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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7267727 阅读:158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2-14 16:14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尤指一种对载人航空器或无人机或卫星于空中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的排除方法,于该飞行器于空中或太空中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时,以无人机作为无线频率传输中继站,由遥控机制通过该无人机遥控修复该飞行器,确保航空器正常运作或使无人机或卫星恢复作为通信中继站的功能。

A method for restoring communication and transmission function in aircraft with UAV

The present invention provides a method for UAV Communication Function Restoration in aircraft, especially a manned aircraft or UAV or satellite in an air transmission frequency of signal fading effect elimination method of sending and receiving messages, the aircraft in the air or space in the transmission frequency of signal fading and the effect of sending and receiving messages when the UAV as a radio frequency transmission relay station, by remote control through the mechanism of the UAV remote control and repair of the aircraft, to ensure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aircraft or drones or satellites as relay stations function recover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
本专利技术有关于一种以无人机(UnmannedAircraftVehicle,UAV)作为电磁波传输中继站以强化电磁波或启动飞行器内电子设备达到自我复原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尤指一种对载人航空器或无人机或卫星于空中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的排除方法,利用无人机追踪于空中或太空执勤时因电磁波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的载人航空器或无人机或卫星,同时供长距离外的遥控机制以无人机作为电磁波传输中继站,强化电磁波传输或传输数字程序启动植入在载人航空器或无人机或卫星上的电子设备达成自我复原通信传输功能,确保航空器正常运作或使无人机或卫星恢复作为通信中继站的功能。
技术介绍
航空法与太空法规范的界线多数见解以地表上空100公里的受到地心引力影响的大气层为界,100公里以上的空间为太空,在此空间的飞行器为卫星,以惯性圆周运动方式绕行,受国际太空法(spacelaw)规范;100公里以下空间的飞行器为航空器,以空气反作用力乘着气流于特定航道飞行,受国际及国内航空法规范。从而,从事飞行的无人机可不受国内法拘束的空间限于:(1)100公里以下的公海上空;及(2)100公里以上的外层空间。航空器主要通过无线电而卫星主要以微波与地面进行远距离通信传输,而无线电与微波之间利用频率传输时的主要差异,在于后者的微波具有方向性,需要严格固定在较精确并被校准位置的碟型天线接收及发送信息。电磁波(ElectromagneticWave)依它们特定的频率(或波长)区间,可有无线电波、微波、热射线、可见光、X射线和伽玛射线等;无线电波(radio)是用来包含频率范围在300GHz以下,其对应的波长范围为1mm以上,可在自由空间(包括空气和真空)传播的电磁波。微波(Microwave)的频率范围大约在300MHz至300GHz之间,所对应的波长为1m至1mm之间。微波频率比无线电波频率高,通常也称为“超高频电磁波”。目前由人工产生的无线电波,已被广泛应用在无线通信、广播、雷达、通信卫星、导航系统、计算机网络等应用上。不过,现代多路通信系统,包括卫星通信系统,是利用微波波段。无线电与微波等电磁波会于传输中受到自然因素(如:下雨)或人为因素(如:多重路径(Multi-Path)电波)干扰造成所接收信号的电场强度起伏不定,此现象称衰落现象。航空器或卫星发生频率信号衰落现象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时,因其设备皆已植入有自我修复功能的无线电运算系统及无线网络等电子设备,故仍可再取得信号后与地面操控站进行通信以复原通信传输功能。然而,传统方式是自地面直接向正在空中或外层空间中执勤的航空器、无人机或卫星传输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必须再次面临无线电与微波频率在地面向空中飞行器进行远距离传输过程中的衰落,因而无法保证飞行器复原通信功能的效果,为了克服无线电与微波频率在大气层中传输时自然因素及非自然人为因素造成的衰落的问题,同时配合地球的自转及公转产生的频率衰落,目前在进行长程的调频传输时无非以加强频率输出功率为重点,但是,却出现了技术困难度提高、频率辐射波对人体危害及/或要付出高昂成本等等问题。解决前述已知问题点的传统手段主要是召回航空器、无人机或卫星进行地面修复,或通信延迟,或舍弃无人机或卫星,因而提高使用成本与制造太空垃圾。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前述已知技术的问题点,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以无人机(或称无人飞行载具,UnmannedAircraftVehicles,UAV)作为传输控制节点(communicationcontrollernodes),追踪发生传输信号衰落的载人航空器或无人机,同时供长距离外的遥控机制以强化电磁波传输或传输数字程序启动植入在载人航空器或无人机上的电子设备达成自我复原通信传输功能,确保航空器正常运作或使无人机恢复作为通信中继站的功能。有鉴于前述已知技术的问题点,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以无人机(或称无人飞行载具,UnmannedAircraftVehicles,UAV)作为传输控制节点(communicationcontrollernodes),追踪发生传输信号衰落的卫星,同时供长距离外的遥控机制以强化电磁波传输或传输数字程序启动植入在卫星上的电子设备达成自我复原通信传输功能,确保卫星恢复作为通信中继站的功能。有鉴于前述已知技术的问题点,本专利技术进一步提供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复原方法包含:(一)建立针对频率衰落及飞行器内建系统差异性而组合人员、人工智能装置或机器人等的遥控机制于地面、另一架飞行器或太空中操作空中无人机;(二)建立在空中作为电磁波传输中继站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已建置具变频功能的电磁波通信设备;(三)建立于地面、另一架飞行器或太空中的遥控机制操作无人机追踪因电磁波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的执勤中飞行器的机制;以及(四)建立由遥控机制操作无人机作为电磁波传输中继站以强化电波或启动飞行器内电子设备达到自我复原通信传输功能的机制。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于该飞行器于空中或太空中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时,以无人机作为无线频率传输中继站,由遥控机制通过该无人机遥控修复该飞行器。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是于前述空中飞行器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时,以无人机作为电磁波(频率)传输中继站,由遥控机制通过该无人机遥控复原前述空中飞行器的通信传输功能,其中前述空中飞行器是指载人的航空器。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是于前述太空中飞行器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时,以无人机作为电磁波(频率)传输中继站,由遥控机制通过该无人机遥控复原前述飞行器的通信传输功能,其中前述飞行器是指卫星。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是于前述飞行器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时,以无人机作为无线频率传输中继站,由遥控机制通过该无人机遥控复原前述飞行器的通信传输功能,其中前述飞行器是指无人机。本专利技术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中前述无人机是一架无人机对一架飞行器,或一架无人机对一架以上飞行器,或一架以上无人机对一架飞行器,或一架以上无人机对一架以上飞行器。本专利技术可确保航空器正常运作或使无人机或卫星恢复作为通信中继站的功能。本专利技术前述各目的及其它目的将依据下述的非限制性具体实施例详细说明以及参照附随的图式将更趋于明了。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的架构图。图2是依据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应用于复原通信传输频率信号衰落的载人航空器的实施例。图3是依据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应用于复原通信传输频率信号衰落的卫星的实施例。图4是依据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应用于复原通信传输频率信号衰落的无人机的实施例。图5是依据本专利技术的方法的方块图。附图标号1空中飞行器10载人航空器11卫星12无人机2遥控机制3作为电磁波(频率)传输中继站的无人机100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的方法103建立包括人员、人工智能装置或机器人等合组的遥控机制104建立由无人机作为电磁波传输中继站以强化电波或启动飞行器内电子设备达到自我复原通信传输功能的机制2001地面通信站与航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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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该飞行器于空中或太空中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时,以无人机作为无线频率传输中继站,由遥控机制通过该无人机遥控修复该飞行器。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8.04 TW 105124842;2017.07.14 TW 1061236441.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该飞行器于空中或太空中发生传输频率信号衰落而影响接收、发送信息时,以无人机作为无线频率传输中继站,由遥控机制通过该无人机遥控修复该飞行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空中飞行器是指载人的航空器。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太空中飞行器是指卫星。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空中飞行器是指无人机。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无人机是一架无人机对一架飞行器,或一架无人机对一架以上飞行器,或一架以上无人机对一架飞行器,或一架以上无人机对一架以上飞行器。6.一种以无人机复原飞行器内通信传输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含:建立针对频率衰落及飞行器内建系统差异性而组合人员、人工智能装置或机器人的遥控机制于地面、另一架飞行器或太空中操作空中无人机;建立在空中作为电磁波传...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柯莉娟
申请(专利权)人:柯莉娟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中国台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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