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1913208 阅读:77 留言:0更新日期:2015-08-20 16:11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包括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和运行了微信的买家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包括:具有移动网络的卖家智能设备、微信销售平台软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同时卖家智能设备运行微信销售平台软件,并通过移动网络功能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买家智能设备上含有移动网络,所述卖家智能设备与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各自的移动网络连接交互买卖信息。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专利说明】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自动贩售系统,特别是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
技术介绍
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I月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推出几年的时间微信用户迅猛发展,目前已经达到6亿。微信已经成为了智能终端中非常普及的应用。微信支付是由微信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财付通联合推出的移动支付创新产品,方便用户的购物支付需求。日常生活中在KFC或者麦当劳或者一些奶茶店等店铺,我们经常会遇到点餐排队的情况。每一个客户都要同服务员沟通需要的点餐内容,这样带来效率较低,经常出现排队点餐。另一些情况是现在使用的一些自动贩售机,需要使用硬币或者纸币,如果没有零钱就会带来购买的不便。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本专利技术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包括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和运行了微信的买家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包括:具有移动网络的卖家智能设备、微信销售平台软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同时卖家智能设备运行微信销售平台软件,并通过移动网络功能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买家智能设备上含有移动网络,所述卖家智能设备与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各自的移动网络连接交互买卖信息。所述的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获得自动贩售系统的商品信息,并可以通过微信端选购并下单并通过微信支付支付费用。所述的卖家智能设备收到下单信息后自动或通过人工将商品放置到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内,并通过移动网络通知买家智能设备已完成商品出货。所述的买家智能设备接收到商品完成出货的通知,通过收货操作控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打开,并提取货物,从而完成取货过程。所述的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完成取货过程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反馈完成信息到卖家智能设备,完成自动贩售过程。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是:本专利技术的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利用了已经普及的微信和微信支付功能,使得用户可以方便的通过运行了微信的智能设备端选择商品,并在线利用微信支付付款。避免了购物环节一个服务员服务的排队现象。避免了可能因为没有零钱无法使用传统自动贩售机的情况。本系统在商品准备好时会提醒用户,并在用户取货时候需要用户端操作取货打开自动贩售控制模块,避免商品被错拿等情况。综上所述,本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的优点在于: 1,本方案的自动贩售系统提升了商品的购物效率,避免的排队现象,提升了用户的购物体验,增加了商家的销售量。2,本方案的自动贩售系统降低了商家成本,一次性投入一套系统即可代替一个服务员进行销售服务。3,本方案的自动贩售系统具有防止商品被错拿的功能,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附图说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进一步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的原理框图。【具体实施方式】参照图1,本专利技术是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包括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和运行了微信的买家智能设备,所述的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包括:具有WIFI或者移动网络功能的智能手机或智能平板等卖家智能设备、微信销售平台软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同时智能设备运行微信销售平台软件,并通过其WIFI或者移动网络功能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的运行了微信的买家智能设备包括:具有WIFI或者移动网络功能的智能手机或智能平板等智能设备、微信软件。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获得自动贩售系统的商品信息,并可以通过微信端选购并下单并通过微信支付支付费用。卖家智能设备收到下单信息后自动或通过人工将商品放置到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内,并通过WIFI或者移动网络通知运行了微信的智能设备已完成商品出货。买家智能设备接收到商品完成出货的通知,通过收货操作控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打开,并提取货物,从而完成取货过程。所述的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完成取货过程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反馈完成信息到卖家智能设备,完成自动贩售过程。运行了卖家智能设备和买家智能设备均可采用目前市场上通用的兼容微信的智能手机或者智能平板。以上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专利技术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专利技术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主权项】1.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包括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和运行了微信的买家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包括:具有移动网络的卖家智能设备、微信销售平台软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同时卖家智能设备运行微信销售平台软件,并通过移动网络功能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买家智能设备上含有移动网络,所述卖家智能设备与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各自的移动网络连接交互买卖信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获得自动贩售系统的商品信息,并可以通过微信端选购并下单并通过微信支付支付费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卖家智能设备收到下单信息后自动或通过人工将商品放置到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内,并通过移动网络通知买家智能设备已完成商品出货。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买家智能设备接收到商品完成出货的通知,通过收货操作控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打开,并提取货物,从而完成取货过程。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完成取货过程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反馈完成信息到卖家智能设备,完成自动贩售过程。【专利摘要】本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包括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和运行了微信的买家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包括:具有移动网络的卖家智能设备、微信销售平台软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同时卖家智能设备运行微信销售平台软件,并通过移动网络功能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买家智能设备上含有移动网络,所述卖家智能设备与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各自的移动网络连接交互买卖信息。【IPC分类】G06Q20-38, G06Q30-06, G06Q20-32【公开号】CN104850987【申请号】CN201510226792【专利技术人】张远海, 翁佩纯, 周亿平, 熊宇, 覃望贤, 任娟平, 郭艳平, 张晟轩 【申请人】中山智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申请日】2015年5月5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基于微信支付的自动贩售系统,包括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和运行了微信的买家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运行了微信销售平台的智能贩售系统端包括:具有移动网络的卖家智能设备、微信销售平台软件、自动贩售控制模块,同时卖家智能设备运行微信销售平台软件,并通过移动网络功能与自动贩售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买家智能设备上含有移动网络,所述卖家智能设备与买家智能设备通过各自的移动网络连接交互买卖信息。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远海翁佩纯周亿平熊宇覃望贤任娟平郭艳平张晟轩
申请(专利权)人:中山智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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