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ed by the water separated from the city or suburban system (A, B and C) of the building under water (100), for retail, commercial, entertainment, leisure and / or cultural facilities, has closed structure, the sealing structure is under water and provide space for the facilities. The structure has an inlet and / or an outlet (101), located at different parts of the interior, and allows access between the interior and the city or suburban system (A, B and C). A route runs through the interior to the entrance and / or exit (101), leading to the space in which the facilities are located for enjoyment and use by the people. When the space for retail use, the space of shopping offers, when connected to the city system (A, B and C) is a shopping mall, building the underwater city system (100) provides a connection (A, B and C) the coherence of the shopping experience, forming a shopping hub, or when equipped with the facilities for the space, for people to make corresponding use in space along the dealings and enjoy. The route extends from one end of the city or suburban system (A, B, and C) to the other, and vice versa.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水下建筑物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与至少两个被水体分开的城市或近郊体系连接的建筑物(premises),例如具体地但并非仅止于涉及一种与城市或近郊体系连接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
技术介绍
在大都市中,土地供应有限。由于地理限制,城市体系建立在珍贵的分散地块或隔离区域上。城市体系通常都是独立的(self-contained),但是仍可能发生饱和,例如就业机会。可能需要引入资源和专门知识。这些是城市体系之间人力流动的一些原因。这受到了城市体系分离的阻碍,特别是例如当城市体系以群岛的形式分布时。运输网络诸如隧道或桥梁的存在使得城市体系更接近。然而,除了增加城市体系之间的流动性之外,运输网络没有带来额外好处。由于土地供应有限,提供足够的土地来建造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存在许多问题。获取建筑用土地的总成本将被转嫁给使用者,导致居住成本持续增加。本专利技术冀望透过提供新式或改良过的水下建筑物与至少两个城市或近郊体系连接,消除或最少舒缓这些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该水下建筑物连接与被水体分开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所述水下建筑物包括位于所述水体的表面下方的封闭结构并於该封闭结构内部划出空间设置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该结构位于所述内部的不同部分处设有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允许在所述内部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之间通行,包括至少一路线贯穿所述内部到达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及达至设有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该水下建筑物连接与被水体分开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该水下建筑物包括位于所述水体的表面下方的封闭结构并於该封闭结构内部划出空间设置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位于所述内部的不同部分处设有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允许在所述内部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之间通行,包括至少一路线贯穿所述内部到达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及达至设有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所述空间,以供人们享受和使用,并且当该空间用于零售用途则提供购物机会,且当所述城市体系为购物中心,则所述水下建筑物提供连接所述城市体系提供连贯性的购物体验,形成购物枢纽或当所述空间设有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时,人们无论步行与否,沿着该空间往来时则可在所述水下建筑物作相应使用和享受,所述至少一个路线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中的一端延伸到所述的另一端,反之亦然。
【技术特征摘要】
2015.09.24 US 62/232,2031.一种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该水下建筑物连接与被水体分开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该水下建筑物包括位于所述水体的表面下方的封闭结构并於该封闭结构内部划出空间设置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位于所述内部的不同部分处设有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允许在所述内部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之间通行,包括至少一路线贯穿所述内部到达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及达至设有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所述空间,以供人们享受和使用,并且当该空间用于零售用途则提供购物机会,且当所述城市体系为购物中心,则所述水下建筑物提供连接所述城市体系提供连贯性的购物体验,形成购物枢纽或当所述空间设有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时,人们无论步行与否,沿着该空间往来时则可在所述水下建筑物作相应使用和享受,所述至少一个路线从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城市或近郊体系中的一端延伸到所述的另一端,反之亦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被浸没于水体中,并且位于所述水体的水底上或所述水体中。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被埋藏在所述水体底。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具有一个或多个楼层,以在所述内部中提供一层或多层的所述空间。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具有至少两个楼层以在所述内部中提供相应层数的所述空间,空间层彼此连通并且在每个位于所述内部的相应部分处共用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城市体系中,至少一个为高地或高架建筑(elevation),比所述水体的水平面高。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结构的所述内部可以纵向细分或沿横截面看,划分了间隔区,作为或设置疏散或逃生通道、消防通道和通风系统,每个所述的疏散或逃生通道、消防通道和通风系统都延伸贯穿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至少第一和第二入口和/或出口可通往所述结构中的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以在紧急情况下在特定时间内把人们疏散到安全场所。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所述疏散或逃生通道包括将所述结构的内部细分成两个或更多个隔火间以防止火灾蔓延。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零售、商业、娱乐、休闲和/或文化设施的水下建筑物,其中指定的并有保护设施的所述消防通道能够在火灾时进行救火和执行救援。11....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凤琼,
申请(专利权)人:贝尔福特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维尔京群岛,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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