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5287917 阅读:143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5-10 12:15
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11),在产生异常时能够立即记录该异常。电动吸尘器(11)具有主体壳体(20)。电动吸尘器(11)具有使主体壳体(20)能够行走的驱动轮。电动吸尘器(11)具有通过对驱动轮的驱动进行控制来使主体壳体(20)自主行走的控制部(39)。控制部(39)具有对异常进行检测的异常传感器的功能。电动吸尘器(11)具有对图像进行摄像的摄像机(35)。控制部(39)具备对被清扫面进行清扫的清扫模式、通过摄像机(35)进行摄像的摄像模式、以及动作待机中的待机模式。在清扫模式中检测到异常时,控制部(39)切换为摄像模式而通过摄像机(35)对图像进行摄像。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An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11) is provided that is capable of recording the abnormality immediately when an exception is generated. An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11) having a main housing (20). An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11) has a driving wheel capable of moving the main housing (20). An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11) has a control section (39) that controls the drive of the drive wheel to enable the main body (20) to travel autonomously. A control section (39) has the function of an abnormal sensor for detecting an abnormality. An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11) having a camera (35) for image pickup. The control unit (39) has a cleaning mode for cleaning the swept surface, an imaging mode for photographing by a camera (35), and a standby mode in the standby mode. When an abnormality is detected in the cleaning mode, the control section (39) is switched to the camera mode and the image is captured by a camera (35).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涉及例如具有摄像机等摄像机构的电动吸尘器
技术介绍
以往,例如已知使用传感器等对障碍物等进行检测、并且一边在作为被清扫面的地面上自主行走一边对地面进行清扫的、所谓自主行走型的电动吸尘器(扫地机器人)。近年来,存在如下系统:使用这样的电动吸尘器,通过来自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的指令而使电动吸尘器能够通过摄像机对室内的情形进行摄像,以便能够监视及确认外出中的自家的情形中是否产生了异常。然而,在这样的系统的情况下,需要使用者自身进行摄像指示,因此无法在产生了异常时实时地记录该异常。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3-146310号公报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6-155451号公报专利文献3:日本特开2011-233149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课题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在产生了异常时立即记录该异常的电动吸尘器。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具有主体壳体。此外,该电动吸尘器具有使主体壳体能够行走的驱动轮。并且,该电动吸尘器具有通过对驱动轮的驱动进行控制来使主体壳体自主行走的控制机构。此外,该电动吸尘器具有检测异常的异常检测机构。并且,该电动吸尘器具有对图像进行摄像的摄像机构。此外,控制机构具备对被清扫面进行清扫的清扫模式、通过摄像机构进行摄像的摄像模式、以及动作待机中的待机模式。并且,在清扫模式中通过异常检测机构检测到异常时,该控制机构切换为摄像模式而通过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附图说明图1是示意地表示包括一个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系统的说明图。图2是示意地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3是从下方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平面图。图4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5是示意地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6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7是示意地表示第3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8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9是示意地表示第4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10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11是示意地表示第5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12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13是示意地表示第6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14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15是示意地表示第7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16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17是示意地表示第8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18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19是示意地表示第9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20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21是示意地表示包括第10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系统的说明图。图22是上述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23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图24是示意地表示包括第11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系统的说明图。图25是示意地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内部构造的说明图。图26是表示上述电动吸尘器的摄像模式时的控制的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参照图1至图4对第1实施方式的构成进行说明。在图1至图3中,10表示作为行走体装置的电动吸尘装置,该电动吸尘装置10具备作为自主行走体的电动吸尘器11及成为该电动吸尘器11的充电用基座部的充电装置(充电座)12。并且,电动吸尘器11例如通过与配置在清扫区域即房间内等的作为家庭网关(路由器)等中继机构(中继部)的访问点14之间使用Wi-Fi(注册商标)、Bluetooth(注册商标)等无线通信来进行通信(收发),由此能够经由互联网等(外部)网络15例如与移动电话等外部装置16进行无线通信。该电动吸尘器11在本实施方式中,是在作为被清扫面的地面上自主行走(自行走)的同时对地面进行清扫的、所谓的自行走式的机器人清扫器。并且,该电动吸尘器11中作为行走·清扫部,具备:中空状的主体壳体20;收容在该主体壳体20内的作为动作部(清扫部)的电动送风机21;与该电动送风机21的吸入侧连通的集尘部22;例如作为行走用的多个(一对)驱动部的驱动轮23、23;作为使这些驱动轮23、23驱动的动作部的驱动机构(驱动体)即马达24、24;回转用的回转轮25;在主体壳体20的下部配置为能够沿地面回转的例如多个(一对)作为回转清扫部(清扫部)的辅助清扫机构(辅助清扫部)即侧刷26、26;作为使这些侧刷26、26回转的动作部(清扫部)的回转驱动机构(回转驱动部)即侧刷马达27、27;在主体壳体20的下部配置为能够旋转的作为旋转清扫体(清扫部)的清扫机构(清扫体)即旋转刷28;以及作为使该旋转刷28旋转驱动的动作部(清扫部)的旋转驱动机构(旋转驱动体)即刷马达29等。此外,该电动吸尘器11中作为输入输出·控制部,具备:作为具有各种传感器的动作部的传感器部31;作为摄像机构(摄像部)的摄像机35;无线通信机构(无线通信部)即无线LAN器件36;供电用的电池即二次电池37;作为对该二次电池37的容量进行检测的容量检测机构(容量检测部)的容量传感器38;以及作为由电路基板等构成的控制机构的控制部(控制器)39等。此外,以下,将电动吸尘器11(主体壳体20)的沿着行走方向的方向作为前后方向(图3等所示的箭头FR、RR方向),将相对于该前后方向交叉(正交)的左右方向(两侧方向)作为宽度方向而进行说明。主体壳体20例如由合成树脂等形成为平坦的圆柱状(圆盘状)等,在圆形状的下表面开口有在宽度方向上为长条状即横长的吸入口41、以及多个排气口42。并且,在该主体壳体20配置有摄像机35。吸入口41经由集尘部22与电动送风机21的吸入侧连通。此外,在该吸入口41能够旋转地配置有旋转刷28。电动送风机21通过驱动来产生负压而从吸入口41向集尘部22吸入尘埃,例如使该电动送风机21的吸入侧朝向后方、且使轴向沿着前后方向(水平方向)地收容于主体壳体20的内部。此外,例如,在通过旋转刷28等将尘埃向集尘部22抓起的构成等的情况下,有时不需要该电动送风机21,其不是必须的构成。集尘部22对通过电动送风机21的驱动而从吸入口41吸入的尘埃进行捕集。各驱动轮23是使电动吸尘器11(主体壳体20)在地面上沿前进方向及后退方向行走(自主行走)、即行走用的部件,沿左右宽度方向具有未图示的旋转轴,并沿宽度方向对称配置。各马达24例如与各个驱动轮23分别对应地配置,能够使各驱动轮23独立地驱动。此外,这些各马达24经由未图示的齿轮箱与各驱动轮23连接。并且,各马达24与各齿轮箱及各驱动轮23一体地构成驱动轮单元,该驱动轮单元由未图示的施力机构(施力体)即悬挂装置(悬架装置),朝着向主体壳体20的下方突出的方向施力,通过该施力来确保驱动轮23、23相对于地面的抓地力。回转轮25位于主体壳体20的宽度方向的大致中央部、且在前部,是能够沿地面回转的从动轮。各侧刷26分别具有以放射状突出而与地面接触的多个(例如3个)作为清扫体的毛刷43。并且,侧刷26、26在主体壳体20中配置在驱动轮23、23的前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电动吸尘器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吸尘器具备:主体壳体;驱动轮,使该主体壳体能够行走;控制机构,通过对该驱动轮的驱动进行控制来使上述主体壳体自主行走;异常检测机构,对异常进行检测;以及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上述控制机构具备对被清扫面进行清扫的清扫模式、通过上述摄像机构进行摄像的摄像模式、以及动作待机中的待机模式,在上述清扫模式中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检测到异常时,上述控制机构切换为上述摄像模式而通过上述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8.28 JP 2014-174321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吸尘器具备:主体壳体;驱动轮,使该主体壳体能够行走;控制机构,通过对该驱动轮的驱动进行控制来使上述主体壳体自主行走;异常检测机构,对异常进行检测;以及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上述控制机构具备对被清扫面进行清扫的清扫模式、通过上述摄像机构进行摄像的摄像模式、以及动作待机中的待机模式,在上述清扫模式中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检测到异常时,上述控制机构切换为上述摄像模式而通过上述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异常检测机构对电动吸尘器的异常状态进行检测,在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检测到异常状态时,控制机构切换为摄像模式,在该摄像之后切换为待机模式。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吸尘器具备:传感器部,设置于主体壳体;以及发送机构,将由摄像机构摄像到的图像向外部发送,异常检测机构根据上述传感器部的检测值是否异常来判定是否为异常,在清扫模式中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判定为异常时,控制机构切换为摄像模式,使上述主体壳体行走到规定位置并通过上述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并且,通过上述发送机构将该摄像到的图像向外部发送。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吸尘器具备:接收机构,能够接收表示由其他电气设备所具备的检测机构检测到了异常的信号,在接收到上述信号时异常检测机构判定为异常,在清扫模式中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判定为异常时,控制机构切换为摄像模式,使上述主体壳体行走到规定位置并通过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吸尘器具备:接收机构,能够接收表示由外部的检测装置检测到了异常的信号,异常检测机构基于由上述接收机构接收到的来自上述检测装置的信号来判定是否为异常,在清扫模式中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判定为异常时,控制机构切换为摄像模式,使上述主体壳体行走到规定位置并通过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吸尘器具备:电池,设置于主体壳体,用于供给使驱动轮驱动的电力,异常检测机构根据上述电池的余量是否为规定以下来判定是否为异常,在清扫模式中和清扫模式后的任一种情况下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判定为异常时,控制机构切换为摄像模式,通过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并且,在该摄像之后切换为待机模式。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异常检测机构根据驱动轮是否从行走面抬起来判定是否为异常,在清扫模式中和清扫模式后的任一种情况下由上述异常检测机构判定为异常时,控制机构切换为摄像模式,通过摄像机构对图像进行摄像,并且,在该摄像之后切换为待机模式。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异常检测机构根据主体壳体是否为侧翻的状态来判定是否为异常,在清扫模式中和清扫模式后的任一种情况下由上...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渡边浩太井泽浩一古田和浩丸谷裕树高桥由纪
申请(专利权)人: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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