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建筑物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5876957 阅读:64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7-25 14:47
相连因被水体分开的城市或近郊体系(A、B和C)的水下建筑物(100),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具有封闭结构,该封闭结构位于水下并为所述设施提供内部空间。所述结构具有入口和/或出口(101),位于所述内部的不同部分处,并允许在所述内部与所述城市或近郊体系(A、B和C)之间通行。一路线经由所述内部贯穿至所述入口和/或出口(101),通往所述设施所在的空间,以供人们享受和使用。当所述空间用于零售用途时,这种空间提供购物机会,当相连接的城市体系(A、B和C)是购物中心,那么所述水下建筑物(100)提供连接城市体系(A、B和C)的连贯性购物体验,形成购物枢纽,或者当为所述空间配备所述设施时,则供人们在沿着该空间往来时作相应的使用和享受。所述路线从城市或近郊体系(A、B和C)中的一端延伸至另一端,反之亦然。

Underwater structure

Connected by the water separated from the city or suburban system (A, B and C) of the building under water (100), for retail, commercial, entertainment, leisure and / or cultural facilities, has closed structure, the sealing structure is under water and provide space for the facilities. The structure has an inlet and / or an outlet (101), located at different parts of the interior, and allows access between the interior and the city or suburban system (A, B and C). A route runs through the interior to the entrance and / or exit (101), leading to the space in which the facilities are located for enjoyment and use by the people. When the space for retail use, the space of shopping offers, when connected to the city system (A, B and C) is a shopping mall, building the underwater city system (100) provides a connection (A, B and C) the coherence of the shopping experience, forming a shopping hub, or when equipped with the facilities for the space, for people to make corresponding use in space along the dealings and enjoy. The route extends from one end of the city or suburban system (A, B, and C) to the other, and vice versa.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水下建筑物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与至少两个被水体分开的城市或近郊体系连接的建筑物(premises),例如具体地但并非仅止于涉及一种与城市或近郊体系连接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
技术介绍
在大都市中,土地供应有限。由于地理限制,城市体系建立在珍贵的分散地块或隔离区域上。城市体系通常都是独立的(self-contained),但是仍可能发生饱和,例如就业机会。可能需要引入资源和专门知识。这些是城市体系之间人力流动的一些原因。这受到了城市体系分离的阻碍,特别是例如当城市体系以群岛的形式分布时。运输网络诸如隧道或桥梁的存在使得城市体系更接近。然而,除了增加城市体系之间的流动性之外,运输网络没有带来额外好处。由于土地供应有限,提供足够的土地来建造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存在许多问题。获取建筑用土地的总成本将被转嫁给使用者,导致居住成本持续增加。本专利技术冀望透过提供新式或改良过的水下建筑物与至少两个城市或近郊体系连接,消除或最少舒缓这些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该水下建筑物连接与被水体分开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所述水下建筑物包括位于所述水体的表面下方的封闭结构并於该封闭结构内部划出空间设置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该结构位于所述内部的不同部分处设有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允许在所述内部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之间通行,包括至少一路线贯穿所述内部到达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及达至设有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所述空间,以供人们享受和使用,并且当该空间用于零售用途则提供购物机会,且当所述城市体系为购物中心,则所述水下建筑物连接所述城市体系提供连贯性的购物体验,形成购物枢纽或当所述空间设有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时,人们无论步行与否,沿着该空间往来时则可在所述水下建筑物作相应使用和享受。所述至少一个路线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中的一端延伸到所述的另一端,反之亦然。优选地,所述结构被浸没于水体中,并且位于所述水体的水底上或所述水体中。更优选地,所述结构被埋藏在所述水体底。仍更优选地,所述结构具有一个或多个楼层,以在所述内部中提供一层或多层的所述空间。有利地,所述结构具有至少两个楼层以在所述内部中提供相应层数的所述空间,空间层彼此连通并且共用每个位于所述内部的相应部分处的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优选的是,所述第一和第二城市体系中的至少一个为高地或高架建筑(elevation),比所述水体的水平面高。更优选的是,所述结构的所述内部可以从横截面看,划分了间隔区,作为或设置疏散或逃生通道、消防通道和通风系统,每个所述的疏散或逃生通道、消防通道和通风系统都延伸贯穿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优选地,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可通往所述结构中的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以在紧急情况下在特定时间内把人们疏散到安全场所。更优选地,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包括将所述结构的内部细分成两个或更多个隔火间以防止火灾蔓延。仍更优选地,指定的并有保护设施的所述消防通道能够在火灾时进行救火和执行救援。有利地,所述消防通道包括足够数目通往陆地接入点,按所述结构的内部的横截面尺寸制定。更有利地,所述通往陆地接入点包括至少一个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中。仍更有利地,所述消防通道按特定横截面尺寸制定,以允许专用消防车辆通行。优选的是,所述结构的内部包括一个或多个物流区,从至少一个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延伸贯穿到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所述空间和/或商店。优选地,所述物流区与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分隔开。更优选地,所述通风系统包括空气管道网络,用于进气和排气。有利地,所述空气管道网络与大气连通,并位于所述结构中,该位置可处于所述水体水平面上方处或在位于所述水体水平面下方处。若该位置处于所述水体水平面下方处,可利用水下连接管道延伸到所述水体水平面上方。更有利地,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和所述消防通道包括加压空气系统,以抑制烟气进入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和所述消防通道。有利的是,所述水下建筑物进一步包括烟气抽取系统以供应予所述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优选地,所述结构具有墙壁。该墙壁上不包括窗户,或者包括至少一个窗户以便能够从所述内部观看水中景色。所述至少一个窗户可由屏障关闭或不由屏障关闭。更优选地,所述结构本身或其可伸延一个或多个楼层,能够上升到水平面上方或浸没到水中,以从所述内部的至少一个可由屏障关闭或不由屏障关闭的窗户,观看水上和水中景色。优选的是,该水下建筑物包括架构(framework)或设施在人们通往沿着至少一个路线,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结构中的一端到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中的另一端或从该另一端到所述一端时,便利人们享受和使用。优选地,所述架构或设施至少包括部分的空调系统、电力和照明系统、燃气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和配套设施。附图说明现在将参照附图仅以示例的方式更具体地描述本专利技术,其中:图1是采取连接至少两个(例如,如图所示为三个)城市或近郊体系的水下建筑物的一个实施本专利技术的方式的示意图;图2是图1的水下建筑物以及其中两个城市或近郊体系的示意性剖视图;图3是图1楼高三层的水下建筑物的建筑平面示意图;图4是在特定地理位置中水下建筑物的可能布置的示意性剖视图;在该特定地理位置,水下建筑物被埋藏在水体底;图5是在另一个特定地理位置中水下建筑物的可能布置的示意性剖视图;在该另一个特定地理位置,水下建筑物位于水体中;图6是在再一个特定地理位置中水下建筑物的可能布置的示意性剖视图;在该再一个特定地理位置,部分的水下建筑物被埋藏在水体底;图7是图6的水下建筑物一部分的示意性剖视图,其中窗户设置在侧壁处;图8是在特定地理位置中水下建筑物的可能布置的示意性剖视图;在该特定地理位置,该水下建筑物包括一个可伸延楼层,可位于水平面上方或浸没在水中;图9是图3的水下建筑物的第一剖视图,具体地展示了该水下建筑物的一般通风布置;图10是图3的水下建筑物的第二剖视图,展示了在该水下建筑物的主要行人通道/商业空间处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布置;图11是图3的水下建筑物的第三剖视图,展示了在该水下建筑物的物流区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布置;图12是沿着线A-A截取的图3的水下建筑物的第四剖视图,展示了该水下房屋的一般布置;图13是与图1的水下建筑物连接其中的一个城市或近郊体系的放大比例的平面示意图;以及图14是与图13的水下建筑物连接城市或近郊体系的示意性剖视图。具体优选实施方式首先参照附图的图1和图2,这里展示了实施本专利技术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100,连接或者更好是与被水体分开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或者例如如图所示的三个城市或近郊体系A、B和C互连。例如,如图1中所示,该水下建筑物100采取Y形水下结构或设施(establishment)的形式。该结构内部划出空间设置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该水下建筑物100的物理形状和形式取决于城市或近郊体系A、B或C的位置、该水下建筑物100的选址以及附近或邻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水下建筑物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该水下建筑物连接与被水体分开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该水下建筑物包括位于所述水体的表面下方的封闭结构并於该封闭结构内部划出空间设置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位于所述内部的不同部分处设有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允许在所述内部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之间通行,包括至少一路线贯穿所述内部到达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及达至设有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所述空间,以供人们享受和使用,并且当该空间用于零售用途则提供购物机会,且当所述城市体系为购物中心,则所述水下建筑物提供连接所述城市体系提供连贯性的购物体验,形成购物枢纽或当所述空间设有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时,人们无论步行与否,沿着该空间往来时则可在所述水下建筑物作相应使用和享受,所述至少一个路线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中的一端延伸到所述的另一端,反之亦然。

【技术特征摘要】
2015.09.24 US 62/232,2031.一种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该水下建筑物连接与被水体分开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该水下建筑物包括位于所述水体的表面下方的封闭结构并於该封闭结构内部划出空间设置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位于所述内部的不同部分处设有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允许在所述内部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之间通行,包括至少一路线贯穿所述内部到达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及达至设有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所述空间,以供人们享受和使用,并且当该空间用于零售用途则提供购物机会,且当所述城市体系为购物中心,则所述水下建筑物提供连接所述城市体系提供连贯性的购物体验,形成购物枢纽或当所述空间设有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时,人们无论步行与否,沿着该空间往来时则可在所述水下建筑物作相应使用和享受,所述至少一个路线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中的一端延伸到所述的另一端,反之亦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被浸没于水体中,并且位于所述水体的水底上或所述水体中。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被埋藏在所述水体底。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具有一个或多个楼层,以在所述内部中提供一层或多层的所述空间。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具有至少两个楼层以在所述内部中提供相应层数的所述空间,空间层彼此连通并且在每个位于所述内部的相应部分处共用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城市体系中,至少一个为高地或高架建筑(elevation),比所述水体的水平面高。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的所述内部可以纵向细分或沿横截面看,划分了间隔区,作为或设置疏散或逃生通道、消防通道和通风系统,每个所述的疏散或逃生通道、消防通道和通风系统都延伸贯穿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可通往所述结构中的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以在紧急情况下在特定时间内把人们疏散到安全场所。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包括将所述结构的内部细分成两个或更多个隔火间以防止火灾蔓延。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指定的并有保护设施的所述消防通道能够在火灾时进行救火和执行救援。11....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凤琼
申请(专利权)人:贝尔福特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维尔京群岛,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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