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药品,即一种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
技术介绍
骨坏死、骨髓炎、骨纤维异样增生症、骨软骨炎、骨折不愈合(骨不连)、骨结核、骨质疏松症、以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囊肿等多种骨组织损伤的治疗都要通过骨组织的修复过程,使血运通畅,创伤愈合。目前用于骨组织修复的药物很多,但疗效明显的药品较少,特别是治疗骨坏死的特效药品更少。祖国医药的中药、蒙药、藏药、苗药等都有许多促进骨修复的药物,其中不乏疗效很好的品种。可是,上述药品多以原生态的生物或矿物入药,不仅剂型粗糙,难以精制,而且药物的成分及内部结构很不清楚,深层次的药效机理也比较模糊,难以实现标准化和定量化,临床应用多以医者的经验和感觉为依据,对医者的水平和修养要求过高,难以普及应用,不能从根本上扭转上述骨病治疗难的局面。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显著的骨修复作用,有效成分明确,药理作用清晰,对骨坏死及多种骨组织病变具有确切疗效,可以大范围普及应用的药品。上述目的是由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品是人参皂苷或以人参皂苷为主要成分的原料药。所述人 ...
【技术保护点】
一种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品是人参皂苷或以人参皂苷为主要成分的原料药。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品是人参皂苷或以人参皂苷为主要成分的原料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参皂苷为人参总皂苷,其最低可视显效用量≥0.01mg/kg体重/24h。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参皂苷是人参皂苷Rb1,最低可视显效用量均≥0.01mg/kg体重/24h。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参皂苷是人参皂苷Rb1和人参皂苷Rg1,其最低可视显效用量分别≥0.005mg/kg体重/24h。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坏死促进骨修复的药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参皂苷Rg1、人参皂苷Rb1和三七皂苷R1,最低可视显效用量分别≥0.005mg、0.003mg、0.002mg/kg体重/24h。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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