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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IL-33抗体及其组合物、方法及用途技术

技术编号:20498263 阅读:54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3-03 02:05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特异性结合IL‑33的抗体和其抗原结合片段及其用途和相关方法。

Anti-IL-33 antibody and its composition, method and Application

The present invention provides an antibody specifically binding to IL 33 and an antigen binding fragment thereof, as well as its use and related method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IL-33抗体及其组合物、方法及用途
本专利技术涉及特异性结合白细胞介素-33的抗体及其抗原结合片段,以及其组合物、方法及用途。
技术介绍
IL-33为关键的IL-1家族成员,其放大涉及哮喘和特应性炎症的许多细胞类型的应答。IL-33以高亲和力与白细胞介素-1受体样1(IL1RL1;亦称为致癌抑制因子2[ST2])结合,并与IL1RAcP形成三元复合体以形成信号传导复合体。此信号传导复合体导致一系列依赖Myddosome(具有MyD88和IRAK家族成员)的事件。此信号传导最终导致NFκb活化及细胞和细胞因子环境特异性背景中的其他通路。当细胞(例如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受到IL-33刺激时,产生2型细胞因子,例如IL-4、5和13。IL-33已在许多哮喘和过敏性疾病的临床前模型中显示出当其活性被药理学或遗传学方法阻断时具有关键作用。通路的阻断已可通过中和针对IL-33的抗体或受体IL1RL1、IL-33或IL1RL1的遗传缺失或受体IL1RL1与Fc偶联的融合蛋白的可溶形式来完成(Coyleetal.,1999,J.Exper.Med190(7):895-902)。在大多数使用含有蛋白水解过敏原的生理过敏原(例如尘螨、蟑螂或链格孢属(alternaria)真菌)的模型系统中,IL-33在驱动炎症和气道重塑的其他方面中具有重要作用(Chuetal.,2013,J.AllergyClin.Immunol.131:187-200)。在依赖用于致敏化的佐剂(例如氢氧化铝(明矾)或尿酸钠晶体)的药理学模型中,IL-33在模型的致敏期和诱导2型细胞因子(例如IL-5和IL13)中具有重要作用(Haraetal.,2014,J.Immunol.192(9):4032-4042)。IL-33亦被发现在与气道中的病毒感染相关的炎症应答中具有重要作用。由病毒感染对气道上皮造成的损伤可引发IL-33释放并修改免疫应答的类型。疾病例如慢性鼻窦炎并鼻息肉(chronicrhinosinusitiswithnasalpolyps)(CRSwNP)、特应性皮炎(AD)和哮喘是其中可能有多种细胞因子涉及发病机理的疾病。IL-33受体ST2表达于许多与2型炎症相关的细胞类型中,包括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Th2-T细胞、2型先天性淋巴样细胞,等(Cayrol&Girard,2014,CurrentOpinioninImmunology31:31-37;Molofskyetal..2015,Immunity42(6):1005-1019)。这些细胞类型对IL-33的初次应答是产生炎性细胞因子,尤其是与2型炎症相关的那些,包括IL-5、IL-13、IL-4、IL-31和IL-9(Molofskyetal.,2015,Immunity42(6):1005-1019;Rivelleseetal,2014,Eur.J.Immunol.44(10):3045-3055;Suzukawaetal.,2008,J.Immunology181(9):5981-5989;Voccaetal.Immunobiology220(8):954-963;Maieretal.,2014,J.Immunology193(2):645-654)。亦产生其他细胞因子及趋化因子,其在驱动募集另外的炎性细胞类型至组织部位上具重要作用(Cayrol&Girard,2014;Molofskyetal.,2015)。IL-33最初释放由身体或黏膜表面的上皮损伤触发。疾病相关的触发因素包括具有蛋白水解活性的过敏原、上皮的物理损伤、病毒及身体表面常见的真菌和细菌。在其中该组织富含嗜酸性粒细胞和肥大细胞的疾病中,对上皮的损伤引发级联反应,从而释放IL-33,作用在局部靶细胞上,并驱动产生多种对2型炎症应答极为重要的细胞因子。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提供特异性结合IL-33的抗体(和其抗原结合片段),以及其用途和相关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使用不超过常规实验将认识到或能够确定许多本文所描述的本专利技术的具体实施方案的等价物。该类等价物意图由下列实施方案(E)涵盖。E1.一种特异性结合人IL-33的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E2.E1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该抗体包含以下组之一的CDR-H1、CDR-H2和CDR-H3序列:SEQIDNO:14、32、90、94、97、113、118、121、124、126、129、132、135、138、141、144、147、150、152、155、158、161、163、165、167、170、173、176、179、182、184、186、201、204、210、213、216、219、222、225、228、231和234。E3.E1至E2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以下组之一的CDR-L1、CDR-L2和CDR-L3序列:SEQIDNO:19、36、81、91、98、115、189、192、195、198和207。E4.如E1至E3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i)至(vi)的一或多者:(i)选自以下组的CDR-L1:SEQIDNO:20、37、190、193、257、258、259和260,(ⅱ)选自以下组的CDR-L2:SEQIDNO:21、196、199、261、262、263和264,(ⅲ)选自以下组的CDR-L3:SEQIDNO:22、38、208、265、26、267和268,(ⅳ)选自以下组的CDR-H1:SEQIDNO:16、33、269、270和271,(v)选自以下组的CDR-H2:SEQIDNO:17、34、168、171、174、180、202、205、211、214、217、220、223、226、229、232、235、272、273、274和275,(ⅵ)选自以下组的CDR-H3:SEQIDNO:18、35、114、119、122、127、130、133、136、139、142、145、148、153、156、159、177、187、276、277、278和279。E5.如E1至E4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i)选自以下组的CDR-L1:SEQIDNO:257、258、259和260,(ⅱ)选自以下组的CDR-L2:SEQIDNO:261、262、263和264,(ⅲ)选自以下组的CDR-L3:SEQIDNO:265、266、267和268,(ⅳ)选自以下组的CDR-H1:SEQIDNO:269、270和271,(v)选自以下组的CDR-H2:SEQIDNO:272、273、274和275,(ⅵ)选自以下组的CDR-H3:SEQIDNO:276、277、278和279。E6.如E1至E5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i)CDR-L1,其包含SEQIDNO:257,(ⅱ)CDR-L2,其包含SEQIDNO:261,(ⅲ)CDR-L3,其包含SEQIDNO:265,(ⅳ)CDR-H1,其包含SEQIDNO:269,(v)CDR-H2,其包含SEQIDNO:272,(ⅵ)CDR-H3,其包含SEQIDNO:276。E7.如E1至E6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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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特异性结合人IL‑33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下列(i)至(vi)中任一:(i)选自以下组的CDR‑L1:根据Kabat编号的SEQ ID NO:20、37、190、193、257、258、259和260,(ⅱ)选自以下组的CDR‑L2:根据Kabat编号的SEQ ID NO:21、196、199、261、262、263和264,(ⅲ)选自以下组的CDR‑L3:根据Kabat编号的SEQ ID NO:22、38、208、265、26、267和268,(ⅳ)选自以下组的CDR‑H1:根据Kabat编号的SEQ ID NO:16、33、269、270和271,(v)选自以下组的CDR‑H2:根据Kabat编号的SEQ ID NO:17、34、168、171、174、180、202、205、211、214、217、220、223、226、229、232、235、272、273、274和275,及(ⅵ)选自以下组的CDR‑H3:根据Kabat编号的SEQ ID NO:18、35、114、119、122、127、130、133、136、139、142、145、148、153、156、159、177、187、276、277、278和279。...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4.27 US 62/328,294;2017.04.10 US 62/483,7811.一种特异性结合人IL-33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下列(i)至(vi)中任一:(i)选自以下组的CDR-L1: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20、37、190、193、257、258、259和260,(ⅱ)选自以下组的CDR-L2: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21、196、199、261、262、263和264,(ⅲ)选自以下组的CDR-L3: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22、38、208、265、26、267和268,(ⅳ)选自以下组的CDR-H1: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16、33、269、270和271,(v)选自以下组的CDR-H2: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17、34、168、171、174、180、202、205、211、214、217、220、223、226、229、232、235、272、273、274和275,及(ⅵ)选自以下组的CDR-H3: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18、35、114、119、122、127、130、133、136、139、142、145、148、153、156、159、177、187、276、277、278和279。2.如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SEQIDNO:225的CDR-H1、CDR-H2和CDR-H3序列,及SEQIDNO:207的CDR-L1、CDR-L2和CDR-L3序列。3.如权利要求1-2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i)包含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20的CDR-L1,(ⅱ)包含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21的CDR-L2,(ⅲ)包含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208的CDR-L3,(ⅳ)包含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16的CDR-H1,(v)包含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226的CDR-H2,及(ⅵ)包含根据Kabat编号的SEQIDNO:18的CDR-H3。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VL框架序列和VH框架序列,并且其中所述VL框架序列或VH框架序列的一或二者与其衍生自的人种系序列至少90%、91%、92%、93%、94%、95%、96%、97%、98%或99%相同,且其中所述VL框架序列衍生的人种系VL序列选自以下组:DPK9、DPK12、DPK18、DPK24、HK102_V1、DPK1、DPK8、DPK3、DPK21、Vg_38K、DPK22、DPK15、DPL16、DPL8、V1-22、Vλ共有序列、Vλ1共有序列、Vλ3共有序列、Vκ共有序列、Vκ1共有序列、Vκ2共有序列及Vκ3,且其中所述VH框架序列衍生的人种系VH序列选自以下组:DP54、DP47、DP50、DP31、DP46、DP71、DP75、DP10、DP7、DP49、DP51、DP38、DP79、DP78、DP73、VH3、VH5、VH1及VH4。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VH和VL,所述VH包含与SEQIDNO:225至少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所述VL包含与SEQIDNO:207至少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VH和VL,所述VH包含SEQIDNO:225的氨基酸序列,所述VL包含SEQIDNO:207的氨基酸序列。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Fc结构域且其中所述Fc结构域为IgA1、gA2、IgD、IgE、IgM、IgG1、IgG2、IgG3或IgG4的Fc结构域。8.如权利要求7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Fc为IgG1。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重链和LC,所述HC包含与SEQIDNO:244至少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且所述LC包含与SEQIDNO:209至少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重链和LC,所述重链包含SEQIDNO:244的氨基酸序列且所述LC包含SEQIDNO:209的氨基酸序列。11.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包含由保藏于ATCC且具有ATCC登录编号为PTA-122724的质粒编码的VH序列及由保藏于ATCC且ATCC登录编号为PTA-122725的质粒编码的VL序列。12.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L·布卢姆K·H·诺卡J·R·阿普加M·A·法梅尔M·A·兰伯特
申请(专利权)人:辉瑞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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