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是有关于一种显示装置,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用于电子装置的显示装置。
技术介绍
受惠于半导体组件与显示技术的进步,电子产品不断朝向小型化、多功能化且携带方便的方向发展,常见的可携式电子产品包括笔记型计算机(notebook computer)、平板计算机(tablet computer)及移动电话(mobile phone)等。以笔记型计算机而言,其是由相互枢接的主机与显示装置所组成。使用者可将笔记型计算机的主机与显示装置闭阖以方便携带,待欲使用笔记型计算机时再将显示装置相对于主机展开以进行操作并观看显示画面。笔记型计算机的显示装置包括外壳及配置于外壳内的面板模块与背光模块。一般来说,面板模块与背光模块多以螺丝锁附的方式被固定于外壳的盖体。为了提供螺丝锁附的空间,外壳须具有一定的厚度且面板模块的周缘部分须设置螺孔,因此显示装置的薄化及显示面积会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具有较薄的厚度及较大的显示区域。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显示模块,其中,包括框架及面板模块,其中框架形成一开口且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面板模块胶合于框架并覆盖此开口上以将面板模块固定于框架,其中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包含显示区域且框架为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显示模块,其中,包括框架、面板模块、及盖体, 其中且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面板模块胶合于框架上以形成显示模块。盖体则固定于该框架并邻近面板模块的第二端以形成显示装置,其中框架与盖体提供面板模块一支撑力。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显示装置的组装方法,首先提供一框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形成开口;以及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且该第二端胶合于该框架并覆盖该开口,其中该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且该框架为该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
【技术特征摘要】
2010.06.29 US 61/359,8111.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形成开口 ;以及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且该第二端胶合于该框架并覆盖该开口,其中该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且该框架为该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仅采用黏胶固定于该框架且该黏胶包含环氧树脂。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环设并胶合于该面板模块。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开口用来增加该显示区域的亮度。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及背光模块且该框架包含第一支撑部及一第二支撑部。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以一方向胶合于该第一支撑部且该背光模块以该方向胶合于该第二支撑部。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方向为该显示区域的法线向量。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支撑部较该第二支撑部位于该框架的外侧。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的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背光模块包含灯源、反射片、导光板、及光学膜片组。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灯源包含灯管或是LED灯条。13.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一液晶层。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为不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且该框架包含支撑部。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胶合于该支撑部且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有机发光层。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还通过通过该框架固定至盖体且该显示模块与该盖体组合成为显示装置。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盖体包含第一卡扣部且该框架包含第二卡扣部。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第一卡扣部与该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时,该盖体固定至该框架。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装饰框且该装饰框位于该面板模块的四周以保护该面板模块。21.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一装饰盖且该装饰盖用来覆盖与该面板模块连接的驱动模块板。22.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上后,该盖体的一侧壁将会包覆对应的该框架的侧壁以避免该显示装置发生漏光的缺陷。23.—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架;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且该第二端胶合于该框架,其中该第一端包含显示区域;盖体,固定于该框架并邻近该第二端以形成该显示装置,其中该框架与该盖体提供该面板模块支撑力。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采用黏胶固定于该框架且该黏胶包含环氧树脂。25.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26.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及背光模块且该框架包含第一支撑部及第二支撑部。27.如权利要求沈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以一方向胶合于该第一支撑部且该背光模块以该方向胶合于该第二支撑部。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方向为该显示区域的法线向量。29.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支撑部较该第二支撑部位于该框架的外侧。30.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的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31.如权利要求沈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背光模块包含灯源、反射片、导光板、及光学膜片组。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灯源包含灯管或是LED灯条。33.如权利要求沈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一液晶层。3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且该框架包含支撑部。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胶合于该支撑部且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有机发光层。37.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盖体包含第一卡扣部且该框架包含第二卡扣部。38.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第一卡扣部与该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时,该盖体固定至该框架。39.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一装饰框且该装饰框位于该面板模块的四周以保护该面板模块。40.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装饰盖且该装饰盖用来覆盖与该面板模块连接的驱动模块板。41.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上后,该盖体...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凌国南,林伯安,陈永蕙,
申请(专利权)人: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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