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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记录介质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8783081 阅读:39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8-29 06:43
提供了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记录介质。该信息处理系统包括:获取单元,被配置成获取方向信息,该方向信息指示被显示在显示屏幕上的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或用户相对于显示屏幕所处的方向,该旋转角度是相对于显示屏幕上的参考角度而言;以及判定单元,被配置成基于方向信息来判定在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显示对象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方向,其中,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与显示屏幕的旋转角度不同。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记录介质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7年2月17日提交的日本优先权专利申请JP2017-027642的权益,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中。
本公开内容涉及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记录介质。
技术介绍
在过去,已经开发了能够检测用户手指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接触或接近的触摸面板。例如,JP2004-272835A描述了一种在用户执行用手指、笔等绘制矩形或圆形的手势时根据手势的大小来规定窗口的大小的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然而,在专利文献1中所描述的技术中,没有考虑通过借助于适当的方法将窗口的显示模式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来显示窗口。因此,本公开内容提出了能够在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适当地判定显示对象的方向的新的和改进的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程序。根据本公开内容,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系统,该信息处理系统包括:获取单元,被配置成获取方向信息,所述方向信息指示被显示在显示屏幕上的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或用户相对于显示屏幕所处的方向,该旋转角度是相对于显示屏幕上的参考角度而言;以及判定单元,被配置成基于方向信息来判定在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显示对象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方向,其中,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与显示屏幕的旋转角度不同。此外,根据本公开内容,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获取方向信息,所述方向信息指示被显示在显示屏幕上的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或用户相对于显示屏幕所处的方向,该旋转角度是相对于显示屏幕上的参考角度而言;以及由处理器基于方向信息来判定在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显示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屏幕的方向,其中,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与显示屏幕的旋转角度不同。此外,根据本公开内容,提供了一种使计算机用作以下的程序:获取单元,被配置成获取方向信息,所述方向信息指示被显示在显示屏幕上的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或用户相对于显示屏幕所处的方向,该旋转角度是相对于显示屏幕上的参考角度而言;以及判定单元,被配置成基于方向信息来判定在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显示对象相对于显示屏幕的方向,其中,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与显示屏幕的旋转角度不同。根据如上所述的本公开内容,当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可以适当地判定显示对象的方向。注意,本文中所描述的有益效果不必被限制,并且也可以是本公开内容中描述的任何有益效果。附图说明图1是示出根据本公开内容的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的示例性配置的说明图;图2A是示出从屏幕20的正面方向对窗口进行操作的窗口系统的示例的说明图;图2B是示出从任意方向对单独的窗口进行操作的窗口系统的示例的说明图;图3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的另一示例性配置的说明图;图4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的另一示例性配置的说明图;图5A是示出窗口30被显示为相对于屏幕20的旋转状态下的示例的图;图5B是示出当在图5A所示的情况下通过公知技术将窗口全屏幕显示时的显示示例的图;图6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的示例性功能配置的功能框图;图7是示出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8是示出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9是示出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10是示出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11是示出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12是示出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13是示出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14是示出根据用户的位置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示例的说明图;图15是示出根据用户的位置判定在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方向和大小的示例的说明图;图16A是示出在对象40被放置在屏幕20上的场景中判定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16B是示出在对象40被放置在屏幕20上的场景中判定显示模式切换为全屏幕显示模式时窗口30的大小的判定示例的说明图;图17A是示出整个窗口30被全屏幕显示的示例的说明图;图17B是示出窗口30内的一个用户界面(UI)对象32被全屏幕显示的示例的说明图;图18A是示出窗口30被切换为全窗口显示模式的示例的说明图;图18B是示出窗口30被切换为全窗口显示模式的示例的说明图;图19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从正常显示切换为放大显示时的处理的流程”的顺序图;图20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判定全屏幕显示期间的显示方向/大小的处理”的流程的流程图;图21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从全屏幕显示切换为正常显示时的处理的流程”的顺序图;图22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取消全屏幕显示的处理”的流程的流程图;图23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的硬件配置的说明图;图24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修改例的在全向屏幕50上显示窗口30的示例的说明图;以及图25是示出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修改例的同时在放置在多个位置处的终端52上全屏幕显示窗口30的示例的说明图。具体实施方式在下文中,将参照附图来详细地描述本公开内容的(一个或多个)优选实施方式。注意,在本说明书和附图中,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来表示基本上具有相同功能和结构的结构元件,并且省略对这些结构元件的重复说明。另外,在本说明书和附图中,可以在一些情况下通过附加到相同符号的不同字母来区分基本上具有相同功能配置的多个组成元件。例如,基本上具有相同功能配置的多个部件被适当地区分,像窗口30a和窗口30b。在另一方面,当不必特别区分基本上具有相同功能配置的多个组成元件中的每一个时,将仅给出相同的符号。例如,当不被特别区分时,窗口30a和窗口30b将被简单地指定为窗口30。此外,将按照以下指出的顺序给出本部分中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1.信息处理系统的配置2.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3.硬件配置4.修改例《1.信息处理系统的配置》首先,将描述根据本公开内容的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的示例性配置。图1是示出根据本公开内容的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的示例性配置的说明图。注意,在本说明书中,系统可以意指用于执行预定处理的配置。系统可以包括单个装置或可以包括多个装置。另外,足够的是,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被配置成能够作为信息处理系统10整体来执行预定处理,并且信息处理系统10内的哪些部件被视为单个装置可以是任意的。参照图1,根据本公开内容的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0a设置有传感器单元122a和显示单元124a。<1-1.显示单元124>显示单元124a在桌子90a的顶部上显示各种类型的信息。显示单元124a可以是投影单元(投影仪)。例如,如图1所示,显示单元124a可以在从天花板垂下的状态下放置在桌子90a的上方并且与桌子90a分离预定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显示单元124a将信息投影到桌子90a的顶部上。以这种方式从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信息处理系统,包括:获取单元,被配置成获取方向信息,所述方向信息指示被显示在显示屏幕上的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或用户相对于所述显示屏幕所处的方向,所述旋转角度是相对于所述显示屏幕上的参考角度而言;以及判定单元,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方向信息来判定在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所述显示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屏幕的方向,其中,所述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与所述显示屏幕的旋转角度不同。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2.17 JP 2017-0276421.一种信息处理系统,包括:获取单元,被配置成获取方向信息,所述方向信息指示被显示在显示屏幕上的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或用户相对于所述显示屏幕所处的方向,所述旋转角度是相对于所述显示屏幕上的参考角度而言;以及判定单元,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方向信息来判定在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时所述显示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屏幕的方向,其中,所述显示对象的旋转角度与所述显示屏幕的旋转角度不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显示对象被投影单元投影到包括所述显示屏幕的投影目标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显示对象是窗口。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显示对象是包括在窗口中的操作对象。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至少两个显示对象被所述投影单元投影到所述投影目标上,并且所述至少两个显示对象相对于所述投影目标的各自方向彼此不同。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至少两个显示对象被所述投影单元投影到所述投影目标上,并且所述判定单元基于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的显示对象的方向信息来判定在所述至少两个显示对象之中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放大显示模式的显示对象的方向。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放大显示模式是全屏幕显示模式。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方向信息指示对所述显示对象执行操作的用户所处的方向。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至少一个用户位于所述投影目标周围,并且所述方向信息指示大部分用户相对于所述投影目标所处的方向。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判定单元基于所述方向信息附加地判定在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所述放大显示模式时所述显示对象的大小。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获取单元附加地获取与所述投影目标有关的信息,并且所述判定单元基于与所述投影目标有关的信息附加地判定在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所述放大显示模式时所述显示对象的大小。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判定单元基于针对图像的对象识别的结果来附加地判定在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所述放大显示模式时所述显示对象的大小,其中在所述图像中,所述投影目标被成像。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还包括:指定单元,被配置成基于针对所述图像的对象识别的结果来指定除了放置在所述投影目标上的对象的区域以外的区域,其中,所述判定单元将在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模式被切换为所述放大显示模式时所述显示对象的大小判定为与除了放置在所述投影目标上的对象的区域以外...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泉昭彦生江拓也久永贤司
申请(专利权)人:索尼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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