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IL-37抗体
本专利技术涉及IL-37,涉及与IL-37结合的抗体及其相关片段,涉及所述抗体和片段的产生以及所述抗体和片段用于检测和治疗各种病况的用途。相关申请本申请要求澳大利亚临时申请AU2016905344的优先权,其内容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白细胞介素(IL)-37(以前称为白细胞介素-1家族成员7,或IL-1F7)是IL-1家族的成员,IL-1家族由促炎配体IL-1α、IL-1β、IL-18、IL-33、IL-36α、IL-36β、IL-36γ和抗炎成员IL-1受体拮抗剂(IL-1Ra)、IL-36Ra、IL-37和IL-38组成。IL-37通过发挥抵抗广谱炎症攻击活性的功能而区别于大多数其他抗炎细胞因子,包括促炎细胞因子如IL-1β、肿瘤坏死因子(TNF)和干扰素(IFN)γ和Toll样受体(TLR)。因此,IL-37在人肺上皮细胞系A549中的表达抑制了诸如IL-1α和IL-6的促炎细胞因子的产生。由于尚未鉴定到IL-37的小鼠同源物,体内研究使用转人IL-37基因的小鼠。这些小鼠在许多动物疾病模型中受到保护,包括脂多糖(LPS)诱导的休克、实验性结肠炎、缺血性肝损伤和肥胖诱导的炎症。IL-37通过各种促炎刺激物(例如IL-1β、IL-18、TNF、IFNγ或TLR激动剂)诱导。IL-37由IL1F7基因编码,以五种剪接变体表达,称为IL1F7a-e。IL-37b是最长的且唯一具有6个外显子中的5个的同种型,是目前研究最成熟的剪接变体。与其他IL-1家族配体如IL-1β和IL-18类似,IL-37作为前体分子表达并含有caspa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且抑制IL‑37活性。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12.23 AU 2016905344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且抑制IL-37活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且抑制IL-37活性。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结合IL-18受体α(IL-18Rα)、IL-1受体8或包含IL-18受体α(IL-18Rα)和IL-1受体8的复合物。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细胞信号传导。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体外或体内抗炎应答。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体外或体内先天性免疫应答。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体外或体内适应性免疫应答。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细胞因子产生或分泌的减少。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细胞因子是选自由sICAM-1、IFN-γ、I-TAC、G-SCF、IL-16、IL-10、IL-13、TNF、I-309、IL-2、IL-7、M-CSF、TIMP-1、IL-1α,MIP-1α、RANTES、MIG、IL-1Ra、sTREM-1、MCP-5、IP-10、MCP-1、IL-23、KC、IL-1β、MIP-2、IL-17、IL-17F、IL-4、IL-5、IL-33、IL-25、IL-21、IL-22、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和IL-6组成的组的任意一种或多种。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细胞因子是选自IL-1β、IL-6和TNF的促炎细胞因子。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IL-37介导的细胞因子产生或分泌的减少来自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癌症细胞、内皮细胞、上皮细胞或树突细胞或自其衍生的细胞。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结合或特异性结合人IL-37。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人IL-37是二聚体形式。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人IL-37是单体形式。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结合或特异性结合人IL-37分子,该分子包含如SEQID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基本由或由如SEQID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组成。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不可检测地结合或显著结合IL-18和/或IL-1β。17.根据权利要求1到16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包含:FR1-CDR1–FR2–CDR2–FR3–CDR3–FR4–连接物-FR1a-CDR1a–FR2a–CDR2a–FR3a–CDR3a–FR4a其中:FR1、FR2、FR3和FR4每个均是框架区;CDR1、CDR2和CDR3每个均是互补决定区;FR1a、FR2a、FR3a和FR4a每个均是框架区;CDR1a、CDR2a和CDR3a每个均是互补决定区;其中任何一个框架区或互补决定区的序列均如本文所述。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任何一个互补决定区的序列均包含本文表1所述的氨基酸序列。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任何一个框架区的序列均包含本文表3所述的氨基酸序列。20.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6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7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与SEQIDNO: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与SEQIDNO: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与SEQIDNO:4列出的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v)VL,其包含与SEQIDNO: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同一的序列;(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所示序列;(vi)VH,其包含SEQIDNO:9所示序列;(v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所示序列,所示CDR3包含SEQIDNO:4所示序列;(viii)VL,其包含SEQIDNO:8所示序列;(ix)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所示序列;和(x)VH,其包含SEQIDNO:9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8所示序列。2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6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17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与SEQIDNO:1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14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v)VL,其包含与SEQIDNO:18所示序列至少95%同一的序列;(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7所示序列;(vi)VH,其包含SEQIDNO:19所示序列;(v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3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4所示序列;(viii)VL,其包含SEQIDNO:18所示序列;(ix)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7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3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4所示序列;和(x)VH,其包含SEQIDNO:19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18所示序列。22.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41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4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4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51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5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5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i)VH,其包含与SEQIDNO:44或5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v)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3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3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40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v)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5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5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60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vi)VL,其包含与SEQIDNO:44或64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同一的序列;(vi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4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4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3所示序列;(vii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53所示序列;(ix)VH,其包含SEQIDNO:45或55所示序列;(x)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3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0所示序列;(x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60所示序列;(xii)VL,其包含SEQIDNO:44或64所示序列;(xii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4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4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3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0所示序列;和(xi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5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4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4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50所示序列;和(x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6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6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60所示序列;和(xv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7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7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6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0所示序列;和(xvii)VH,其包含SEQIDNO:4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45所示序列;(xviii)VH,其包含SEQIDNO:5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55所示序列;(xix)VH,其包含SEQIDNO:6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65所示序列;(xx)VH,其包含SEQIDNO:7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75所示序列。23.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41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4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14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与SEQIDNO:14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3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39所示序列...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A·埃利斯顿,J·惠斯托克,C·诺尔德,M·诺尔德,
申请(专利权)人:莫纳什大学,哈德森医学研究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澳大利亚,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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