具备:主体框架,其具有前腿和后腿;第一脚轮,其安装于所述前腿,具有单轮结构;以及第二脚轮,其安装于所述后腿,具有双轮结构,所述第一脚轮包括单个前轮,所述第二脚轮包括一对后轮,所述前轮的直径小于所述后轮的直径。2.一种婴儿车,其具备:主体框架,其具有前腿和后腿;第一脚轮,其安装于所述前腿,具有单轮结构;以及第二脚轮,其安装于所述后腿,具有双轮结构,所述第一脚轮包括单个前轮,所述第二脚轮包括一对后轮,所述后轮的宽度小于所述前轮的宽度。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婴儿车具有把手,所述把手以能够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摆动的方式与所述主体框架连接,所述婴儿车仅在所述把手配置于第一位置的状态下能够从展开状态开始折叠动作。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婴儿车,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清水直三井阳子
申请(专利权)人:康贝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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