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通信领域中的数据业务
,尤其涉及一种媒体广告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及系统。
技术介绍
当前媒体广告行业基本上由媒体广告系统运营商和广告内容提供商两部分组成。系统运营商将内容提供商提供的媒体广告节目通过媒体终端进行播放,并相应的针对播放的媒体广告节目向内容提供商进行收费。例如,媒体终端位于商场、地铁、火车站、营业厅和写字楼等地内,面向这些地点的人群播放媒体广告节目,经过媒体终端的观众即看作是接受媒体广告节目的观众。目前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一般是按预先设置好的媒体广告节目顺序在媒体终端上播放,而媒体广告节目播放后的效果,即接受该媒体广告节目的观众的情况是媒体广告投放者关心的问题,且媒体广告节目播放后的效果差,浪费了媒体广告系统中与媒体广告业务处理相关的系统资源。对于媒体广告节目播放的计费,也是在播放之前已经确定了具体的收费金额,而由于确定媒体广告节目播放后的效果,即也无法保证已经确定了的收费金额相对该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是否合理,进而经常导致收费金额与媒体广告节目播放的实际影响不相符。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媒体广告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及系统,用以更合理的、更有针对性的处理媒体广告业务。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媒体广告业务处理方法,包括:根据人体生物特征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所述受众信息表征了接受媒体广告节目的观众的信息;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控制。本专利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应用服务器,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媒体终端发送的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所述受众信息由所述媒体终端根据人体生物特征采 ...
【技术保护点】
一种媒体广告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人体生物特征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所述受众信息表征了接受媒体广告节目的观众的信息;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控制。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媒体广告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人体生物特征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所述受众信息表征了接受媒体广告节目的观众的信息;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控制。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计费。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人体生物特征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具体为:通过人脸检测、指纹检测和/或眼底扫描检测,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4.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具体为: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有效受众人数;和/或有效受众的人群特征;和/或所述有效受众的滞留时间;和/或当面对一个观众进行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识别出该观众的身份;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后续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控制,具体为:根据采集的各媒体广告节目对应的有效受众人数的大小关系,选择所述有效受众人数多的媒体广告节目进行播放;和/或根据多次采集的同一媒体广告节目对应的各有效受众人数的大小关系,选择有效受众人数增加时对应的媒体广告节目进行播放;和/或根据所述有效受众的人群特征,选择预先设置的对应该人群特征的媒体广告节目进行播放;和/或根据所述有效受众的滞留时间,选择所述有效受众的滞留时间增加时对应的媒体广告节目进行播放;和/或当面对一个观众进行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根据识别出的该观众的身份,确定出该观众的个人信息,并选择对应该观众的个人信息的媒体广告节目进行播放。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具体为:采集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在设定时间段内的有效受众人数;和/或在设定地点的有效受众人数;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计费,具体为:根据所述在设定时间段内的有效受众人数和/或在设定地点的有效受众人数,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计费。6.一种应用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媒体终端发送的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受众信息;所述受众信息由所述媒体终端根据人体生物特征采集,表征了接受媒体广告节目的观众的信息;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控制。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服务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计费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受众信息对媒体广告节目的播放进行计费。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单元接收的所述受众信息,由所述媒体终端通过人脸检测、指纹检测和/或眼底扫描检测,在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采集。9.如权利要求6-8任一所述的应用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单元,具体用于接收所述媒体终端发送的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对应的有效受众人数;和/或有效受众的人群特征;和/或所述有效受众的滞留时间;和/或当面对一个观众进行媒体广告节目播放时识别出该观众的身份;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根据采集的各媒体广告节目对应的有效受众人数的大小关系,选择所述有效受众人数多的媒体广告节目通过媒体终端进行播放;和/或根据多...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裴忠国,杨光宇,郑光华,刘光远,丛才巍,张弘毅,
申请(专利权)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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