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502475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1-04 12:2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第二竹立柱位于第一竹立柱与第三竹立柱之间,且第二竹立柱的高度大于第一竹立柱的高度及第三竹柱子的高度,第一竹横梁的一端固定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另一端固定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中部搭接于第二竹立柱上;第一原竹的一端及第二原竹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三原竹的一端及第四原竹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的另一端、第二原竹的另一端、第三原竹的另一端及第四原竹的另一端相连接且搭接于第二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的侧面与第二原竹的侧面相连接,第三原竹的侧面与第四原竹的侧面相连接,该房屋框架体系以原竹为基础构建而成。

A frame system of original bamboo house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bamboo housing system, second bamboo column is located between the first column and the third column of bamboo bamboo, bamboo height and three pillars and second bamboo column height is greater than the height of the first column of bamboo, bamboo is the first beam fixed on the top of the first column of the first bamboo bamboo, the other end of the transverse beam the third column is fixed on the top of bamboo, bamboo beams are overlapped on the first central column on the second bamboo; end end and two bamboo bamboo were the first lap top in the first column of the top end of the bamboo, bamboo in the end and four are overlapped on the third Sanyuan bamboo bamboo pole, the top of the first bamboo the other end of the second, the other end of the bamboo, the bamboo and the other end of Sanyuan bamboo and four on the other end is connected and overlapped on the second side and the second column of bamboo; bamboo bamboo side of the first phase Connection side and the fourth side of the original bamboo bamboo Sanyuan is connected to the frame system of the house with bamboo based constructe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
本专利技术竹结构
,涉及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
技术介绍
现有的房屋框架大多采用钢结构或木头构成,其中,钢结构的重量较重,并且成本较高,然而由于木头的生长周期较长,从而导致木头的房屋框架对环境的破坏较大,同时木头的重量较大,房屋框架的稳定较差。在全球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竹子由于具有繁殖容易、生长快、成材早及产量高等特点,已经大量应用于建筑结构中,尤其是在一些多地震地区或旅游观光区,因此很有必要设计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同时拥有良好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了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该房屋框架体系以原竹为基础构建而成,安全性及可靠性较高。为达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包括若干原竹框架,其中,各原竹框架平行分布,且各原竹框架均包括第一竹立柱、第二竹立柱、第三竹立柱、第一竹横梁、第一原竹、第二原竹、第三原竹及第四原竹;第二竹立柱位于第一竹立柱与第三竹立柱之间,且第二竹立柱的高度大于第一竹立柱的高度及第三竹柱子的高度,第一竹横梁的一端固定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另一端固定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中部搭接于第二竹立柱上;第一原竹的一端及第二原竹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三原竹的一端及第四原竹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的另一端、第二原竹的另一端、第三原竹的另一端及第四原竹的另一端相连接且搭接于第二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的侧面与第二原竹的侧面相连接,第三原竹的侧面与第四原竹的侧面相连接。还包括第二竹横梁,其中,第二竹横梁的一端与第一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二竹横梁的另一端与第三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二竹横梁的中部穿过第二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一竹立柱包括第五原竹、第六原竹、第七原竹、第八原竹及若干第九原竹及若干第十原竹,其中,第五原竹、第六原竹、第七原竹及第八原竹呈矩形分布,且各第九原竹及各第十原竹均位于第五原竹、第六原竹、第七原竹及第八原竹之间,且各第九原竹位于各第十原竹的上方,第二竹横梁插入于第九原竹与第十原竹之间;第一竹横梁搭接于各第九原竹的顶部,且第二竹横梁位于第五原竹与第六原竹之间及第七原竹与第八原竹之间,第二竹横梁位于第七原竹与第八原竹之间;第一螺栓穿过第六原竹及第七原竹将第六原竹与第七原竹相连接,第二螺栓穿过第五原竹及第八原竹将第五原竹与第八原竹相连接,第三螺栓依次穿过第五原竹及第六原竹将第五原竹与第六原竹相连接,第四螺栓依次穿过第七原竹、各第九原竹及第八原竹将第七原竹、各第九原竹及第八原竹相连接。第三竹立柱与第二竹立柱的结构相同。所述第二竹立柱包括第十一原竹、第十二原竹、第十三原竹、第十四原竹、若干第十五原竹、若干第十六原竹及若干第十七原竹,其中,第十五原竹、第十六原竹及第十七原竹自上到下依次分布,各第十五原竹、各第十六原竹及各第十七原竹均位于第十一原竹、第十二原竹、第十三原竹及第十四原竹之间,第二竹横梁穿过第十一原竹与第十二原竹之间及第十三原竹与第十四原竹之间,第二竹横梁的中部搭接于各第十七原竹的顶部,各第十六原竹的下端位于第二竹横梁上,第一竹横梁搭接于各第十六原竹的顶部,各第十五原竹的底部位于第一竹横梁上,第一原竹的端部、第二原竹的端部、第三原竹的端部及第四原竹的端部搭接于各第五原竹的顶部;第五螺栓依次穿过第十一原竹、一部分第十五原竹及第十二原竹将第十一原竹、一部分第十五原竹及第十二原竹相连接,第六螺栓穿过第十二原竹及第十三原竹将第十二原竹与第十三原竹相连接,第七螺栓依次穿过第十三原竹、另一部分第十五原竹及第十四原竹将第十三原竹、另一部分第十五原竹及第十四原竹相连接,第八螺栓穿过第十四原竹及第十一原竹将第十四原竹与第十一原竹相连接。还包括第一固定板及第二固定板,其中,第一原竹的端部、第二原竹的端部、第三原竹的端部及第四原竹的端部均位于第一固定板与第二固定板之间,且第一原竹的端部、第二原竹的端部、第三原竹的端部、第四原竹的端部、第一固定板及第二固定板通过螺栓相连接。第一原竹与第二原竹之间、以及第三原竹与第四原竹之间均通过螺栓相连接。还包括第十八原竹,其中,第十八原竹位于第一竹横梁上,第十八原竹的一端与第四原竹的端部相连接,第十八原竹的另一端与第二原竹的端部相连接。第十八原竹与第二原竹之间固定有若干第一支撑原竹及若干第二支撑原竹,且各第一支撑原竹沿竖直方向分布,各第二支撑原竹倾斜分布,且各第一支撑原竹与各第二支撑原竹依次交错分布。第十八原竹与第四原竹固定有若干第三支撑原竹及若干第四支撑原竹,且各第四支撑原竹沿竖直方向分布,各第三支撑原竹倾斜分布,且各第三支撑原竹与各第四支撑原竹依次交错分布。本专利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包括若干平行分布的原竹框架,其中,各原竹框架包括第一竹立柱、第二竹立柱、第二竹立柱、第一竹横梁、第一原竹、第二原竹、第三原竹及第四原竹,第一竹立柱、第二竹立柱及第三竹立柱通过第一竹横梁相连接,第一原竹、第二原竹、第三原竹及第四原竹组成人字形顶,从而通过原竹实现房屋框架的构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整个房屋框架的稳定性及可靠性较好,并且重量较轻,抗震能力较强。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其中,1为第一原竹、2为第二原竹、3为第三原竹、4为第四原竹、5为第五原竹、6为第六原竹、7为第七原竹、8为第八原竹、9为第九原竹、10为第十原竹、11为第十一原竹、12为第十二原竹、13为第十三原竹、14为第一支撑原竹、15为第十五原竹、16为第十六原竹、17为第十七原竹、18为第二支撑原竹、19为第三支撑原竹、20为第四支撑原竹、21为第十八原竹。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做进一步详细描述:参考图1,本专利技术所述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包括若干原竹框架,其中,各原竹框架平行分布,且各原竹框架均包括第一竹立柱、第二竹立柱、第三竹立柱、第一竹横梁、第一原竹1、第二原竹2、第三原竹3及第四原竹4;第二竹立柱位于第一竹立柱与第三竹立柱之间,且第二竹立柱的高度大于第一竹立柱的高度及第三竹柱子的高度,第一竹横梁的一端固定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另一端固定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中部搭接于第二竹立柱上;第一原竹1的一端及第二原竹2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三原竹3的一端及第四原竹4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1的另一端、第二原竹2的另一端、第三原竹3的另一端及第四原竹4的另一端相连接且搭接于第二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1的侧面与第二原竹2的侧面相连接,第三原竹3的侧面与第四原竹4的侧面相连接。本专利技术还包括第二竹横梁,其中,第二竹横梁的一端插入于第一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二竹横梁的另一端插入于第三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二竹横梁的中部穿过第二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一竹立柱包括第五原竹5、第六原竹6、第七原竹7、第八原竹8及若干第九原竹9及若干第十原竹10,其中,第五原竹5、第六原竹6、第七原竹7及第八原竹8呈矩形分布,且各第九原竹9及各第十原竹10均位于第五原竹5、第六原竹6、第七原竹7及第八原竹8之间,且各第九原竹9位于各第十原竹10的上方,第二竹横梁插入于第九原竹9与第十原竹10之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

【技术保护点】
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原竹框架,其中,各原竹框架平行分布,且各原竹框架均包括第一竹立柱、第二竹立柱、第三竹立柱、第一竹横梁、第一原竹(1)、第二原竹(2)、第三原竹(3)及第四原竹(4);第二竹立柱位于第一竹立柱与第三竹立柱之间,且第二竹立柱的高度大于第一竹立柱的高度及第三竹柱子的高度,第一竹横梁的一端固定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另一端固定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中部搭接于第二竹立柱上;第一原竹(1)的一端及第二原竹(2)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三原竹(3)的一端及第四原竹(4)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1)的另一端、第二原竹(2)的另一端、第三原竹(3)的另一端及第四原竹(4)的另一端相连接且搭接于第二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1)的侧面与第二原竹(2)的侧面相连接,第三原竹(3)的侧面与第四原竹(4)的侧面相连接。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原竹框架,其中,各原竹框架平行分布,且各原竹框架均包括第一竹立柱、第二竹立柱、第三竹立柱、第一竹横梁、第一原竹(1)、第二原竹(2)、第三原竹(3)及第四原竹(4);第二竹立柱位于第一竹立柱与第三竹立柱之间,且第二竹立柱的高度大于第一竹立柱的高度及第三竹柱子的高度,第一竹横梁的一端固定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另一端固定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竹横梁的中部搭接于第二竹立柱上;第一原竹(1)的一端及第二原竹(2)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一竹立柱的顶部,第三原竹(3)的一端及第四原竹(4)的一端均搭接于第三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1)的另一端、第二原竹(2)的另一端、第三原竹(3)的另一端及第四原竹(4)的另一端相连接且搭接于第二竹立柱的顶部;第一原竹(1)的侧面与第二原竹(2)的侧面相连接,第三原竹(3)的侧面与第四原竹(4)的侧面相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竹横梁,其中,第二竹横梁的一端与第一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二竹横梁的另一端与第三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第二竹横梁的中部穿过第二竹立柱侧面的中部相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其特征在于,第一竹立柱包括第五原竹(5)、第六原竹(6)、第七原竹(7)、第八原竹(8)及若干第九原竹(9)及若干第十原竹(10),其中,第五原竹(5)、第六原竹(6)、第七原竹(7)及第八原竹(8)呈矩形分布,且各第九原竹(9)及各第十原竹(10)均位于第五原竹(5)、第六原竹(6)、第七原竹(7)及第八原竹(8)之间,且各第九原竹(9)位于各第十原竹(10)的上方,第二竹横梁插入于第九原竹(9)与第十原竹(10)之间;第一竹横梁搭接于各第九原竹(9)的顶部,且第二竹横梁位于第五原竹(5)与第六原竹(6)之间及第七原竹(7)与第八原竹(8)之间,第二竹横梁位于第七原竹(7)与第八原竹(8)之间;第一螺栓穿过第六原竹(6)及第七原竹(7)将第六原竹(6)与第七原竹(7)相连接,第二螺栓穿过第五原竹(5)及第八原竹(8)将第五原竹(5)与第八原竹(8)相连接,第三螺栓依次穿过第五原竹(5)及第六原竹(6)将第五原竹(5)与第六原竹(6)相连接,第四螺栓依次穿过第七原竹(7)、各第九原竹(9)及第八原竹(8)将第七原竹(7)、各第九原竹(9)及第八原竹(8)相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其特征在于,第三竹立柱与第二竹立柱的结构相同。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原竹房屋框架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竹立柱包括第十一原竹(11)、第十二原竹(12)、第十三原竹(13)、第十四原竹、若干第十五原竹(15)、若干第十六原竹(16)及若干第十七原竹(17),其中,第十五原竹(15...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郝际平秦梦浩田黎敏寇跃峰
申请(专利权)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陕西,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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