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9754905 阅读:114 留言:0更新日期:2014-03-11 00:22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包括:令牌主体、与令牌主体相连的音频插头、以及套在音频插头的尾部且与音频插头共轴的第一胶座;令牌主体通过音频插头与终端相连,传输音频信号;第一胶座的直径为5毫米至6毫米。本实施例中,在手机等不具备USB插口的终端上,使用key通过音频方式传输数据进行网络交易,使用方便,且可以保证安全。并且,在key的音频插头符合终端音频插口要求的情况下,套在音频插头尾部的第一胶座的直径设置为5至6毫米,这样的直径尺寸使得音频插头可以插入所有终端,进行音频信号的传输,避免了由于胶座直径尺寸引起的连接不稳定、音频数据传输失败等问题。(*该技术在202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
本技术涉及一种电子
,尤其涉及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
技术介绍
带有音频插头的设备(例如,耳机、音频key等)通过音频插头与终端(例如,手机、PC机等)连接,但是,由于终端的音频插口或者设备的音频插头的尺寸问题,使得有的音频插头与终端的音频插口不匹配,无法插入或可以插入但较松,导致连接不稳定。目前,音频插头尾部设置的胶座的直径尺寸不一,也会导致上述问题,即带有音频插头的设备无法适用于所有终端,从而影响音频数据的传输,甚至无法传输音频数据。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提供了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以至少解决胶座直径尺寸导致的音频插头不能适用于所有终端的问题。根据本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包括:令牌主体、与所述令牌主体相连的音频插头、以及套在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且与所述音频插头共轴的第一胶座;所述令牌主体通过所述音频插头与终端相连,传输音频信号;所述第一胶座的直径为5毫米至6毫米。此外,所述音频电子签名令牌还包括:第二胶座,所述第二胶座套在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与所述第一胶座相邻,所述第二胶座与所述音频插头的头部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胶座与所述音频插头的头部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胶座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一胶座的直径。此外,所述音频电子签名令牌还包括:音频传输线,用于连接所述令牌主体和所述音频插头;所述音频传输线垂直于所述音频插头,连接至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或者所述音频传输线设置在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的延长线上,连接至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此外,所述音频电子签名令牌还包括:USB插头,所述令牌主体通过所述USB插头与所述终端相连,进行数据传输。此外,所述令牌主体包括:安全芯片,所述安全芯片连接至所述音频插头和所述USB插头,用于通过所述音频插头和/或所述USB插头与所述终端进行通信。此外,所述安全芯片,还用于控制使用所述音频插头和/或所述USB插头与所述终端进行通信。此外,所述安全芯片,还用于在所述音频插头和所述USB插头同时与所述终端连接的情况下,控制使用所述USB插头与所述终端进行通信。此外,所述令牌主体还包括:控制芯片,连接至所述安全芯片、所述音频插头和所述USB插头,用于控制所述安全芯片使用所述音频插头和/或所述USB插头与所述终端进行通信。此外,所述控制芯片在所述音频插头和所述USB插头同时与所述终端连接的情况下,控制使用所述USB插头与所述终端进行通信。此外,所述第一胶座的直径为5毫米至5.5毫米。由上述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技术提供了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在手机等不具备USB插口的终端上,使用key通过音频方式传输数据进行网络交易,使用方便,且可以保证安全;并且,在key的音频插头符合终端音频插口要求的情况下,套在音频插头尾部的第一胶座的直径设置为5至6毫米,这样的直径尺寸使得音频插头可以插入所有终端,进行音频信号的传输,避免了由于胶座直径尺寸引起的连接不稳定、音频数据传输失败等问题;另外,音频传输线40与音频插头20尾部的连接处位于胶座内,可以避免该连接处暴露在外,易断裂等问题;另外,音频key保留了 USB插头,仍然可以与具有USB接口的终端通过USB进行数据传输。【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1提供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的一种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1提供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2提供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的一种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2提供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3提供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的结构示意图;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4提供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数量或位置。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实施例1本技术提供了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如图1所示,该令牌包括:令牌主体10、与令牌主体10相连的音频插头20、以及套在音频插头20的尾部且与音频插头20共轴的第一胶座30 ;令牌主体10通过音频插头20与终端相连,传输音频信号;第一胶座30的直径为5毫米至6毫米。具体地,令牌主体10与音频插头20的连接,可以采用如下方式:通过转换器,该转换器可以是USB插口与音频插头的转换,也可以是令牌具有的其他接口与音频插头的转换,即利用令牌已有的接口转换为音频插头,实现令牌主体10与音频插头20的连接,以进行音频信号的传输;或者直接在令牌主体10上连出音频传输线(如图1中所示的音频传输线40),以实现令牌主体10与音频插头20的连接。音频电子签名令牌还包括:音频传输线40,用于连接令牌主体10和音频插头20。根据音频传输线40与音频插头20的位置关系,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音频传输线40垂直于音频插头20,连接至音频插头20的尾部(参见图2);或者音频传输线40设置在音频插头20的尾部的延长线上,连接至音频插头20的尾部(参见图1)。无论上述哪种方式,音频传输线40与音频插头20尾部的连接处均位于第一胶座30内,可以避免该连接处暴露在外,易断裂等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图2中第一胶座30的直径与图1中相同,指的是套在音频插头20上的圆柱的直径。优选地,第一胶座30的直径为5毫米至5.5毫米。具体地,经过测试,在插头尺寸符合终端音频插口要求的情况下,第一胶座直径为5毫米的音频插头可以插入所有终端中,且连接稳定,可以正常进行音频信号的传输;第一胶座直径为5.5毫米的音频插头也可以插入所有终端中,可以正常进行音频信号的传输;第一胶座直径为6毫米的音频插头也可以插入所有终端中,且连接稳定,可以正常进行音频信号的传输。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其特征在于,包括:令牌主体、与所述令牌主体相连的音频插头、以及套在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且与所述音频插头共轴的第一胶座;所述令牌主体通过所述音频插头与终端相连,传输音频信号;所述第一胶座的直径为5毫米至6毫米。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其特征在于,包括:令牌主体、与所述令牌主体相连的音频插头、以及套在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且与所述音频插头共轴的第一胶座;所述令牌主体通过所述音频插头与终端相连,传输音频信号;所述第一胶座的直径为5毫米至6毫米。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电子签名令牌还包括:第二胶座,所述第二胶座套在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与所述第一胶座相邻,所述第二胶座与所述音频插头的头部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胶座与所述音频插头的头部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胶座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一胶座的直径。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电子签名令牌还包括:音频传输线,用于连接所述令牌主体和所述音频插头;所述音频传输线垂直于所述音频插头,连接至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或者所述音频传输线设置在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的延长线上,连接至所述音频插头的尾部。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音频电子签名令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电子签名令牌还包括:USB插头,所述令牌主体通过所述USB插头与所述终端相连,进行数据传输。5.根据权利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东声
申请(专利权)人:天地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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