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ead mounted display device (1) has an image display part (2) displaying the image, a arm part (3a, 3b) supporting the image display part (2), and a mounting part (4a, 4b) mounted on the spectacle (100) by the arm. The arm includes a support image display part (2) of the first arm (3a) and installation department (4b) second arm junction (3b), also has the image display part (2) relative to the first arm (3a) rotation of the first movable part (5), and the first arm (3a) corresponding to the second arm part (3b) to rotate back the second movable part (6). The rotation axis of the first movable part (5) is roughly orthogonal to the direction of the rotation axis of the second movable part (6). Thus, the head wear display device (1) and the glasses (100) can be collected in a whol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头戴式显示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安装于眼镜使用时收纳性良好的头戴式显示装置。
技术介绍
头戴式显示装置(以下简称为HMD)有与眼镜等分开佩戴的“分体型”和像眼镜一样佩戴在用户身体上的“一体型”。不管是哪种情况,在使用HMD时,都需要将HMD的显示部配置在用户的视野内。作为与HMD显示部的位置调整相关的技术,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头戴式显示装置,其具有臂部,该臂部在其前端具有向用户的眼睛投射图像的像光的显示部,并在其基端具有能够相对于帽檐可装卸地固定的固定部,所述臂部构成为使其基端部分与其前端部分的相对位置关系和角度可变”。此外,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如下头戴式显示装置:“具有用于使图像输出部在突出状态与后退状态之间位移的致动器,所述图像输出部在所述支承部被佩戴在用户头部的状态下为突出状态时成为图像可见的状态”。此外,专利文献3中公开了如下显示装置:“具有相对于第一壳体可转动地安装、包括用于将由所述光调制机构调制后的光引导至用户左右眼球中的任一个眼球的反射光学系统的第二壳体”。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0-124339号公报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4-233904号公报专利文献3:日本特开2000-249972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课题根据专利文献1中记载的调整机构,能够将显示部配置在用户易于看到的位置。此外,根据专利文献2中记载的致动器和专利文献2中记载的第二壳体,在用户不看HMD图像时,能够使显示部退出到视野外。在HMD安装在眼镜等上的分体型的情况下,通过将HMD的显示部配置在眼镜镜片的前方,即使在用户的视力需要近视、 ...
【技术保护点】
一种安装于眼镜使用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图像的图像显示部;支承所述图像显示部的臂部;和将所述臂部安装于所述眼镜的安装部,所述臂部包括支承所述图像显示部的第一臂部和与所述安装部接合的第二臂部,所述臂部还包括:使所述图像显示部可相对于所述第一臂部转动的第一可动部;和使所述第一臂部可相对于所述第二臂部以折回的方式转动的第二可动部,所述第一可动部的旋转轴与所述第二可动部的旋转轴的方向彼此大致正交。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安装于眼镜使用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图像的图像显示部;支承所述图像显示部的臂部;和将所述臂部安装于所述眼镜的安装部,所述臂部包括支承所述图像显示部的第一臂部和与所述安装部接合的第二臂部,所述臂部还包括:使所述图像显示部可相对于所述第一臂部转动的第一可动部;和使所述第一臂部可相对于所述第二臂部以折回的方式转动的第二可动部,所述第一可动部的旋转轴与所述第二可动部的旋转轴的方向彼此大致正交。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使所述第二臂部可相对于所述安装部转动的第三可动部,所述第二可动部的旋转轴与所述第三可动部的旋转轴的方向彼此大致正交。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动部和所述第二可动部中的至少一者以规定的角度间隔离散地转动,该角度间隔根据旋转角度位置而不同。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只要所述第一可动部处于规定的旋转角度范围内就使所述第二可动部的旋转动作能够进行的机构。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只要所述第一可动部处于规定的旋转角度范围内就使所述第二可动部的旋转动作能够进行的机构;和只要所述第二可动部处于规定的旋转角度范围内就使所述第三可动部的旋转动作能够进行的机构。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动部的旋转角度范围为大致90度,所述第二可动部的旋转角度范围为大致180度。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臂部内置有向所述图像显示部发送显示数据的信号处理部,所述图像显示部内置有将从所述信号处理部输入的显示数据转换成显示图像的光学系统。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部至少在两个部位将所述第二臂部固定于所述眼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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