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5419746 阅读:164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5-25 13:0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尾巨桉木屑置于大棚内,形成高3~5m的木屑堆,然后淋水至木屑堆边缘有水即将流出;(2)7~8d后,对上述淋水后的木屑堆进行第一次翻堆,第一次翻堆的同时进行补淋水,使木屑充分混合并再次形成高3~5m的木屑堆;(3)在第一次翻堆后13~15d,对步骤(2)所得的木屑堆进行第二次翻堆,方式与第一次翻堆相同;(4)在第二次翻堆后13~15d,进行1~2次翻堆,翻堆的间隔时间为13~15d,方式均与第一次翻堆相同,得到发酵木屑;(5)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轻质碳酸钙和石灰混合后制得白背毛木耳原种培养基;(6)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和轻质碳酸钙混合后制得白背毛木耳栽培培养基。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
本专利技术属于木屑处理
,具体涉及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
技术介绍
桉树是桃金娘科桉树属的总称,是世界性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树种。我国南方地区十多年来大面积引进和种植了澳大利亚的尾巨桉等桉树品种,成为全球造纸原料的最大产地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漳州市现有尾巨桉等桉树速丰林260多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0%,是福建省最大的桉树速生丰产林基地。桉树因其材质富含芳香油等不利于食用菌生长的物质,一般认为用桉树木屑作为白背毛木耳栽培原料时,桉树木屑需在室外堆积,长时间反复淋水,直至木屑堆流出的水由酱油色变淡后才可使用。这种处理不仅需要消耗大量水资源,还会产生大量废水污染环境。近些年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菇农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鉴于此,有必要改进尾桉树木屑处理方式。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缺陷,提供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尾巨桉木屑置于大棚内,形成高3~5m的木屑堆,然后淋水至木屑堆边缘有水即将流出;(2)7~8d后,对上述淋水后的木屑堆进行第一次翻堆,第一次翻堆的同时进行补淋水,使木屑充分混合并再次形成高3~5m的木屑堆;(3)在第一次翻堆后13~15d,对步骤(2)所得的木屑堆进行第二次翻堆,方式与第一次翻堆相同;(4)在第二次翻堆后13~15d,进行1~2次翻堆,翻堆的间隔时间为13~15d,方式均与第一次翻堆相同,得到发酵木屑;(5)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轻质碳酸钙和石灰以80~85∶12~16∶2~3∶0.4~0.6的质量比混合后,灭菌,制得白背毛木耳原种培养基;(6)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和轻质碳酸钙以83~86∶10~14∶2.5~3.5的质量比混合后,灭菌,制得白背毛木耳栽培培养基。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步骤(5)为: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轻质碳酸钙和石灰以82∶15∶2.5∶0.5的质量比混合后,灭菌,制得白背毛木耳原种培养基。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步骤(6)为: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和轻质碳酸钙以85∶12∶3的质量比混合后,灭菌,制得白背毛木耳栽培培养基。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本专利技术的处理方法将尾巨桉木屑处理后可以替代常规的阔叶树杂木屑栽培白背毛木耳,毛木耳菌丝长势好,产量提高,且有利于环境保护。具体实施方式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和描述。实施例1:1材料和方法1.1材料1.1.1试验菌种:白背毛木耳‘漳耳43-28’。1.1.2材料:尾巨桉木屑、常规生产上应用的阔叶树杂木屑(对照)。1.1.3原种配方:尾巨桉木屑配方:发酵后的尾巨桉木屑82%,麸皮15%,轻质碳酸钙2.5%,石灰0.5%。常规配方(对照):发酵后的杂木屑82%,麸皮15%,轻质碳酸钙2.5%,石灰0.5%。1.1.4栽培料配方:尾巨桉木屑配方:发酵后的尾巨桉木屑85%,麸皮12%,轻质碳酸钙3%。常规配方(对照):发酵后的杂木屑85%,麸皮12%,轻质碳酸钙3%。1.2试验方法1.2.1尾巨桉木屑的发酵处理:包括如下步骤:(1)将尾巨桉木屑置于大棚内,形成高3~5m的木屑堆,然后淋水至木屑堆边缘有水即将流出;(2)7~8d后,对上述淋水后的木屑堆进行第一次翻堆,第一次翻堆的同时进行补淋水,使木屑充分混合并再次形成高3~5m的木屑堆;(3)在第一次翻堆后13~15d,对步骤(2)所得的木屑堆进行第二次翻堆,方式与第一次翻堆相同;(4)在第二次翻堆后13~15d,进行1~2次翻堆,翻堆的间隔时间为13~15d,方式均与第一次翻堆相同,得到发酵后的的尾巨桉木屑。1.2.2杂木屑的发酵处理:按照常规方法对木屑进行发酵处理,即提前3个月以上购进杂木屑,一次性淋透水后在室外堆放日晒雨淋,期间还要不定期的补淋水。1.2.3原种制作:按配方将培养料拌匀,装入750ml玻璃瓶内,每个处理200瓶,3次重复。培养料置于0.14Mpa高压锅内灭菌2h;冷却后接等量种,置于25℃菌种房内培养,记录菌种萌发情况、生长长势、菌丝生长速度。1.2.4栽培袋制作:参照常规方法,按配方将培养料混匀建堆发酵。发酵结束后制袋,菌袋规格17cm*38cm,每袋装干料500g,每个处理8000袋,3次重复。常压灭菌10h,冷却后接等量菌种。随机区组排列,菌丝培养、出耳管理等同常规。2结果与分析2.1原料预处理时堆料温度变化的比较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处理的尾巨桉木屑料堆温度普遍要高于对照组,温度监测结果显示,尾巨桉木屑每次翻堆第二天后堆内温度逐步上升,一般在第九天左右达到最高有50-52℃,该温度会保持若干天,之后缓慢下降,因此一般需要间隔7-15天左右翻堆一次,确保料堆温度可以较长时间保持在45℃以上,从而保证预发酵的温度需求。尾巨桉木屑翻堆时会产生较明显的芳香烃类物质气味,经过3-4次的翻堆发酵预处理后,木屑色泽变深,质地软化明显。而常规方法处理的木屑,淋透水后堆置一段时间,料堆温度会缓慢上升,但最高温度一般不超过42℃,且由于需要经常淋水以去除有害物质,因此大多数时候料堆内温度与外界相差无几,不存在发酵现象。这表明,间隔一段时间翻动木屑堆有助于提高堆料温度,促进木屑预发酵,加速分解木屑所含的芳香烃类等有害物质。2.2原种菌丝生长情况的比较从表1可以看出,毛木耳可以正常利用本专利技术处理的尾巨桉木屑。试验配方的菌丝萌发时间、菌丝密度等均与常规原种配方相当,污染率也没有增加,而菌丝生长速度则比对照要稍快些,但不存在显著差异。表1在不同原种培养基上毛木耳菌丝长势的比较2.3不同处理栽培料上产量情况的比较试验表明,尾巨桉木屑处理的满袋时间为48天,比对照早2天,菌丝外观洁白、浓密,粗壮无异常,这可能是由于尾巨桉木屑材质较松软,经发酵处理后的基质有利于毛木耳菌丝的生长。尾巨桉木屑处理的污染率只有0.8%,与对照存在显著差异。试验处理的总产量和绝对生物学效率稍高于对照,但没有显著差异。表2不同处理栽培料上菌丝长势及产量比较注:绝对生物学效率=总产量(干耳)/干料重3结论与讨论(1)本研究表明,尾巨桉木屑经过本专利技术处理后可以替代常规的阔叶树杂木屑栽培白背毛木耳,毛木耳菌丝长势和产量不会受到不利影响。原因可能是尾巨桉木屑预发酵处理后,其中的一些有害物质如单宁、树脂等在45℃以上堆温时被分解转化,之后又加入麸皮等辅料再经过约1个月的发酵(期间翻堆3-4次,温度高达63-75℃),且培养料还会经过约10小时的常压灭菌,有害物质已基本挥发、分解掉了,对白背毛木耳菌丝不会造成影响,尾巨桉木屑是完全可以替代阔叶树杂木屑栽培白背毛木耳的。(2)直接利用本专利技术处理的尾巨桉桉木屑经高压灭菌制作原种时,其菌丝长速、长势及污染率与对照基本相当;而栽培料又再经过了约一个月的高温发酵,并常压灭菌10h,其菌丝长速、长势、产量均要优于对照,污染率显著降低。这表明无论是低温发酵(45-52℃),还是高温发酵(63-75℃),均有利于尾巨桉木屑芳香烃类物质的分解转化。本专利技术处理的尾巨桉木屑,不会产生废水,因此也就不会出现污水四溢,污染周边河流、池塘,或渗透到地下污染低下水的现象,有利于环境保护。相比较于传统的木屑处理方法,尽管本专利技术用于喷淋尾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1)将尾巨桉木屑置于大棚内,形成高3~5m的木屑堆,然后淋水至木屑堆边缘有水即将流出;(2)7~8d后,对上述淋水后的木屑堆进行第一次翻堆,第一次翻堆的同时进行补淋水,使木屑充分混合并再次形成高3~5m的木屑堆;(3)在第一次翻堆后13~15d,对步骤(2)所得的木屑堆进行第二次翻堆,方式与第一次翻堆相同;(4)在第二次翻堆后13~15d,进行1~2次翻堆,翻堆的间隔时间为13~15d,方式均与第一次翻堆相同,得到发酵木屑;(5)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轻质碳酸钙和石灰以80~85∶12~16∶2~3∶0.4~0.6的质量比混合后,灭菌,制得白背毛木耳原种培养基;(6)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和轻质碳酸钙以83~86∶10~14∶2.5~3.5的质量比混合后,灭菌,制得白背毛木耳栽培培养基。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尾巨桉木屑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1)将尾巨桉木屑置于大棚内,形成高3~5m的木屑堆,然后淋水至木屑堆边缘有水即将流出;(2)7~8d后,对上述淋水后的木屑堆进行第一次翻堆,第一次翻堆的同时进行补淋水,使木屑充分混合并再次形成高3~5m的木屑堆;(3)在第一次翻堆后13~15d,对步骤(2)所得的木屑堆进行第二次翻堆,方式与第一次翻堆相同;(4)在第二次翻堆后13~15d,进行1~2次翻堆,翻堆的间隔时间为13~15d,方式均与第一次翻堆相同,得到发酵木屑;(5)将上述发酵木屑、麸皮、轻质碳酸钙和石灰以80~85∶12~16∶2...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袁滨柯丽娜张志鸿方捷生林德峰冯锦华
申请(专利权)人: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福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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