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杆头和制造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3908168 阅读:76 留言:0更新日期:2016-10-26 17:12
这里总体上描述了高尔夫球杆头和制造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的实施例。在一示例中,高尔夫球杆头可包括主体部分,其具有趾部、跟部、后部、带击球面的前部、底部、以及具有多个配重孔的顶部。所述主体部分可定义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周边。所述高尔夫球杆头还可包括多个配重部分,每个配重部分设置在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一个配重孔中。也可描述其他示例和实施例并且主张其权利。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版权授权本公开可受版权保护。当本公开及其相关文档出现在专利商标局的专利文件或记录中时,版权所有者不反对任何人对其的复制再现,但是除此之外,保留全部可适用的版权。交叉引用本申请主张2014年4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61/985,351、2014年5月1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61/992,379、2014年6月2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015,297、以及2014年7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030,820的权益。本申请是2014年12月3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序列No.14/586,720的部分继续申请,该美国申请序列No.14/586,720主张2014年8月25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041,553的权益。本申请还是2014年11月20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序列No.29/509,762的部分继续申请,该美国申请序列No.29/509,762是2014年8月29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序列No.29/501,012的继续申请。本申请还是2014年12月11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序列No.29/511,483的部分继续申请,该美国申请序列No.29/511,483是2014年8月29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序列No.29/501,012的分案申请。所参考的申请的公开内容通过引用合并于此。
本公开总体上涉及高尔夫装备,更特别地,涉及高尔夫球杆头以及制造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
技术介绍
在准备击球(address)位置处高尔夫球杆头相对于高尔夫球的正确对准(alignment)可改善球员(individual)的表现。各种对准辅助手段已用在高尔夫球杆头上以改善球员的视觉对准。
技术实现思路
附图说明图1示出根据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的一实施例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前立体视图。图2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后立体视图。图3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主视图。图4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后视图。图5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6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仰视图。图7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向左视图(left view)。图8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向右视图(right view)。图9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示例趾部(toe portion)的分解视图。图10示出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示例视觉引导部分(visual guide portion)的分解视图。图11示出相对于图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示例高尔夫洞。图12示出根据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的另一实施例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前立体视图。图13示出图1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后立体视图。图14示出图11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15示出可制造这里描述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一种方式。图16示出根据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的又一实施例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前立体视图。图17示出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主视图。图18示出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后视图。图19示出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20示出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仰视图。图21示出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向左视图。图22示出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向右视图。图23示出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的主体部分的俯视图。图24示出图23的示例主体部分的仰视图。图25示出与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相关联的配重部分的俯视图。图26示出与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相关联的配重部分的侧视图。图27示出与图16的示例高尔夫球杆头相关联的另一配重部分的侧视图。图28示出图16的另一示例主体部分的仰视图。图29示出根据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的又一实施例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为了说明的简单和清晰,附图的图片示出了大体的构造方式,公知特征和技术的描述和细节可被省略以避免对本公开产生不必要的模糊。另外,附图中的元件可以不是按比例绘制的。例如,图中一些元件的尺寸可相对于其他元件被夸大,以帮助改善对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理解。具体实施方式总体上,这里描述了高尔夫球杆头和制造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不限于此。在图1-10的示例中,高尔夫球杆头100可包括主体部分110、以及视觉引导部分120,后者总体上示为122、124、以及126。主体部分110可包括趾部130、跟部(heel portion)140、前部(front portion)150、后部(rear portion)160、顶部(top portion)170、以及底部(sole portion)180。主体部分110可通过各种制造方法和/或工艺(例如,铸造工艺、锻造工艺、铣削工艺、切割工艺、研磨工艺、焊接工艺、它们的组合、等等)来制造。主体部分110可部分地或全部地由铝基材料(例如,高强度铝合金或涂覆有高强度合金的复合铝合金)、镁基材料、不锈钢基材料、钛基材料、钨基材料、它们的任何组合、和/或其他合适类型的材料制成。替代地,主体部分110可部分地或全部地由非金属材料(例如,复合材料、塑料等)制成。高尔夫球杆头100可以是推杆型高尔夫球杆头(例如,楔形推杆、中槌形推杆、槌形推杆等)。基于上述推杆类型,主体部分110可至少为200克。例如,主体部分110可以在300至600克之间的范围。虽然图1-10可能示出了特定类型的球杆头,但是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可以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球杆头(例如,一号木杆型(driver-type)球杆头、球道木杆型(fairway wood-type)球杆头、铁木杆型(hybrid-type)球杆头、铁杆型(iron-type)高尔夫球杆头等)。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不限于此。趾部130和跟部140可分别在主体部分110的相对两端。跟部140可包括鞘部(hosel portion)145,其配置为容纳杆身(未示出),杆身一端有握把(未示出),高尔夫球杆头100在杆身的相对端以形成高尔夫球杆。替代地,跟部140可包括用于容纳杆身的孔部(bore portion)(在图11-13中示为1245)。趾部130和跟部140分别可定义主体部分110的宽度。以类似方式,前部150和后部160可分别在主体部分110的相对两端。前部150可包括面部(face portion)155(例如,击球面)。面部155可用于击打(impact)高尔夫球(在图5中示为500)。面部155可以是主体部分110的一体部分。替代地,面部155可为通过各种制造方法和/或工艺(例如,粘接工艺、焊接工艺、钎焊工艺、机械锁固法、机械紧固法、它们的任何组合、或其他合适类型的制造方法和/或工艺)耦接到主体部分110的单独部件或插入件。面部155可与定义高尔夫球杆头100的杆面倾角的杆面(loft plane)相关联。前部150和后部160可分别定义主体部分110的长度(在图9中示为920)。这里描述的装置、方法、以及制造物品不限于此。在一示例中,视觉引导部分120可包括第一视觉引导部分122和第二视觉引导部分124。第一视觉引导部分122和第二视觉引导部分124分别可在前部150和后部160之间延伸。例如,第一视觉引导部分1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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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杆头和制造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主体部分,具有趾部、跟部、后部、带击球面的前部、底部、以及具有多个配重孔的顶部,所述主体部分定义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周边;多个配重部分,每个配重部分设置在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一个配重孔中;以及视觉引导部分,在所述前部与所述后部之间延伸以提供用所述击球面撞击高尔夫球的视觉引导,所述视觉引导部分具有由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第一组配重孔形成的第一引导部分和由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第二组配重孔形成的第二引导部分,所述第一组配重孔位于离所述趾部处的或所述趾部附近的所述周边小于0.5英寸(12.7mm)处,所述第二组配重孔位于离所述跟部处的或所述跟部附近的所述周边小于0.5英寸(12.7mm)处,其中,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每个配重孔与孔直径相关联,且其中,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任何两个相邻的配重孔分隔开比所述孔直径更小的距离。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4.28 US 61/985,351;2014.05.13 US 61/992,379;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主体部分,具有趾部、跟部、后部、带击球面的前部、底部、以及具有多个配重孔的顶部,所述主体部分定义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周边;多个配重部分,每个配重部分设置在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一个配重孔中;以及视觉引导部分,在所述前部与所述后部之间延伸以提供用所述击球面撞击高尔夫球的视觉引导,所述视觉引导部分具有由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第一组配重孔形成的第一引导部分和由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第二组配重孔形成的第二引导部分,所述第一组配重孔位于离所述趾部处的或所述趾部附近的所述周边小于0.5英寸(12.7mm)处,所述第二组配重孔位于离所述跟部处的或所述跟部附近的所述周边小于0.5英寸(12.7mm)处,其中,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每个配重孔与孔直径相关联,且其中,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任何两个相邻的配重孔分隔开比所述孔直径更小的距离。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距离包括小于所述孔直径的50%的距离。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第一引导部分和所述第二引导部分中的每个包括小于所述前部和所述后部之间的最大长度的50%的长度。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第一引导部分和所述第二引导部分分隔开大于1.68英寸(42.67mm)且小于或等于4.25英寸(107.95mm)的距离。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视觉引导部分包括在所述前部和所述后部之间延伸的第三引导部分,所述第三引导部分由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位于离所述第一引导部分和所述第二引导部分基本相等距离处的第三组配重孔形成。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还包括:位于所述顶部上的凹陷部分,所述凹陷部分具有所述多个配重孔中的第三组配重孔,所述第三组配重孔在所述前部和所述后部之间延伸并且位于离所述第一引导部分和所述第二引导部分基本相等距离处。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还包括:沿所述后部处的或所述后部附近的所述周边的两个或更多配重孔。8.一种推杆型球杆头,包括:主体部分,具有趾部、跟部、后部、带击球面的前部、顶部、以及底部,所述中空主体部分定义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周边;以及视觉引导部分,在所述前部与所述后部之间延伸以提供用所述击球面撞击高尔夫球的视觉引导,所述视觉引导部分具有第一引导部分和第二引导部分,所述第一引导部分位于离...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罗伯特·R·帕森斯布拉德利·D·施韦格特迈克尔·R·尼科莱特
申请(专利权)人:帕森斯极致高尔夫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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