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及行车记录仪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7909033 阅读:287 留言:0更新日期:2012-10-23 23:28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揭示了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及行车记录仪。该系统可包括:行车记录仪及一个或以上的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行车记录仪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播放接收的所述音视频信号。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可通过行车记录仪将音视频回放进行共享,实现在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可同步观看行车记录仪的音视频回放,可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便利。(*该技术在2022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到行车记录仪的音视频回放技术,特别是涉及到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及行车记录仪
技术介绍
行车记录仪可形象地说成为汽车的黑盒子,借由发动引擎随即可以录像录影的功能,透过高清镜头摄影,将车辆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完全纪录,当意外发生时,立刻提出证据,保障驾驶人自我权利。行车记录仪本身具有音视频回放功能,但由于屏幕通常较小,不便于视频观看;而且行车记录仪通常固定设置较难取下观看,或者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需观看则更加不便。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主要目的为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可及时、便利地观看行车记录仪的音视频回放。本技术提出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包括行车记录仪及一个或以上的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行车记录仪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播放接收的所述音视频信号。优选地,所述通讯模块为无线通讯模块。优选地,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包括红外通讯模块、蓝牙通讯模块、WIFI模块以及ZigBee通讯模块。优选地,所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包括头枕设备、中控台设备以及后座播放设备。本技术还提出一种行车记录仪,包括通讯模块;所述行车记录仪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优选地,所述通讯模块为无线通讯模块。优选地,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包括红外通讯模块、蓝牙通讯模块、WIFI模块以及ZigBee通讯模块。本技术可通过行车记录仪将音视频回放进行共享,实现在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可同步观看行车记录仪的音视频回放,可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便利。附图说明图I是本技术行车记录仪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本技术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参照图I和图2,提出本技术一种行车记录仪10的一实施例。该行车记录仪10可包括通讯模块11 ;该行车记录仪10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11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上述行车记录仪10在进行音视频回放时,可启用播放共享模式,将正在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无线方式发射至上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该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通过无线方式接收该音视频信号,并进行解码 后即可播放。上述行车记录仪10通过对回放中的音视频信号进行共享,使得上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可同步播发该行车记录仪10的音视频回放,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便利。上述行车记录仪10的通讯模块11可为无线通讯模块。该无线通讯模块包括红外通讯模块、蓝牙通讯模块、WIFI模块以及ZigBee通讯模块等。上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可为头枕设备、中控台设备或者后座播放设备等。上述行车记录仪10中音视频的回放可为前台播放或后台播放,当行车记录仪10需要正常使用时,可将音视频的播放调至后台播放,通过启用回放共享模式,使得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可播放行车记录仪10中回放的音视频信号。如此,可在不影响行车记录仪10使用的同时,实现通过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观看行车记录仪10中音视频信号的回放。上述行车记录仪10,可通过将音视频回放进行共享,实现在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可同步观看行车记录仪10的音视频回放,可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便利。参照图2,本技术还提出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的一实施例。该系统可包括行车记录仪10及一个或以上的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 ;该行车记录仪10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11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 ;该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播放接收的所述音视频信号。上述通讯模块11为无线通讯模块。该无线通讯模块包括红外通讯模块、蓝牙通讯模块、WIFI模块以及ZigBee通讯模块。上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包括头枕设备、中控台设备以及后座播放设备等。上述行车记录仪10以及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20可如上述实施例中所述。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技术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技术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
,均同理包括在本技术的专利保护范围内。权利要求1.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行车记录仪及一个或以上的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行车记录仪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播放接收的所述音视频信号。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模块为无线通讯模块。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车记录仪 音视频回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包括 红外通讯模块、蓝牙通讯模块、WIFI模块以及ZigBee通讯模块。4.根据权利要求I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包括 头枕设备、中控台设备以及后座播放设备。5.一种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讯模块;所述行车记录仪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模块为无线通讯模块。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包括 红外通讯模块、蓝牙通讯模块、WIFI模块以及ZigBee通讯模块。专利摘要本技术揭示了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及行车记录仪。该系统可包括行车记录仪及一个或以上的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行车记录仪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播放接收的所述音视频信号。本技术可通过行车记录仪将音视频回放进行共享,实现在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可同步观看行车记录仪的音视频回放,可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便利。文档编号G07C5/08GK202495099SQ201220075180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2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2日专利技术者丘永洋, 党少军, 刘崇博, 刘立向, 吴宏亮, 吴明, 唐军, 张义术, 赵惠, 连红星, 钟桢, 陈光宇 申请人:深圳市领华卫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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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回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行车记录仪及一个或以上的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行车记录仪将进行音视频回放的音视频信号,通过通讯模块发送至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所述车载音视频播放设备播放接收的所述音视频信号。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光宇吴明党少军张义术刘立向刘崇博连红星唐军丘永洋赵惠吴宏亮钟桢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领华卫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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