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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络服务的最优拍卖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5542946 阅读:239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使用网络的最优拍卖方法。特别是,与只评估个人出价的一般拍卖方法不同,该最优拍卖方法总体评估拍卖的各种评估事项和评估方法,从而选择最接近拍卖发起者的意图或喜好或者能够最大化利润的最优出价者,即使所选的最优出价者未提出最高或最低的出价。因此,可扩大参与的范围并提高拍卖的效率。而且,存在各种类型的最优拍卖方法,包括反向拍卖、租赁拍卖和反向租赁拍卖,其可以通过最大化拍卖发起者的利润而采用各种交易方法进行。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通过使用网络服务实现的最优拍卖方法,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方法,其通过使拍卖的评估事项和评估方法多样化并评估多样化的评估事项和方法,而不是只评估个人提出的价格,来选择最接近拍卖发起者的意图或喜好或者能够最大化拍卖发起者的利润的一个参与者作为成功的出价者,即使所选的参与者不是最高出价者或最低出价者;以及一种最优拍卖方法,其能够使用因特网等通信网络,通过反向拍卖、租赁拍卖、反向租赁拍卖等各种拍卖类型来最大化拍卖发起者的利润。
技术介绍
拍卖分为卖方拍卖和买方拍卖,两者总称为拍卖。在某些情况下,卖方拍卖称为“拍卖”,而买方拍卖则称为“反向拍卖”。另外,“出租”表示通过将出租人的财产租给承租人而获得利润,而“承租”表示支付一笔款项来使用业主的财产。通常,这两个术语统称为“租赁”或“物品租用”,不作区分。在各种拍卖中,最重要的事实是最大化拍卖发起者的利润,这是拍卖的目的。因此,在卖方拍卖中,最高出价者将成为成功的出价者,而在买方拍卖中,最低出价者将成为成功的出价者。但是,在一般的拍卖或反向拍卖中,通常只是通过比较参与者提出的价格而从许多参与者中选出出价最高或最低的成功出价者。因而,通过这种选择方法,拍卖发起者的利润最大化会受到限制,而且,拍卖的参与范围也会受到不必要的限制,从而降低了拍卖的效率。根据一般拍卖通常采用的选择方法,即使某个出价者提供了更好的选择或附加条件,如果该出价者提出的价格较低,则不允许选择该出价者。因此,卖方丧失了获得价格以外的附加优势的机会,并且那些能够提供更好的选择或条件的出价者不愿意参与拍卖,结果,可能无法实现多数竞争,从而降低了拍卖的效率。尤其是对于租赁拍卖来说,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许多出价者可以按照某个租赁时间表组合起来。但是,一般的拍卖选择方法只评估各个出价者提出的价格,从中选择提出较高价格的出价者,即使某组出价者提出了更好的条件。因此,可能会有这样的问题,即出租人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通过使用因特网等网络实现的最优拍卖方法,其中,构建了一种用于提供在参与者之间交易物品的拍卖服务的系统。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最优反向拍卖方法,其中,发起拍卖的人与一般的拍卖方法相反。本专利技术的又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最优反向拍卖方法,其中,支付出价的人与一般的拍卖方法相反。本专利技术还有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最优反向拍卖,其中,发起拍卖的人与一般的拍卖方法相反,并且支付出价的人也与一般的拍卖方法相反。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使用网络的最优拍卖方法。尽管反向拍卖的拍卖发起者要拍卖的物品可以是指定的独特物品,例如某家公司的特定产品,但任何物品都可以拍卖,只要满足基本要求即可。而且,大多数拍卖发起者限定的某些事项不是十分重要,不需要作为基本要求考虑,但不可忽略,因此,应对这些事项进行适当的评估。也就是说,这些事项应体现在拍卖的评估中,以最大化拍卖发起者的利润或使这些事项接近拍卖发起者的意图或喜好。例如,如果拍卖发起者偏好靠窗的座位,则尽管可以将靠窗的座位设置为基本要求之一,但这种偏好可作为一项评估事项来应用,优先考虑提出靠窗座位的人或将提出靠窗座位的人选为成功的出价者,即使靠窗的座位比靠走道的座位更贵。如果选择靠窗的座位有经济负担,也可以设置价格评估事项,使提出靠走道座位的人被选为成功的出价者。因此,进行反向拍卖时,首先设置基本要求,并且设置那些需要评估的事项以及出价。然后,为出价和事项指定参考分数和等级,然后进行拍卖交易。从而,对拍卖参与者的提案进行总体评估,使能够最大化拍卖发起者的利润或接近拍卖发起者的意图或喜好的出价者被选为最优出价者。在本专利技术中,拍卖发起者可以任意设置评估事项,并且可以只设置一个评估事项,也可以设置多个评估事项。由于上述拍卖交易设置了对实现拍卖交易至关重要的基本要求,因此对参与拍卖的限制较少,并且即使某个参与者在出价方面处于劣势,但具有使其胜过其他参与者的事项,也可以实现公平的评估,从而提供了合理的交易,并且增加了参加拍卖的人数。如果是物品租用拍卖,则可以在上述拍卖交易方法的基础上补充一种附加的评估方法,以最大化拍卖发起者的利润。在参与者之中,对于每一种情况,将那些适合根据物品租用时间表共同租用物品的参与者组合起来,并且在所选的个人与组合起来的组之间,或者在某个组合起来的组与另一个组合起来的组之间进行比较评估,以选择能够使拍卖发起者的利润最大化或具有满足预设评估基准(例如,拍卖发起者的某种偏好)的最优条件的个人或组。除了出价之外,物品租用包括其他变量,例如租赁时间表。要申请租用物品的每个人的期望租期可能不同,也可能相同,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各人的期望租期的某些日期相互重叠。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拍卖方法不能有效地选择最优的出价者并最大化利润,因为除了出价之外,还要相互比较拍卖参与者申请的期望日期和租期。作为参考,物品租用的常用方法根据预设的租期和出价来实施。即使在这种物品租用拍卖的情况下,实施起来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例如,根据物品租用的常用方法,将物品租用的单位期限设置为短期,例如一天和两天,并且将针对一天和两天提出的价格相互进行比较,以选择最高出价者。但是,在这种物品租用的常见方法中,只有那些要短期租用物品的人才会参与拍卖。因此,可能难以吸引要长期租用物品的那些人参与并且在他们促成竞争,从而降低了拍卖的效率。这种低参与率和竞争率的原因在于,不能保证那些要长期租用物品的人连续获得下一份租赁合同。例如,如果某个人要为7天旅行租用一个袋子,那么获得前3天的合同和最后2天的合同是没有用的,因为中间还有两天没有获得合同。因此,实际的交易和参与拍卖的人都受到限制,并且申请长期租用非常不便,因为拍卖的期限是短期的。而且,由于短期拍卖的次数太多,移交成本等分配成本增加,从而降低了交易的现实性。即使物品租用的单位期限延长大约一周、大约10天和大约一个月,同样的问题仍会出现。那些租用时间短于这些单位期限的人不会参加拍卖,因为成本会不必要地增加。因此,这种拍卖交易难以吸引那些要申请短期租用物品的人参与并在他们之间促成竞争,结果,限制了要申请拍卖的参与者的范围,从而降低了拍卖的有效性。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在不设置单位期限的情况下实施拍卖交易,并且对于超过预设单位期限的情况,有必要允许申请人根据需要租用任意长的时间。但是,这种常见的拍卖方法可能会引起另一个问题。这种常见拍卖方法的另一个问题是评估单价和出价者的出价。例如,假定有三个人分别要租用某件物品7天、4天和2天,如果竞拍7天的人和竞拍4天的人提出了相同的价格,则需要确定谁享有优先级。根据每天平均单价,竞拍4天的人将成为最优出价者。但是,根据总价,竞拍7天的人提供了最高价,而根据平均单价,竞拍4天的人提供了最高价。因此,需要设置详细的评估事项和过程,以确定和选择最优的条件。如果这三个人采用的租期相互重叠,则需要事先确定和设置是总价还是平均单价获得评估的优先级,或者对总价和平均单价都进行评估。通过这种预先设置,可容易地实现所需的交易。但是,必须提供一种有别于常见拍卖交易方法的附加过程,才能实现这种拍卖交易类型。即,将评估方法设置为根据总价或平均单价来应用评估并确定评估优先级的过程。但是,如果这三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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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通过使用网络实现的最优租赁拍卖方法,通过该方法,出租人收取承租人的付款并且出租拍卖物品,所述最优租赁拍卖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将出租者的第一终端、求租者的第二终端、安装有中介程序的拍卖交易中介服务器、保险机构和结算机构连接因特网等网络上;当出租者连接到拍卖交易中介服务器上时,输入与出租有关的信息,包括要出租的物品、出租时间表、出租条件、评估事项、评估方法、评估参考分数和评估优先级,从而拍卖交易中介服务器的中央处理器会将所输入的与出租有关的信息存储到内存中所构建的数据库的出租数据库中;当求租者连接到拍卖交易中介服务器上时在出租数据库中搜索所存储的与出租有关的信息,并根据所需的条件输入与承租有关的信息,从而中央处理器将与承租有关的信息存储到所述数据库的承租数据库中;通过中央处理器分析出租数据库和承租数据库并为每种情况配置可能的租赁组合,接着,中央处理器根据总体评估分数和评估优先级之一来评估最大化发起拍卖的出租人的利润的最优租赁拍卖,选择最优出价者作为成功的出价者并将与成功的出价者有关的信息存储到所述数据库的评估数据库中;在显示器上显示评估结果并搜索会员数据库,以使用中央处理器并通过电子邮件、先进记录系统(ARS)服务和短信服务(SMS)将评估结果通知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第一/第二终端验证出价结果和输入拍卖交易决策,从而中央处理器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存储到所述数据库的合同数据库中;将有关是否已结清包括押金在内的租赁款项以及是否已移交要出租的物品的验证信息从保险机构、结算机构和出租人/承租人的第一/第二终端传输到拍卖交易中介服务器,从而中央处理器在结算机构、保险机构和第一/第二终端的显示器上显示验证信息,并将验证信息存储到所述数据库的交易数据库中;搜索出租数据库和合同数据库,如果有可用的出租期则显示搜索结果,并通过中央处理器执行下一项拍卖活动;将有关要拍卖的物品是否已移交给出租人或下一个承租人的验证信息从第一/第二终端传输到拍卖交易中介服务器上,从而中央处理器显示拍卖结果并存储所述数据库的交易完成数据库中;以及搜索交易完成数据库,如果有未结清的交易则分析合同数据库和交易完成数据库,计算租赁的最终金额,结清租赁的余额,并将结算信息存储到所述数据库的结算数据库中,在保险机构、结算机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显示器上显示结算结果,并由中央处理器通过电子邮件、ARS服务、SMS通知结算结果。...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金大悦
申请(专利权)人:金大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KR[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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