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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IL-37抗体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1958152 阅读:28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8-24 21:32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IL‑37,涉及与IL‑37结合的抗体及其相关片段,涉及所述抗体和片段的产生和所述抗体和片段检测和治疗各种病况的用途。例如,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抑制IL‑37活性的抗原结合位点。

Anti-IL-37 antibod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IL-37抗体
本专利技术涉及IL-37,涉及与IL-37结合的抗体及其相关片段,涉及所述抗体和片段的产生以及所述抗体和片段用于检测和治疗各种病况的用途。相关申请本申请要求澳大利亚临时申请AU2016905344的优先权,其内容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白细胞介素(IL)-37(以前称为白细胞介素-1家族成员7,或IL-1F7)是IL-1家族的成员,IL-1家族由促炎配体IL-1α、IL-1β、IL-18、IL-33、IL-36α、IL-36β、IL-36γ和抗炎成员IL-1受体拮抗剂(IL-1Ra)、IL-36Ra、IL-37和IL-38组成。IL-37通过发挥抵抗广谱炎症攻击活性的功能而区别于大多数其他抗炎细胞因子,包括促炎细胞因子如IL-1β、肿瘤坏死因子(TNF)和干扰素(IFN)γ和Toll样受体(TLR)。因此,IL-37在人肺上皮细胞系A549中的表达抑制了诸如IL-1α和IL-6的促炎细胞因子的产生。由于尚未鉴定到IL-37的小鼠同源物,体内研究使用转人IL-37基因的小鼠。这些小鼠在许多动物疾病模型中受到保护,包括脂多糖(LPS)诱导的休克、实验性结肠炎、缺血性肝损伤和肥胖诱导的炎症。IL-37通过各种促炎刺激物(例如IL-1β、IL-18、TNF、IFNγ或TLR激动剂)诱导。IL-37由IL1F7基因编码,以五种剪接变体表达,称为IL1F7a-e。IL-37b是最长的且唯一具有6个外显子中的5个的同种型,是目前研究最成熟的剪接变体。与其他IL-1家族配体如IL-1β和IL-18类似,IL-37作为前体分子表达并含有caspase-1切割位点。IL-37通过两种不同的机制抑制炎症。一方面,IL-37通过转位进入细胞核并以依赖Smad3的方式抑制促炎细胞因子而在细胞内起作用。另一方面,IL-37从细胞中释放,然后通过与其细胞表面受体复合物结合来抑制炎症,所述细胞表面受体复合物包含IL-18受体α(IL-18Rα)和IL-1受体8(IL-1R8,之前称为单免疫球蛋白IL-1R-相关分子,SIGIRR)。存在其中抑制抗炎反应是有益的情况,例如在治疗癌症中。在说明书中对任何现有技术的提及并不是对该现有技术以任何权限形成一般常识一部分的承认或建议,或者可以合理地预期该现有技术被理解,被认为是相关的,和/或与本领域技术人员掌握的其他现有技术结合。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抑制IL-37活性。优选地,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抑制IL-37活性。由本专利技术的任何抗原结合位点抑制的IL-37活性包括:IL-37与IL-18受体α(IL-18Rα)、IL-1受体8或其包含IL-18受体α(IL-18Rα)和IL-1受体8的复合物的结合;IL-37与SMAD3结合或相互作用;IL-37与DNA结合或相互作用;IL-37介导的细胞信号传导;IL-37介导的体外或体内抗炎反应;IL-37介导的细胞因子产生或分泌的减少;和/或自分泌或旁分泌IL-37介导的细胞因子产生或分泌的减少。优选地,细胞因子是本文所述的任何一种或更多种,包括sICAM-1、IFN-γ、I-TAC、G-SCF、IL-16、IL-10、IL-13、TNF、I-309、IL-2、IL-7、M-CSF、TIMP-1、IL-1α、MIP-1α、RANTES、MIG、IL-1Ra、sTREM-1、MCP-5、IP-10、MCP-1、IL-23、KC、IL-1β、MIP-2、IL-17、IL-17F、IL-4、IL-5、IKL-33、IL-25、IL-21、IL-22、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和IL-6。更优选地,细胞因子是M-CSF、TIMP-1、IL-1α、MIP-1α、RANTES、MIG、IL-1Ra、sTREM-1、MCP-5、IP-10、MCP-1、IL-23、KC、IL-1β、MIP-2、IL-17、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和IL-6中的任何一种或更多种。最优选地,促炎细胞因子是IL-1β、IL-6和/或TNF。优选地,使用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癌细胞或自其衍生的细胞测定IL-37介导的活性。优选地,癌细胞是诸如A549的肺上皮细胞,或诸如THP-1的单核细胞白血病细胞。在本专利技术的任何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抗原结合位点结合或特异性结合人IL-37。应理解,由抗原结合位点结合的IL-37包括IL-37的任何同源物或序列变体。进一步,人IL-37可以是单体或二聚体形式。IL-37的单体形式可包括IL-37的变体,其具有降低的形成二聚体的倾向,包括具有D73K或Y85A突变的IL-37分子,或在PCT/AU2016/050495中描述的任何一种或更多种突变。更进一步,由本专利技术的抗原结合位点结合的人IL-37可以包含对应于IL-37前肽的氨基酸序列、基本上由其组成或由其组成。或者,IL-37可以是人IL-37肽的成熟形式,例如在除去(前肽序列的)N-末端氨基酸1至46或其相等序列后得到的人IL-37肽。IL-37可以是由PBMC产生的内源性IL-37。或者,IL-37可以来自外源性来源,并且作为治疗的一部分施用于个体。在这些情况下,本专利技术的抗原结合位点可用于抑制或阻断施用的外源性IL-37活性。优选地,抗原结合位点结合或特异性结合人IL-37分子,所述人IL-37分子包含SEQIDNO:1中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基本上由其组成或由其组成。优选地,抗原结合位点抑制或降低由促炎刺激诱导的IL-37活性。促炎刺激可以是任何促炎刺激,包括例如细菌感染(其中刺激可以是细菌内毒素脂多糖LPS)、病毒感染、由癌细胞产生的或任何其他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的结果或已知的引发个体促炎反应的刺激。本专利技术的IL-37结合抗原结合位点可以抑制单核细胞、巨噬细胞、PBMC、癌细胞、内皮细胞、上皮细胞、树突细胞或由其衍生的细胞中任何IL-37介导的细胞因子产生或分泌的减少。例如,与不存在抗原结合位点时相比,抗原结合位点可以增加PBMC或由其衍生的细胞类型,或癌细胞中IL-1β的产生或分泌。可通过本文所述的任何方法测定IL-37活性的降低或抑制,包括通过实施例4、5或6中所述的任何方法。本专利技术的抗原结合位点可结合IL-37,并且不可检测地结合或显著结合IL-18和/或IL-1β,和/或IL-1Ra,和/或IL-36和/或IL-36Ra和/或IL-38。抗原结合位点与IL-18和/或IL-1β的结合可以通过本文所述的任何方法测定,特别是如实施例3中所述的免疫印迹。本专利技术提供与IL-37结合的抗原结合位点,该抗原结合位点包括:FR1-CDR1–FR2–CDR2–FR3–CDR3–FR4–连接物-FR1a-CDR1a–FR2a–CDR2a–FR3a–CDR3a–FR4a其中:FR1、FR2、FR3和FR4每个均是框架区;CDR1、CDR2和CDR3每个均是互补决定区;FR1a、FR2a、FR3a和FR4a每个均是框架区;CDR1a、CDR2a和CDR3a每个均是互补决定区;其中任何一个框架区或互补决定区的序列均如本文所述。本专利技术提供与IL-37结合的抗原结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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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且抑制IL‑37活性。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12.23 AU 2016905344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且抑制IL-37活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并且抑制IL-37活性。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结合IL-18受体α(IL-18Rα)、IL-1受体8或包含IL-18受体α(IL-18Rα)和IL-1受体8的复合物。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细胞信号传导。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体外或体内抗炎应答。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体外或体内先天性免疫应答。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体外或体内适应性免疫应答。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被抑制的IL-37活性是IL-37介导的细胞因子产生或分泌的减少。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细胞因子是选自由sICAM-1、IFN-γ、I-TAC、G-SCF、IL-16、IL-10、IL-13、TNF、I-309、IL-2、IL-7、M-CSF、TIMP-1、IL-1α,MIP-1α、RANTES、MIG、IL-1Ra、sTREM-1、MCP-5、IP-10、MCP-1、IL-23、KC、IL-1β、MIP-2、IL-17、IL-17F、IL-4、IL-5、IL-33、IL-25、IL-21、IL-22、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和IL-6组成的组的任意一种或多种。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细胞因子是选自IL-1β、IL-6和TNF的促炎细胞因子。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IL-37介导的细胞因子产生或分泌的减少来自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癌症细胞、内皮细胞、上皮细胞或树突细胞或自其衍生的细胞。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结合或特异性结合人IL-37。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人IL-37是二聚体形式。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人IL-37是单体形式。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结合或特异性结合人IL-37分子,该分子包含如SEQID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基本由或由如SEQID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组成。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不可检测地结合或显著结合IL-18和/或IL-1β。17.根据权利要求1到16任一项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抗原结合位点包含:FR1-CDR1–FR2–CDR2–FR3–CDR3–FR4–连接物-FR1a-CDR1a–FR2a–CDR2a–FR3a–CDR3a–FR4a其中:FR1、FR2、FR3和FR4每个均是框架区;CDR1、CDR2和CDR3每个均是互补决定区;FR1a、FR2a、FR3a和FR4a每个均是框架区;CDR1a、CDR2a和CDR3a每个均是互补决定区;其中任何一个框架区或互补决定区的序列均如本文所述。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任何一个互补决定区的序列均包含本文表1所述的氨基酸序列。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抗原结合位点,其中任何一个框架区的序列均包含本文表3所述的氨基酸序列。20.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6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7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与SEQIDNO: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与SEQIDNO: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与SEQIDNO:4列出的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v)VL,其包含与SEQIDNO: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同一的序列;(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所示序列;(vi)VH,其包含SEQIDNO:9所示序列;(v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所示序列,所示CDR3包含SEQIDNO:4所示序列;(viii)VL,其包含SEQIDNO:8所示序列;(ix)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所示序列;和(x)VH,其包含SEQIDNO:9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8所示序列。21.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6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17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与SEQIDNO:1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14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v)VL,其包含与SEQIDNO:18所示序列至少95%同一的序列;(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7所示序列;(vi)VH,其包含SEQIDNO:19所示序列;(v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3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4所示序列;(viii)VL,其包含SEQIDNO:18所示序列;(ix)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5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6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7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12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13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14所示序列;和(x)VH,其包含SEQIDNO:19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18所示序列。22.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41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4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4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51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5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5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i)VH,其包含与SEQIDNO:44或5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v)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3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3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40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v)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5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59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60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vi)VL,其包含与SEQIDNO:44或64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同一的序列;(vi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4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4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3所示序列;(vii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53所示序列;(ix)VH,其包含SEQIDNO:45或55所示序列;(x)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3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0所示序列;(x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60所示序列;(xii)VL,其包含SEQIDNO:44或64所示序列;(xii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4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4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3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3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40所示序列;和(xi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5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4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4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50所示序列;和(xv)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6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6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5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5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60所示序列;和(xvi)VH,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71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72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3所示序列;以及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SEQIDNO:68所示序列,所述CDR2包含SEQIDNO:69所示序列,所述CDR3包含SEQIDNO:70所示序列;和(xvii)VH,其包含SEQIDNO:4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45所示序列;(xviii)VH,其包含SEQIDNO:5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55所示序列;(xix)VH,其包含SEQIDNO:6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65所示序列;(xx)VH,其包含SEQIDNO:74所示序列,及VL,其包含SEQIDNO:75所示序列。23.一种抗原结合位点,其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37,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以下至少一种:(i)VH,其包含互补决定区(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41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42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3包含与SEQIDNO:143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ii)VH,其包含与SEQIDNO:145所示序列至少大约95%或96%或97%或98%或99%同一的序列;(iii)VL,其包含CDR1、CDR2和CDR3,所述CDR1包含与SEQIDNO:138所示序列至少大约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7%、至少99%同一的序列,所述CDR2包含与SEQIDNO:139所示序列...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A·埃利斯顿J·惠斯托克C·诺尔德M·诺尔德
申请(专利权)人:莫纳什大学哈德森医学研究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澳大利亚,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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